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我国法律标准评价发生的变化 法的评价标准也就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物进行价值判断时所遵循的准则。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的法律评价标准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价值确认标准的变化 价值确认问题,即按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利益是正当的,是符合法律的理想和目的因而是值得肯定和保护的,同时,也要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利益是不正当的,是抵触法律的理想和目的因而是应当予以禁止和取缔的。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法律评价标准中确定了生产力标准和人道主义标准,改变了改革开放之前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价值标准。 ②价值位阶的变化 法的所有目的价值和形式价值都是值得希求和珍视的美好事物,但是,并非所有有价值之物都是等价的,它们之间在价值大小、高低、多少上可能是有所差异的。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1982年宪法的颁布以及立法法的公布,我国确立了以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的法律价值位阶。而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文革时期对法治的大肆破坏和践踏,我国没有一套完整的价值位阶体系。 (2)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坚持下述评价标准或原则: ①生产力标准。在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评价时,必须首先坚持生产力标准。也就是说,一种行为是应予保护还是应予废止,一项具体的法律措施是应予肯定还是应予否定,首先要根据其是否有利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的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定。在一般情况下,生产力标准是通过法的目的价值来体现的。 ②人道主义标准。这一标准的核心含义是:以人为本,一切政治、法律措施,一切社会活动,只有当它有助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与能力的全面发展时,才是有价值的。以任何借口去粗暴践踏人权的行为,都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都是不能为社会主义法制所允许的。我国法律除了规定对于所有社会活动主体的人格与尊严予以平等保护之外,还对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残疾人的权利以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予以特别保护,体现了人道主义的内涵。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人道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先进文化在法律价值领域的生动体现和必然要求。 ③现实主义原则。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评价必须从社会实际出发,而不能从脱离现实的“美妙理想”出发,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也必须根据现实需要的变化而加以充实和调整。反之,如果在进行价值评价时脱离本国的国情,无视现实条件所能够提供的资源、手段和可能性,就会“欲速则不达”,使社会付出不必要的代价;如果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发展,无视现实生活条件的重大变化而墨守陈规,则会阻碍法制与社会的进步。 ④历史主义原则。对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评价时,必须持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即要站在历史发生的当时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历史,而不是站在“现在”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历史。某些在现在看来是无价值甚至是反动的东西,在历史上可能不一定如此,相反却可能是非常进步和有价值的。在研究中华民族法律文明史的时候,尤其应注意这一点,否则,必然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它既可能引起“左"的错误,也可能引起右的错误。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