单选题
甲、乙订立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依约向乙交付了房屋,乙也付清了全部价款,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由于房价上涨,甲后悔,以未办理登记为由,要求乙搬离。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火,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汜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以上两条的规定可知,登记只是房屋等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条件,并不是处置不动产物权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发生了效力,并且甲依约向乙交付了房屋,乙也付清了全部账款。所以,甲无权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乙也无需就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反,买受人乙有权依据该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请求出卖人甲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