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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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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案情:2001年6月16日傍晚,村民彭某在没有适航证的情况下,驾驶一条旧帆船搭载同村村民金某及其7岁的女儿过河。在帆船就要与水坝相撞时,金某抱着自己的女儿跳水求生。金某被救起,其女儿失踪。金某向法院提出宣告女儿死亡的申请,法院遂于2003年6月26日宣告其女儿死亡。随后,当地法院认定彭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 (2)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4年;(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3)争议:法官甲认为,由于刑法中的“死亡”可以通过扩大解释使之能够包括宣告死亡,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恰当的。 法官乙认为,刑法中的“死亡”通常是指自然死亡,因此彭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种将“死亡”扩展为包括宣告死亡的认识,是罪刑法定原则反对的类推。 法官丙认为,宣告死亡只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变化,因此不适用于刑事领域。 (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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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该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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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逃税罪与抗税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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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张某系甲商贸公司员工,曾长期代表甲商贸公司充当采购员与乙家电生产厂家进行家电购销活动。1998年3月,张某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甲商贸公司开除。但是,甲商贸公司并未收回给张某开出的仍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张某凭借介绍信以甲商贸公司的名义与乙家电生产厂家签订了10万元的家电购买合同,并约定在交货1个月内付款。乙家电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时,并未得知张某已被甲公司开除之事。乙家电厂在向张某交货1个月后,张某仍未付款,并不知其下落。乙家电厂于是向甲商贸公司要求支付10万元货款,甲商贸公司以张某已被开除与其无关为由拒绝支付,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乙家电厂诉至法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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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399条第1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分析该款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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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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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及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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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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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清末组织体制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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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学生刘某患上乙肝,休学治疗一年后,经医院开具证明建议复学。但他到学校报到时,却遭遇校方的拒绝。随后,学校又要求他到县教育局盖章同意。刘某与父亲赶到县教育局,教育局在诊断证明书上签了“按医院意见复学”。但当他们将证明书拿到学校后,校方负责人还是不愿意让刘某复学。 问:校方的做法是否正确?结合宪法学有关知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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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某日,在甲市公共体育场内,武警荷枪实弹,约数千市民正被组织围观一场特别公审公判。陈某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胸前挂着70厘米长、50厘米宽的木牌,1斤多重。上面白底黑字写着“犯罪嫌疑人陈某”,其他被示众者亦如此。甲市法院院长认为公审公判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材料2:乙市在市直机关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和一系列普法讲座,使市直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一名市直机关干部丙在采访时表示“普法宣传和普法讲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因为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才具有法律意识”。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1中,甲市的做法侵犯了何种法律价值?试从法律意识角度分析材料1中甲市公审公判的行为。 (2)材料2中,市直机关干部丙的说法是否正确?请从法律意识的角度进行分析。 (3)结合材料1、2分析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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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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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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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乙的身后。当乙回家打开房门后准备关门时,甲以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并随手锁上门,乙被吓得惊叫一声。乙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电灯,见甲站在门口,便问:“你是于什么的?”甲答不上来,乙的丈夫上前打了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甲被扭送到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甲供认他到乙家的目的是抢钱。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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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为什么明律较唐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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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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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15年5月7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吩咐员工乙将一台已损坏的旧电脑扔掉。乙将电脑扔到垃圾箱后,觉得与其扔了还不如修好后卖掉,遂返回将电脑带回家修好。乙的朋友丙得知上述情况后,在2015年6月5日找到乙,请求乙将电脑送给自己,乙答应,并与丙约定一周后交付。丁听说乙有一台旧电脑,在2015年6月8日向乙表示愿以合理价格购买,乙当即同意。因乙在电脑中的文件尚未完成备份,故双方约定乙借用电脑三天,三天后再交付给丁。2015年6月9日,乙通知丙撤销赠与。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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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4年9月15 13,赵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归还借款5万元,并提供了一张由陈某亲笔书写的收据:“2004年3月12日收到赵某交付的5万元。”除此证据外,赵某无其他证据证明。开庭审理中,陈某承认收据是自己亲笔书写,但陈某提出,自己并没有向赵某借过钱,收据中的5万元钱是赵某应偿还自己的另外一笔款。除此之外,陈某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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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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