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轿车借给乙使用,乙瞒着甲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车卖给了丙。后因拖欠支付购车款,乙将丙诉至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甲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甲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 A.必要的共同原告
  • B.普通的共同原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因而起诉参加到已开始的诉讼中来的人。本案中,乙的行为是无权处分,甲基于对轿车的所有权提出参加诉讼,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本题答案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