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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单选题下列a、b、c三项分别与①②③三句衔接得最好的一组是: ①我不仅知道你会唱歌,______ ②不仅我知道你会唱歌,______ ③我知道你不仅会唱歌,______ a.而且会跳舞。 b.还知道你会跳舞。 c.我们组的同事都知道你会唱歌。
单选题李煜的《虞美人》是一首
单选题下面各句中,语意明确、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单选题(四)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列五道题。 亚马逊丛林中的雄性蓝蝶带有彩虹般的蓝色光辉,半公里外就能看到。其光辉如此强烈,有的竟能反射70%的蓝色光线,远远超过蓝色涂料的反射率。蓝蝶耀眼的光辉,原是一种警号,使别的雄性蓝蝶在远处就能知所趋避。蓝光越强,示警作用越显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亿万年的自然选择,使亚马逊蓝蝶翅膀有了如此奇妙的性能。 这种性能,早在100多年前就被人发现,但其奥秘直到最近才被揭开。原来蓝蝶翅膀上覆盖着许多微小鳞片(就是触摸蝴蝶翅膀时会沾手的粉),其表面有许多平行的脊状突起物。观察脊的截面,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许多平行排列的羽状物。“羽毛”的主干两边生出若干分支,分支的长度沿主干从根到梢逐渐变短,其结构类似于人造的多层介质反射镜。人造多层介质反射镜的反射光有很强的方向性:对接近垂直入射的单色光线反射率极高,但对斜入射光线的反射率很低。令科学家们大吃一惊的是:蓝蝶翅膀的反光却是广角的,可以在很大范围内看到。这种奇妙性能缘于那些羽状物的分支并非完全位于同一平面内,而是各具略为不同的倾斜角,使反光的视角大为增加。蓝蝶的翅膀还具有颜色选择性,其羽状物的尺寸恰好能增强蓝光的反射,而且其分支越多,反光就越强。一种仅有6~8个分支的蓝蝶翅膀,仍比蓝色涂料的反光率高出一倍以上。蓝蝶翅膀的反射光颜色随不同的视角略有变化,从蓝色到紫色,一直延伸到人眼看不见但蓝蝶能看见的紫外线。 目前人们正在研究蓝蝶的反光机理,想仿造应用。比如改善公路上的路标,改善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军事部门感兴趣的是仿蓝蝶翅膀的反光结构,将之用于可随环境变换色彩的新型迷彩伪装;服装公司则设想,仿蓝蝶翅膀做出的具有特殊反光性能的衣料,将使时装展示台上更加异彩纷呈。最重要的应用当然是有价证券的防伪,因为再先进的复印机也无法印造出具有精细立体结构的蓝蝶翅膀来。 纽约州立大学的一位昆虫学家说:“蓝蝶做到了工程师们试着做却未能成功的事。”的确,正在研究中的人造模仿物,在光学性能上仍无法与蓝蝶的翅膀相比。
单选题《谏逐客疏》一文中“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的“说”的含义是________.
单选题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 帽子语 在欧美不少国家,帽子成了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媒介。如男子遇到朋友时,往往将帽子微微揭起,以示友好和敬意,而在意大利的格瑟诺则相反,见到友人时须将帽子拉低,方示敬意。在欧美某些地方,女人帽子戴得偏右,表示已经出嫁,以此谢绝求婚者;如果帽子偏左,则表示尚未婚配,希望小伙子前来求婚;若把帽子推向前额,就暗示她有一件非常伤心的事,希望不要打扰她。古巴圣热娜河流域一带,男女老少通常都不戴帽子,只在亲人去世时,才戴帽子报丧。墨西哥南部的奴雷谷一带,如果来人一进屋就脱去帽子,则意味前来报仇。 扇子语 西班牙妇女用扇子,主要不是为了凉快,而是通过扇子做出各种动作,表达不便公开说出的话。当她打开扇子,把脸的下部遮起来,这表示问你喜欢我吗?或者说我爱你;如果她一个劲地快速摇扇子,则表示我非常想念你;把扇子在手中翻来覆去,意思说你令人讨厌;如果把扇子收起来,意为你这个人不值得我爱;如果把扇子打开,支着下巴,意为我希望下次早点同你见面。 服色语 英国约克市的姑娘初恋时喜欢穿上不同色彩的紧身衣,向男青年表示心意:穿绿色的紧身服表示我还未择主,乐意同你交朋友;穿黄色的紧身服表示愿和我交朋友吗?可以,但要耐心等待;如果穿上白色的紧身服则表示我不喜欢你,请不要追求我。希腊马其顿地区妇女,习惯以上衣颜色来表明自己的身份:身着绿色花边紧身上衣的,为待嫁少女;若身着白色花边上衣的,则为新娘;若穿淡绿色花边上衣,表明她是一个寡妇。 胡子语 在南斯拉夫东南部,蓄须者告诉你,他是医生;在瑞典的乌默河沿岸,蓄须者告诉你,他是教师;在巴西阿克里地区,蓄须者告诉你,他是餐馆的堂倌;在洪都拉斯的利蒙市,男子下巴蓄短须是告诉你,他是单身;假如是单身汉当着未婚女子的面,用手不断抚摸胡子,是告诉她,他爱她。 (李山《妙趣横生话物语》)
