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选分类
法学
问答题3.被告人赵某、李某、孙某家住龙山市城东区。赵某是盗窃惯犯。1999年,赵某组织李某、孙某在龙山市各区流窜作案。2000年4月,赵某得知城北区某市场夜间治安防卫工作松散,便伺机作案。19日夜,赵某组织李某、孙某潜入该商场,窃得财产价值共计5万余元。 问: (1) 若赵某、李某、孙某三人当场被捕,并在审讯中供述在城西区行窃三次,窃得财物价值3万余元;在城南区行窃五次,价值2000余元。问:在此情况下,该如何确定法院的审判管辖? (2) 若三人行窃后,孙某为毁灭罪证,又自作主张地将商场内的衣物点着,引起大火,使该商场损失近20余万元,并烧死一人。在此种情况下,该如何确定级别管辖?若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保安人员姜某、井某提起公诉,他们的犯罪地在哪里? (3) 若三人被依法审判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3年,并押送江北市某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李某自首交待了判决时未被发现的抢劫罪。案件经服刑地公安局侦查终结,由服刑地检察院向该地法院提起公诉。但该地法院认为李某的漏罪——抢劫罪发生在龙山市城东区,故应由城东区法院受理,将案件移送城东区法院。问:该法院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1.黄某在国外期间,加入国外某情报组织。回国后,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国外情报机关提供我国有关重要情报,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此案由A市B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由B区人民检察院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B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某间谍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情节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黄某不服,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畸轻,改判黄某死刑,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核准,拟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用注射的方法将黄某执行死刑。 问:本案中有哪些方面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问答题论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你认为中国的反诉制度应当包括怎样的内容)(20分)
问答题试论述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
问答题试论述回避制度的意义。
问答题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子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该案于6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其交给其所在单位负责执行。但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法院为了更好地审理该案,指派原合议庭庭长和另外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最后维持原判。 试分析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张某、王某、李某共同诈骗一案,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初步审查过程中,认为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一审宣判后,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某、李某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张某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庭审中合议庭对戊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重新起诉后,甲、乙均被判处死刑并分别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问答题列举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不起诉的法定情形。
问答题袁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过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审理,判处袁某有期徒刑8年。袁某对此判决不服,于是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审理,裁定维持原判。在袁某刑期执行到第5年的时候,袁某从新进的牢友身上发现证明其无罪的新证据,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问题: 1.袁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如果袁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话,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试述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30分)
问答题试述上诉人的范围。
问答题李某,男,55岁,某市副市长。在李某任职期间,大肆收受贿赂,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后被群众举报。检察机关在接到举报信后,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李某得到风声,立即找人从中活动阻止检察机关继续办案。李某的一位好友陈某,为省委组织部的一位干部,受李某家人的委托出面为李某说情。但检察机关没有理睬,继续办案。后李某被依法逮捕。陈某得知后,指责检察机关目无领导,无组织,无纪律,不经过事先请示就决定逮捕了李某,要求检察机关立即放人。但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无权干涉检察机关的活动,没有理睬他的指责,而是按照法律规定提起公诉。李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将认罪,希望不要公开审理以免影响自己的名誉,法院同意了李某的请求。由于此前李某没有聘请辩护人,所以在开庭前要求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法院以影响开庭审理为由不再允许。在审理前,陈某找到审判长,说李某在担任市长期间,锐意改革,为本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希望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经过法庭审理,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的罪行虽然严重,但考虑到其担任市长期间,曾为本市经济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决定予以从轻处罚。” 问:本案存在哪些违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地方?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试论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问答题张某为一中学生,在上学的路上被一男子强奸。到学校后她将此事向王老师哭诉,于是王老师就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以王老师不是张某的监护人为由不予立案;无奈王老师告知张某父母,当张某父母报案时,公安机关要求编写详细的报案材料,然后他们才受理,但是之后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当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时,公安机关不予理睬,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自己立案侦查。 请指出本案中公安司法机关的错误。 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 目前诉讼法学界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立案阶段的情况进行了反思,结合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要对立案阶段进行改革,甚至有些学者提出了要废除立案阶段。请谈谈你对立案程序的看法。
问答题试述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
问答题在一起放火案中,红叶造纸厂的一个仓库被他人放火焚烧,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事后经查明,放火者是另一个造纸厂的厂长。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红叶造纸厂提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则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指的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而法律上所说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适用于红叶子造纸厂。如果红叶造纸厂确实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且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无奈,红叶造纸厂只好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在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委托了在某监狱任职的严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严某去人民法院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没有准许。严某因此辞去了诉讼代理人的职务。红叶造纸厂要求另行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人民法院告知:只能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前委托诉讼代理人,现在已进入了法庭审理中的阶段,因而红叶造纸厂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了。人民法院最后作出了刑事和附带民事判决。 问: (1) 本案中,人民检察院的说法是否正确? (2) 本案中,人民法院是否有权不允许严某查阅、复制有关构材料? (3) 最后,法院不允许红叶造纸厂再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理由是否正确?
问答题试析酌定不起诉的性质。
问答题某作家在2007年度取得如下所得:(1)拍卖手稿取得收入12000元;(2)10月份为某高校举办两次讲座,取得收入分别为3000元和5000元;(3)发表新作品取得稿酬4500元;(4)在电台做嘉宾主持,取得收入1700元;(5)每月从作家协会领取工资3200元。 要求:请计算该作家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问答题论述票据行为的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