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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甲和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5月起至2011年5月止。甲同时提供自己的一幢别墅作为抵押,双方于6月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7月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甲的朋友丙为甲的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8月,甲将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别墅出卖给丁,丁支付了价款210万元,但甲并未告知丁该别墅已经抵押的情况,该别墅出卖后也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甲到期没有清偿银行借款,乙银行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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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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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材料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材料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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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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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走访企业,选择其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俱佳的几家企业作为该法院的“重点服务对象”,并在这几家企业门前挂出牌匾。 运用法学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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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阅读下列宪法条文,分析它们的含义和区别。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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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司法公正原则要求裁判程序正当,裁判程序正当的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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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宣告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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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奸党等条,皆洪武年间增定者也。明祖猜忌臣下无弊不防,所定之律亦苛刻显著;凡所以防臣下之揽权专擅,交接党援者,固已不遗余力矣。”《明史汤和传》指出:“当时公、侯诸宿将坐奸党,先后丽法,稀得免者。” 问题: (1)这两段文字所指“奸党”具体是什么含义? (2)这两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两段文字反映了当时何种立法宗旨? (4)试从正反两方面阐释这两段文字所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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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司法中立背景下的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及其相互关系。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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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私法意定免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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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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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规定: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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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十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这么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000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让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己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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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个体工商户张山因购货急需,由其同乡好友马乃作一般保证人,向另一个体工商户王如林借款5万元,在借款合同上马乃以一般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后来,张山因经营不善,为逃债举家出走,不知下落。一年后债务到期,张山没有偿还债务。于是王如林直接向马乃索债。马乃认为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在王如林没有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就张山的财产强制执行前,自己没有义务清偿,所以拒绝王如林的请求。王如林诉至法院,要求马乃履行保证义务,清偿张山所欠债务。 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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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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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房地产公司将一幢写字楼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半年后,甲公司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以该出租写字楼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遂决定以1500万元变卖抵押物,乙公司、银行都主张自己有优先购买权,要求购买此幢楼房。丙公司愿出2000万元购买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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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1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并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这一规定。该规定第3条指出,引咎辞职是指在其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发生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长、副院长,主动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第4条规定,院长、副院长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辞职:(1)本院发生严重枉法裁判案件,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2)本院发生其他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隐瞒不报或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3)本院在装备、行政管理工作中疏于监管,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不宜继续担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其他情形。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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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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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疏议·户婚律》(卷十四)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曰: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问曰:妻无子者,听出。未知几年无子,即合出之?答曰:律云:‘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即是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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