单选题一下作品、时代、作家对应完全正确的一项
单选题“贻笑大方”这个成语出自于( )A.《秋水》B.《寡人之于国也》C.《郑伯克段于鄢》D.《五代史伶官传序》
单选题“幸亏我躲得快,要不,我这一百多斤就交代了。”中所用辞格是( )。 A.比喻 B.比拟 C.借代 D.仿拟
单选题下列各组词中不属于同音词的是( )。 A.①花(植物的繁殖器官)—②花(耗费) B.(英)①deer(鹿)—②dear(亲爱的) C.①白(白色)—②白(空白) D.①杜鹃(鸟)—②杜鹃(花)
单选题下面不属于形声字的是______。
A.问
B.静
C.暮
D.益
单选题世界上油棕生产最多的国家是______。
单选题 (一)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列5题。 甲:王实甫之词如花间美人。铺叙委婉,深得骚人之趣。极有佳句,若玉环之出浴华清,绿珠之采莲洛浦。(朱权《太和正音谱》) 乙:《西厢记》的崔张故事乃千古佳传,人物也很美,无论是张生______情之美,莺莺______情之美,红娘______情之美,皆______丽夭矫,沁人心脾,为“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奠下很好的基础。 丙:艺术风格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驾驭语言的独特性。剧本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也是语言的艺术。运用什么样的语言就有什么样的艺术风格,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王实甫是我国古代一位杰出的语言艺术大师,他吸收了当时民间生动活泼的口语,继承了唐诗宋词精美的语言艺术,熔化百家,创造了文采斑斓的元曲语汇,成为我国戏曲史上文采派最杰出的代表。《西厢记》“花问美人”的艺术风格,是和全剧到处都有美不胜收的绮词丽语分不开的。 艺术风格还表现在意境的创造方面。王实甫是酿造气氛、描摹环境的圣手。全剧处处有诗的意境,洋溢着诗情画意的气氛……在个别悲剧性的场子里,也依然笼罩着诗的气氛。如《送别》一折,并不着重去渲染主人公摧肝裂胆的痛苦,而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愁恨时特有的一些表现手法,以景写人,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里没有呼天抢地,没有抱头痛哭,有的是“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那种诗意的迷惘和浓浓的哀愁,依然是一片诗情画意的动人色调,与全剧优美的风格和谐统一。 《西厢记》是一部迷人的诗剧,全剧从头到尾是一首优美动人的爱情诗,它有明快的抒情喜剧的节奏,有“词句警人,余中满香”的艺术语言,有情景交融、诗情画意的环境氛围,所有这一切,汇合成一种独特的风貌和格调,形成了非常优美的“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 (《吴国钦(西厢记)艺术谈》,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丁:另外一些人的评论,如明初戏剧评论家何元朗“王实甫才情富丽,真辞家之雄”(《四有斋丛说》),“若《西厢》,才华富瞻”,“为情词之宗”,为“丽曲之最胜者”等等,谈的主要也是文采。过去论曲,以文采、本色划分派别,用以说明一个作家的语言风格,王实甫被认为是文采派的代表作家。其实真正有成就的作家大多是不拘一格的。就以“花间美人”为喻,这个美人是珠光宝气、浓妆艳抹的呢?还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呢?意见便不尽一致。一种意见是前者,说“《西厢》全带脂粉”,“王词浓而芜”(何良俊《曲论》),就是说打扮过分,着意修饰而丧失本色;另一种意见恰相反,认为华丽浓艳并不是《西厢》的神髓所在,若“语其神,则字字当行,言言本色,可为南北之冠”(徐复祚《曲论》),比它如清水芙蓉,可说是天下第一美人。明代文论家李贽称《西厢》为化工而非画工,其中也有称赞它不待修饰自然美好的意思。以上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认为《西厢》的语言风格是华丽浓艳,一则认为本色自然。这不过是评论者各取所好,偏执一词的说法。真正的美人是集本色、文采于一身,若说王实甫比较注重于文采,那是对的;但因此认为他不擅长本色,就不一定对。因为《西厢记》中确有许多本色、当行的语言对塑造人物起到很好的作用。李渔就曾指出:“填词中方言之多,莫过于《西厢》一种。”方言即指一地的日常生活用语,对于元剧来说,最称本色。 (王万庄《王实甫及其》,时代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单选题现代“修辞”的概念,最早源于( )。 A.中国 B.古印度 C.古罗马D.古希腊
