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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
分析论述题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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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材料1:《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即奴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妾者,准盗论;知情娶者,与同罪。各还正之。 材料2:《大明律·户律》“良贱为婚姻”条: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家长知情者减二等。因而入籍婢者,杖一百。若妄奴婢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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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辄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大明律》卷第一“断罪无正条”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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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甲系北方A县公民,甲于2008年辞去家乡单位的工作,来到南方B市所辖C区打工。2009年,A县进行换届选举,甲前单位所在地选区的选举委员会向其发函,对其进行选民登记,并告知甲如不能回原单位参加选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甲便口头委托了过去的同事乙、丙等4人代其参加了投票,结果甲当选为人大代表。2010年,C区进行换届选举,甲所在的企业与附近企业划分为一个选区,甲又一次参加选民登记。根据C区选举委员会的要求,该选区最好选出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从事技术方面工作的代表,甲正符合这一要求,被单位同事联名推荐为候选人。经该选区选民投票,甲获得了全体代表的1/2选票,被C区人民政府宣布当选为C区人大代表。 外来人员当选两地人大代表的情况引起广泛的争议,为了避免这一情况,更多的人建议应允许外来人口参加现生活或工作所在地的选举,而不再参加原户口所在地的选举。上述建议有较多优点,因而得到许多学者的支持。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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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甲、乙、丙3名大学生去“粗粮馆”用餐。粗粮馆的广告上写着“每位25元,国家公务员每位20元”。甲、乙、丙3人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33条以及《民法通则》第3条关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粗粮馆撤销广告中对消费者的歧视对待,并返还对原告每人多收的5元钱。一审法院判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商家不能对公务员消费者予以优惠,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对不同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因而驳回了甲、乙、丙的诉讼请求。甲、乙、丙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之后,粗粮馆自行撤除了广告词。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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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刑案汇览三编(一)》卷三:秋审处嘉庆五年八月初八奉旨:刑部奏江西省民人周德章殴毙十一岁幼孩黄参才,该抚等将该犯问拟情实,声明周德章之母齐氏现年八十岁,家无次丁。可否将该犯改入缓决,准其留养之处奏明,请旨等语。朕详阅此案情节,幼孩黄参才系代母向周德章索欠,该犯斥其不应催讨,黄参才不依,拉住周德章哭骂,该犯顺用手带烙铁吓打,致伤偏左。黄参才愈加哭骂,仍拉住周德章不放,用头向撞。该犯欲图脱身,复用烙铁吓殴,适伤黄参才脑后左耳根倒地,逾时殒命。是该犯两次随手用烙铁吓殴,衅由逼债,杀出无心。黄参才并非独子,该犯之母现年八十岁,别无次丁,周德章一犯着加恩改为缓决,准其留养。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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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为了缓解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状况,某直辖市政府制定了《××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调控规定》),开始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以摇号方式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根据《调控规定》,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这里在公民办理摇号登记的资格上进行了差别对待,具体区分可否参加摇号的标准有三个——有无户籍、有无车辆、有无驾照。有无车辆,是指一个人如果已经购买了车辆,就不能再参加摇号。有无驾照,是指只有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个人,才能申请参加摇号。有无户籍,是指只有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才能申请参加摇号。2011年1月26日,该市进行了首轮购车摇号,个人车牌名额随机分配给申请者,平均中标率约为9.4%。而5月第五期个人摇号申请平均中标率下降到约3.3%。对于企业办理摇号申请的,需以企业纳税额作为申请摇号的条件。摇号购车政策施行后引发了热议,其中涉及许多宪法问题,关涉公民、企业等主体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平等权的问题。 请结合材料,根据宪法理论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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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某县多名儿童接种疫苗出现不良反应。家长质疑疫苗在配发过程中未按要求储运,对县卫计委提出批评,要求公开“问题疫苗”的相关信息,建议县卫计委开展疫苗检查工作。县政府针对“问题疫苗”事件下发文件,要求全县疫苗接种单位必须得到县政府的许可才能实施疫苗接种,否则对擅自实施接种者处以罚款。县人大常委会就此事件组成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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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在审理王某诉李某债务纠纷案件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作出了终审判决。当事人李某认为,该规定同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审查建议。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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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材料1:《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即奴婢私嫁女与良人为妻妾者,准盗论;知情娶者,与同罪。各还正之。 材料2:《大明律·户律》“良贱为婚姻”条: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家长知情者减二等。因而入籍婢者,杖一百。若妄奴婢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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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移植只限于“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因帮扶形成的亲情关系”之间进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多例器官“交叉移植”现象。典型的例子就是:两名尿毒症患者急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来挽救生命,各自家庭的所有亲人均未能与患者配型成功,但两个家庭中各自肾源提供者恰恰能与对方匹配,只要彼此交换,双方都能得到最好的手术效果。然而,甲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以8:1的表决结果否决了“交叉换肾”的请求,理由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没有规定允许来自不同家庭人员之间进行“交叉换肾”。