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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问答题案例一:被告人甲某(非中国籍),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某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某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某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某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某,致使乙某身受重伤。
案例二:2003年10月,被告人和某伙同缅甸人腊某(在逃),在缅甸购得鸦片8500克。和某和腊某将鸦片背人我国云南境内广蚌寨农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由徐某带路,3人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贩卖。同年12月,和某将10000克鸦片从缅甸运入我国境内广蚌寨,藏放在徐某家中,2人准备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和某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方面辩称:和某系外国人,且其行为对我们国家和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只是将在国外购买的鸦片途经我国运到外国去贩卖,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体和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不应以犯罪论处。
[问题]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
问答题简述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
问答题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
问答题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有何不同?
问答题甲拖欠乙和丙五千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乙与丙商定后,将甲的女儿丁(15岁)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甲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15天),乙、丙多次打电话让甲支付报酬,但甲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乙、丙遂决定将丁卖给他人。在乙外出寻找买主期间,丙奸淫了丁。乙找到了买主戊后,乙、丙以5000元将丁卖给了戊,二人平分赃款。戊欲与丁结为夫妇,遭到丁的拒绝。戊为防丁逃走,便将丁反锁在房间里一个多月。戊后来觉得丁年纪小,太可怜,便放丁返回家乡。戊找到乙要求退回5000元钱,乙拒绝退还,戊便于深夜将乙的一辆摩托车(价值3000元)骑走。 阅读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乙和丙的行为构成何罪和何罪的共犯? (2)在乙、丙出卖丁的过程中,丙奸淫丁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与乙有何不同? (3)戊的行为构成何罪?该如何处罚?
问答题简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
问答题简述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问答题《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信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规定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目的。
问答题论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问答题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论述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
问答题甲、乙大学毕业后在同一单位工作,且同住一室,乙曾购一台海尔冰箱(4200元)。因乙被派往外市工作,乙将该冰箱委托甲保管。甲与丙是好友,丙知甲曾在推销中拿过一笔不小的回扣未上缴。丙想低价购买该冰箱,并指使甲给乙写信说,该冰箱已坏,可否低价处理。乙回信说,如情况属实,可处理。甲便作价100元卖与丙,并通知乙。后乙知情,引起纠纷。
问:(1)甲、乙之间的行为在民法上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
问答题吴某为了盖房子借刘某5000元,王某4000元,华某8000元,其中刘某为吴某的亲戚。吴某对三人借款的还款期均为2003年10月5日。2003年7月,吴某的房子造好,但吴某并未将借款全部用于盖房,所建房子只值1万余元。2003年10月,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刘某、王某、华某一起到吴某家里讨债,吴某声称无力还债,只有借钱盖的房子一栋。实际上,2003年9月1日,吴某与刘某已就该房屋为刘某的债权受偿订立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登记。问:
(1)如何认定吴某与刘某之间签订抵押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王某与华某如何维护他们的权益?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假释的概念及条件。
问答题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
(2)本条所规定的“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3)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的,如何处罚?
问答题莱市人民政府为筹措公路建设资金,加快市区街道改造步伐,发布了《关于营运性出租车收费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要求,一切营运性出租车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交纳道路建设费、增容费200元,逾期不交者将追究法律责任。作为该市出租车司机的赵某认为,该规定属于乱摊派的范围,因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据宪法和法律撤销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则认为,该规定属于市政府的行政规定,法院不能受理此案,并告知赵某向省政府和省人大反映情况。赵某则认为法院不履行职责,不公正,因而一定要法院受理此案。
请运用有关宪法和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问答题简述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问答题2005年5月25日上午9时左右,赵先生到某超市购物,因尝了一个樱桃,就被超市工作人员叫到办公室,说他偷吃樱桃。赵先生认为只是品尝,不是偷吃。工作人员还要赵先生脱去上衣进行检查。赵先生不答应。一工作人员上来强行脱赵先生的衣服,致使赵先生摔倒在地,鼻子不停地流血,耳朵也发生耳鸣。直到中午11点左右,赵先生才被放出来。他要打“110”报警,几次拿起电话,都被超市的人抢走话筒。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他们就一起去做了笔录,然后赵先生到医院验伤接受治疗。赵先生一怒之下将超市告上了法庭。 请运用宪法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