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由于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是通过委付,请简述委付的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物上代位通常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保险人物上代位权的取得是通过委付。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予以赔付的行为。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委付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委付包含由全额赔偿和保险标的全部权益的转让两项内容,因此,要求必须在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才能适用。
   (2)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该条件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委付前,须提出委付申请。申请委付时,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即以委付书提出。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作推定全损索赔之前必须提交的文件,被保险人不向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对受损的保险标的只能按部分损失处理。另外,被保险人的委付申请要求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要求。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在发生推定全损时,通常标的本身不可拆分,因此委付应就整体的保险标的进行委付。
   (4)须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的委付通知,必须经保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因为委付不仅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同时也将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义务一起转移给保险人。因此,保险人在接受委付之前须慎重考虑,权衡利弊。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5)不得附有附加条件。委付要求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且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如被保险人对船舶的失踪申请委付,那就不能同时要求当船舶有着落时返还,否则,将增加保险合同双方之间的纠纷,为法律所禁止。我国《海商法》规定:“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