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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
分析题材料:在某市人大代表工作研讨会上,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提交了一篇论文,其中写道:“第一,言论免责,即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不仅在会议期间不受追究,而且在会议期外也不受追究;不仅在代表职务期间不受追究,而且在代表职务终了后也不受追究。”该主任在研讨论会上一字不差地宣读了这一段。 请结合我国宪法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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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初即位,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徵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所以爱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新唐书·刑法志》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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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共举重物,力所不致;若乘高屡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结合上述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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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某村地处城郊,在城市化进程中,该村大部分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确定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引起村民强烈不满,镇政府获悉后,决定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委派工作小组接管相关事务。 请结合上述材料,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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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2004年6月,李某乘坐旅客列车期间与对面座位的旅客许某搭话后相识。途中,许某去厕所,李某尾随进入厕所枪得现金990元及价值2300余元的一部手机。事后许某向乘警报案,李某被抓获。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争议: 甲法官认为:由于在列车上抢劫具有公然性,影响了公共安全,所以才会成为加重情节。但是李某在列车厕所内实施的抢劫不具备公然性,因此不适用加重处罚。 乙法官认为:刑法只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就是加重情节,即使是在列车厕所抢劫也应适用这个规定。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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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某村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许某和王某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其中,许某由乡政府推荐。选举结果为王某获得多数选票,当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许某不服该选举结果,便告到乡政府。乡政府经讨论研究后认为,该选举结果存在问题,并宣布此次选举结果无效,决定数日后重新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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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共21条,内容包括: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等。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宪法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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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2013年3月,某省会城市人民政府拟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章。该《办法》规定:“凡上一年度本市前100名纳税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其子女参加高中入学考试,总成绩可加20分”。该《办法》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过程中引起争议。《办法》起草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此举是为了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企业主创造更好的条件。既然纳税大户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社会为何不能投桃报李?” 请结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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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过失杀人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共举重物,力所不致;若高履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 ——《唐律疏议·斗讼律》 根据上述文字,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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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主管部门向市民发布公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部门确定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不少意想不到的事情:有违章驾驶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者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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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宋史·刑法志一》:“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罪当徒、流者,配岭表;流罪会降者,配三千里,籍其家赀之半为赏,妻子递降等有差。应编配者,虽会赦,不移不释。凡囊橐之家,劫盗死罪,情重者斩,余皆配远恶地,籍其家赀之半为赏。盗罪当徒、流者,配五百里,籍其家赀三之一为赏。窃盗三犯,配杖五百里或邻州。虽非重法之地,而囊橐重法之人,以重法论。其知县、捕盗官皆用举者,或武臣为尉。盗发十人以上,限内捕半不获,劾罪取旨。若复杀官吏,及累杀三人,焚舍屋百间,或群行州县之内,劫掠江海船栰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论。”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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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材料1:某日,在甲市公共体育场内,武警荷枪实弹,约数千市民正被组织围观一场特别公审公判。陈某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胸前挂着70厘米长、50厘米宽的木牌,1斤多重。上面白底黑字写着“犯罪嫌疑人陈某”,其他被示众者亦如此。甲市法院院长认为公审公判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材料2:乙市在市直机关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和一系列普法讲座,使市直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一名市直机关干部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普法宣传和普法讲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因为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才具有法律意识”。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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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曰: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问曰:妻无子者,听出。未知几年无子,即合出之?答曰:律云:“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即是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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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明史:刑法志二》:“若亭疑谳决,而囚有番异,则改调隔别衙门问拟。二次番异不服,则具奏,会九卿鞠之,谓之圆审。至三四讯不服,而后请旨决焉。”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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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某地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食品公司做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该公司不服,以处罚前没有告知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为由,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规定和有关事实,法院判决撤销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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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为治理风景区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某省一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风景区保护条例》。该条例规定对乱扔垃圾不听劝阻的游客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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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案情: 1997年8月,陈某与苏某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屋合约书》,向对方购买位于福建泉州市区一处87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以及12平方米的储藏间,购房总价35万元。合同还约定,苏某应协助陈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订立后,陈某依约向被告支付购房款33万元,并承诺剩余的2万元办理产权过户后再支付。陈某入住该住房10年,在此过程中泉州房价飞涨。苏某却一直不答应为陈某办理产权过户,且有毁约之意。陈某一气之下,将苏某告上法庭。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苏某向法官辩解称,该房产权本来属于其母亲。当年其为取得该处房产,伪造了母亲死亡的证明,骗了房管部门,将房子产权办在了自己的名下。因此,他主张,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愿意将所得房款悉数退还。对于苏某的说法,陈某难掩愤怒:“不是钱的问题,人总该讲个信誉!”并解释称:“房子一住十年,都有感情了,说啥都不能退。”一审法院法官审理认为,本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判决合同有效。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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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同职犯公坐者,长官为一等,通判官为一等,判官为一等,主典为一等,各以所由为首;(若通判官以上异判有失者,止坐异判以上之官。)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即余官及上官案省不觉者,各递减一等;下官不觉者,又递减一等。亦各以所由为首。(减,谓首减首,从减从。)检、勾之官,同下从之罪。应奏之事,有失勘读及省审之官不驳正者,减下从一等。若辞状隐伏,无以验知者,勿论。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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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贞观五年,河内人李好德坐妖言下狱,大理丞张蕴古以为好德病狂瞀,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相州人,好德兄厚德方为相州刺史,故蕴古奏不以实。太宗怒,遽斩蕴古,既而大悔,因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复)奏”。久之,谓群臣曰:“死者不可复生。昔王世充杀郑颂而犹能悔,近有府史取赇不多,朕杀之,是思之不审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新唐书·刑法志》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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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题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正式通过,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总则》修改了《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民法总则》实施后,学者对诉讼时效如何适用有不同的理解。例如,短期诉讼时效是否依然适用,有的学者认为《民法总则》并没有明确删除短期诉讼时效,因此短期诉讼时效依然是有效的;有的学者认为《民法总则》没有规定短期诉讼时效,那短期诉讼时效就不存在了,不能再继续适用。2018年7月1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诉讼时效如何适用作了明确的规定。 结合上述材料,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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