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法典》第380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即甲公司获得了一项地役权。甲公司后将全部房屋售出,该住宅小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小区的业主,上述地役权也自然一并转让,小区业主拥有了该项地役权。《民法典》第375条规定,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故乙公司违反约定,“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妨害了小区业主行使地役权,小区业主有权要求乙公司排除妨害,将超过6米的建筑拆除。由于甲公司在房屋出售后已不享有该项地役权,故其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