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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分析题某地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食品公司做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该公司不服,以处罚前没有告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为由,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规定和有关事实,法院判决撤销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分析题为治理风景区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某省一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风景区保护条例》。该条例规定对乱扔垃圾不听劝阻的游客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分析题案情: 1997年8月,陈某与苏某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屋合约书》,向对方购买位于福建泉州市区一处87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以及12平方米的储藏间,购房总价35万元。合同还约定,苏某应协助陈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订立后,陈某依约向被告支付购房款33万元,并承诺剩余的2万元办理产权过户后再支付。陈某入住该住房10年,在此过程中泉州房价飞涨。苏某却一直不答应为陈某办理产权过户,且有毁约之意。陈某一气之下,将苏某告上法庭。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苏某向法官辩解称,该房产权本来属于其母亲。当年其为取得该处房产,伪造了母亲死亡的证明,骗了房管部门,将房子产权办在了自己的名下。因此,他主张,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愿意将所得房款悉数退还。对于苏某的说法,陈某难掩愤怒:“不是钱的问题,人总该讲个信誉!”并解释称:“房子一住十年,都有感情了,说啥都不能退。”一审法院法官审理认为,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判决合同有效。 问题:
分析题《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同职犯公坐者,长官为一等,通判官为一等,判官为一等,主典为一等,各以所由为首;(若通判官以上异判有失者,止坐异判以上之官。)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即余官及上官案省不觉者,各递减一等;下官不觉者,又递减一等。亦各以所由为首。(减,谓首减首,从减从。)检、勾之官,同下从之罪。应奏之事,有失勘读及省审之官不驳正者,减下从一等。若辞状隐伏,无以验知者,勿论。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题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复)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颂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新唐书·刑法志》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分析题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正式通过,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总则》修改了《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民法总则》实施后,学者对诉讼时效如何适用有不同的理解。例如,短期诉讼时效是否依然适用,有的学者认为《民法总则》并没有明确删除短期诉讼时效,因此短期诉讼时效依然是有效的;有的学者认为《民法总则》没有规定短期诉讼时效,那短期诉讼时效就不存在了,不能再继续适用。2018年7月1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如何适用作了明确的规定。 结合上述材料,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题材料1:《唐律疏议·名例律》(卷六):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疏】议曰:“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自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 材料2:《大明律·吏律》“化外人有犯(第三十六条)”: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题李某乘坐旅客列车期间与对面座位的旅客许某搭话后相识。夜间23时许,许某去厕所,李某尾随进入厕所抢得现金990元及价值2300余元的手机一部。后许某向乘警报案,李某被抓获。 参照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争议:甲法官认为:由于在列车上抢劫具有公然性,影响了公共安全,所以才会成为加重情节。但是李某在列车厕所内实施的抢劫不具备公然性,因此不适用加重处罚。 乙法官认为:刑法只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就是加重情节,即使是在列车厕所抢劫也应适用这个规定。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题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某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出行高峰期禁止外地电动车行驶;如违反,将扣押电动车并托运回原籍。外地来该市务工人员张某认为该规定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审查建议。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题2013年7月,W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母诉请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民事案件。该院判决:被告人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两个月至少到父母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法定节假日均须履行探望义务。这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全国首例判决。 对此,有人认为,该判决保护了老年人权益,维护了传统伦理道德;有人则认为,不应当将道德法律化,探望父母虽符合伦理道德,但不应成为法律上的强制义务。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题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分析题《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八):宋高宗时周林上《推司不得与法司议事札子》曰: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然而推鞫之吏,狱案未成,先与法吏议其曲折,若非款状显然,如法吏之意,则谓难以出手。故于结案之时,不无高下迁就,非本情去处。臣愿严法立案,推司公事,未曾结案以前,不得辄与法司商议。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依据所学的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该法条。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规定: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法条分析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试说明:
法条分析题《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
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请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