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杜某与唐某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岁)由唐某(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唐某在丙6岁时再婚,杜某去唐某家接丙回去抚养,唐某不允。杜某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唐某。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A项当选。《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B项排除。《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C项错误,排除。法律无关于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的禁止性规定,相反,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