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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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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何谓“最密切联系地原则”以及它在国际私法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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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无行为则无责任,无损害则无赔偿。”试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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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论述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及其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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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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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诉讼时效中断及其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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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1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简称《引咎辞职规定》),并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这一规定。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本规定制定的原则和适用范围;引咎辞职的情形;有关引咎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善后工作;本规定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其中,规定第3条指出,引咎辞职是指在其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发生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长、副院长,主动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第4条规定,院长、副院长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辞职:(1)本院发生严重枉法裁判案件,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2)本院发生其他重大违纪法案件隐瞒不报或拒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3)本院在装备、行政管理工作中疏于监管,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4)不宜继续担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其他情形。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引咎辞职规定》体现何种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为什么? (2)《引咎辞职规定》是否存在违宪问题?为什么? (3)作为公民如果发现法规或法律解释存在违宪问题,应如何提出违宪审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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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旧律(指汉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                                         ——《晋书·刑法志》 上述文字材料记述了汉、魏时代法典体例发展演变的概况,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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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根据刑法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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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通过电话与百公里之外的贩毒人员乙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乙同丙携带850克海洛因乘坐火车到达甲所在的城市后入住一宾馆。随后,乙与甲电话联系交易毒品。甲给开小型货车的堂弟丁打电话(丁知道甲吸食毒品),要丁次日中午驾车到甲的住处。第二天,丁开车到甲住处,甲给丁3000元现金让其开车陪同他接两个送“货”的人。丁将车开至甲指定的宾馆门口,甲将乙、丙叫上车,其中丙手中提一个黑色书包。甲让丁将车开回甲的住处,丁看见甲、乙、丙三人蹲在地上,地上铺着报纸,上面放着白色粉末状东西,甲用电子秤对白色粉末进行称重。5分钟后,乙、丙离开甲的住处。半小时后,甲的女友送来现金20万元,丁当场帮助甲清点现金17万元,甲将钱放入随身携带的皮包内。甲又让丁开车将其送到乙、丙下榻的宾馆,甲让丁在车上等候,甲独自一人进入宾馆。5分钟后甲将一个提袋放在车后座,让丁送回其住处。交易当日晚上,甲、乙、丙、丁全被抓获。在本案中,对甲、乙、丙的定性没有争议,但对于丁的行为如何认定存在分歧。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中丁的行为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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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中国国籍的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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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职务作品及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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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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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上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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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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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合同未签订则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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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民间上有一种说法,所谓“无知者无畏,不知者不怪”。试用物权法和侵权法的原理和有关知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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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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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特别累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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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安全保障义务与不作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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