单选题国内生成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价值的总和。国民生产总值(GN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国民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新增价值的总和。下列关于GDP与GNP的表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甲公司生产某种产品的固定成本是30万元,除去固定成本外,该产品每单位成本为 4元,市场售价为10元,若要达到6万元销售毛利的目标,该产品产销量应为( )件。A.30000B.45000C.60000D.75000
单选题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问题。 只要一半 “这么小的房子只给我两间?”女军医李静忿忿地说。 她想,要是爸爸(确切地说是公公)还是这儿的政委,或者她在“老头儿”离休前就调到这儿来,他们怎么敢只给我这样两间破房子? 营房助理员是个老实巴交的小伙子,李静想,这种人好对付,来点硬的就吓住了。 “我的要求也不过分,”她傲慢地仰起那张很漂亮的面孔,“把我爸爸过去的房子分给我一半就行啦”。 “那……”年轻的营房助理员抠抠头皮,指着那两间屋子问:“您要哪一间呢?” “什么意思?”李静冷冷地盯着他。 “老政委过去住的就是这两间。”
单选题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下列问题。
光,是人类的好朋友,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东西。
然而,过强过滥的光、变化过于迅速的光却是一种污染。现代都市里都讲究对建筑物进行豪华装饰,普遍采用大块的镜面玻璃、大理石贴面、钢化玻璃包装整座大厦,经阳光一照,白花花、明晃晃。据测定,上述这些装饰比毛面砖石等外装饰建筑物的反光系数大10倍左右,远远超过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对人造成千扰和伤害。
最基本的光污染是眩光污染。眩光是指过强的光线照射,它可以引起头晕目眩,使被照者视力下降,严重时甚至可造成失明。
眩光来自许多方面,玻璃或镜子对阳光的反射、照相用的聚光灯或闪光灯、汽车夜间行驶的照明灯、夜空中的闪电,以及冶炼工、玻璃工等长时间面对的熊熊炉火等,都属于眩光污染之列,都可以对人造成伤害。
有些光线如汽车灯、机场灯、闪电等,在白天不会令人有不舒服的感觉。可若在夜里出现,就显得格外明亮,很容易对人眼造成伤害。这是因为人眼中有两类感光细胞——锥状细胞和杆状细胞,它们分别适应明暗两种不同环境。在夜晚从门外进入灯光明亮的房间,或从明亮的屋子走到室外,眼睛常有几秒钟看不见东西,就是因为两种视觉细胞在转换职责。有时,明暗突然交替,它们来不及适应,人就会感觉不舒服,神经调节系统就会出现某种紊乱。尤其在黑暗环境,人的瞳孔开得很大,突遇强光,瞳孔来不及闭合,大量强光线进入眼内,可能造成眼损伤。夜间骑车人面对迎面过来的汽车的强光,就会出现这种不适应。尤其夜里的电焊枪、闪光灯等明暗交替出现的光,轮番刺激眼底,会使视网膜神经很快感觉疲劳,很容易引起视力下降。
不仅过强的光线是一种污染,过杂、过乱的光线也是一种污染。车站中心控制室里交替闪烁的信号灯,舞台旋转的各式彩灯就是这类例子。它们的光线虽然不强,但因明灭不定,光线游移,很容易引起视觉疲劳,进而引起大脑疲劳,头晕头痛。人们常说在这种情况下感到“眼花缭乱”、“头晕目眩”,指的就是这种效应。长期在光线闪烁的环境中工作,会使人的视力受到影响,甚至导致某种程度的视力下降。
光污染还有一类特殊形式,就是视觉污染,就是指杂乱无章的环境对人的视觉和情绪的不良影响。人们都有过这样的感觉,走进一个整洁、干净明亮的环境,心情会格外舒畅,情绪很高;相反,如果看到周围的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就会感到心情烦躁,情绪低落。尤其是城市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再加上污秽的垃圾、杂乱的货摊、乱七八糟的招贴广告等,视觉污染特别严重。