但是,乙医院在基于相同事实的基础上,本着实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实施了“交叉换肾”手术,使肾移植手术最终完成,从而挽救了两条生命,且双方家庭均表示满意。该“交叉换肾”手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卫健委也表示要深究此事。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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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A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甲商贸城的决议》,把商业开发工程写成国家建设项目,确认此项目并要求加快建设。因此,县政府宣告建设商贸城“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若干拆迁户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行房屋拆迁。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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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在审理王某诉李某债务纠纷案件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作出了终审判决。当事人李某认为,该规定同法律相抵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审查建议。 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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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宋书·卷五十四》(列传第十四):安陆应城县民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黄忿恨自经死,值赦。律文,子贼杀伤殴父母,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母,亦弃市。值赦,免刑补冶。江陵骂母,母以之自裁,重于伤殴。若同杀科,则疑重;用殴伤及骂科,则疑轻。制唯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骂母致死值赦之科。(尚书比部郎孔)渊之议曰:“夫题里逆心,而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故殴伤咒诅,法所不原,詈之致尽,则理无可宥。罚有从轻,盖疑失善,求之文旨,非此之谓。江陵虽值赦恩,故合枭首,妇本以义,爱非天属,黄之所恨,情不在吴,原死补冶,有允正法。”诏如渊之议,吴免弃市。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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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某女大学生甲到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开设的乙超市购物。当甲离开时,因该超市门口报警器鸣响,甲被滞留检查近两个小时,其间还被保安强行带入该超市办公室内,被迫解开裤扣接受检查。然而,该超市并未检查出甲身上藏有带磁信号的商品。不久,甲以超市的行为侵害了宪法权利和名誉权、人身权等民法权利并使其精神受到极大伤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屈臣氏公司及乙超市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法院根据宪法精神,依据民事法律有关人格权及侵权的规定判决甲胜诉。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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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甲、乙、丙3名大学生去“粗粮馆”用餐。粗粮馆的广告上写着“每位25元,国家公务员每位20元”。甲、乙、丙3人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33条以及《民法通则》第3条关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粗粮馆撤销广告中对消费者的歧视对待,并返还对原告每人多收的5元钱。一审法院判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商家不能对公务员消费者予以优惠,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对不同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因而驳回了甲、乙、丙的诉讼请求。甲、乙、丙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之后,粗粮馆自行撤除了广告词。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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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材料1: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法学阶梯》: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材料2: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幅度较大,修改内容涉及100多处,修改比例超过总条文的50%。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举,加强对刑事诉讼程序机制的构建,对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特别程序等进行了重要完善,努力追求并促成程序正义的实现。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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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材料1:某日,在甲市公共体育场内,武警荷枪实弹,约数千市民正被组织围观一场特别公审公判。陈某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胸前挂着70厘米长、50厘米宽的木牌,1斤多重。上面白底黑字写着“犯罪嫌疑人陈某”,其他被示众者亦如此。甲市法院院长认为公审公判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材料2:乙市在市直机关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和一系列普法讲座,使市直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一名市直机关干部丙在采访时表示“普法宣传和普法讲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因为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才具有法律意识”。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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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材料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材料2:洛克《政府论》:不管会引起人们怎样的误解,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 材料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自由要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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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论述题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遭遇法律冲突问题。在庭审中,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原告(汝阳县种子公司)与被告(伊川县种子公司)争议激烈,原告主张适用《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赔偿数额;被告则要求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赔偿金额。经审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3)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和被告都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洛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写道:“《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 请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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