还有一种近年来出现的特殊光污染——激光污染。近年来,激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很多的节日装饰和舞台布置都采用了激光装置,激光光线到处可见,大有泛滥成灾之势。激光是一种指向性好、颜色纯、能量高、密度大的高能辐射光。即使是最弱的激光光束,在它照射到的地方产生的热量也比太阳的强光高几百倍。激光光束一旦进入人眼,经晶状体会聚,可使光强度提高几百倍甚至几万倍,眼底细胞,都会被烧伤。激光光谱还有一部分属紫外线和红外线频率范围,它们因不能被人眼看到,更容易误入人眼造成伤害。功率很大的激光甚至可以直接进入人体,危害人的深层组织和神经系统。防治光污染关键在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布置光源,使它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不是制造光污染。对有紫外线和红外线这类看不见的光污染的场所,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最重要的还在于个人的防护意识。
(选自《科学杂志》2003年第6期,有改动)
单选题填入下面句子横线处,与上下文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沱江是凤凰城的精魂,______。河面稀疏地停着几只小船,站在虹桥上望过去,如果把那些青砖黑瓦换作青楼红檐,______。但沱江的风情,却又比秦淮河曾经飘满粉香的风情更隽永。它是沉静的,与世无争,______。 ①就像大多数城市都会有一条江河,凤凰城充满了灵气 ②就像大多数江河挨着一个城市,凤凰城充满了灵气 ③那秦淮河也就有沱江的风情了 ④那沱江也就有秦淮河的风情了 ⑤用水墨调着自己的基调 ⑥调着自己水墨般的基调 A.①③⑥ B.②③⑤ C.①④⑤ D.②④⑥
单选题
{{B}}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4题。{{/B}}
{{B}}让香格里拉发现自己{{/B}}
第一次接触香格里拉(Shangri-la)这个词还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一本简易英语课外读物中,“香格里拉”即世外桃源。但事实上,香格里拉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它就在中国滇西北一带。纳西话叫香格里拉,只是词的后缀,中甸一带康巴藏民称它香巴拉。它开始被世人关注,是缘于一位俄国导演1937年拍的电影《被遗忘的王国》。影片中这个叫香格里拉的地方,有高原雪山、蓝月亮峡谷、森林牧场牛羊,还有与自然和谐依存的民风。它激起了世人寻梦的热情,人们这才发现了一个名字:美籍奥地利学者约瑟夫洛克。
洛克1884年出生于维也纳,1905年去美国求学。1922年他以植物学教授的身份到云南丽江采集植物标本。这一方水土立刻迷住了他,从此他把灵魂融入了这方水土,一住就是二十年,从事纳西族民风、民俗、文化、宗教研究。和以往一些西方探险家不同,洛克对他的考察对象不只是充满好奇,更没有白种人的偏见和野心,而是充满感情。他有过“与我的纳西族朋友共存亡”的诺言,并带着偏爱称纳西人是“纯朴的大自然之子”。
洛克无疑是可敬的。但是香格里拉是一个客观自然的存在。在洛克到来之前,纳西就有了自己的学者和文化人。换一个角度讲,正是香格里拉的一方水土,改变了一个西方学者的命运,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洛克,为什么不能说香格里拉发现了洛克呢?我看就像他评价他的纳西兄弟一样,称他是“大自然之子”更平等一些,更合适一些。由此,我们得到一种启示:香格里拉发现了洛克,也同时发现自己。
“让香格里拉发现自己”,这是套用了一个现成句式。拉美的乌拉圭作家加莱亚诺写过一篇散文《让美洲发现自己》,他是有感于西方世界数百年的偏见而写的。在哥伦布的船队到达美洲之前,那片大陆就自然地存在着,后来者占有了“发现”的专利权。“从此以后,印第安人就一直被判为终身有罪”,遭到灭绝性的杀掠。所以他说“1492年,美洲被入侵,而不是被发现”。而美洲的希望则是在它“自己发现自己的时候”。同样,“让香格里拉发现自己”,也是把香格里拉当成主体,而不是被动面对世界的客体。因而,对于香格里拉来说,问题关键就在于,它是不是真是一个美好的真实的存在,这也许是“自己发现自己”的含义。
人们通常把美好的地方都比做世外桃源,可见人类对自己居住的地方抱有怀疑。人们说世外桃源,就是说世上没有,这说法本身就意味着对现实的批判。“世外”,可以理解成人类还没有实现的理想,若说哪里是世外桃源,就是说哪里已接近或实现了理想的蓝图,那它其实就是世上的桃源了。一旦回到世上,就是人类的势力范围了。那么世上桃源还可以叫做世外桃源吗?或者说世上可能有真正的世外桃源吗?
如今的香格里拉是行进在通往理想境界的路上。什么时候,人们的精神世界能够做到和那里的自然风光一样美丽,“恢复人和大自然之间和谐一致的关系”了,什么时候才可以说它真是,或接近香格里拉了。
到那时香格里拉的词义应该发生变化,无论英语还是汉语,都可以把它译做“世上桃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