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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介绍] 王某是A市B县个体工商户,2月2日,B县工商局以王某违法经营为由吊销了他的营业执照并在当日给王某送达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日期为1月8日。2月7日,王某申请复议,工商机关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案情介绍] 2005年5月23日,安徽省来京务工人员杜某某偶然得知,自己驾车运货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被北京市交管局的“电子眼”在同一地点——真武庙头条西口拍下闯禁行105次,由此产生1.05万元罚款。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6月13日,杜某某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以下简称西单交通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西单交通队行政处罚违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交纳的罚款。在起诉状中,杜某某提出三个问题:(1) 真武庙头条西口的禁行标志在1986年出台的国标中可以找到,但在1999年开始使用的国标中却无法找到,因此,处罚所依据的禁令标志属无效标志。(2)对 于他的105起违法行为中,只有24起有处罚决定书,其余81起仅有一张交款证明。西单交通队实施行政处罚违反了法定程序。(3)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西单交通队记录了杜某某未处理的违法行为高达105次,却从未履行过其书面告知义务。 6月18日上午,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7月8日,西城人民法院向杜某某及其律师发送了西单交通队的行政答辩状。答辩状对起诉状中提出的3个问题作出了回应:(1) 杜某某违章路段的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是北京市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依据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原则设置的。该标志的颜色、形状和规格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2) 本市驾驶员信息卡的芯片容量只能一次存人24条违法行为信息,105起违法行为信息不能一次性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且由于网络系统临时出现故障,其余81起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能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一做法并未影响杜某某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也不存在杜某某及其律师提出的“违反法定程序”一说。(3) 西单交通队发现杜某某多次走禁行路段后,因无法找到杜某某,曾多次通知杜某某所挂靠的单位北京辛秀蔬菜运输有限公司,并不是未履行告知义务。 7月14日,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向社会公布了交管局规范执法行为的8项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告知制度,规范交通标志设施,规范固定违法监测设备的设置以及规范移动违法监测设备的使用,等等。 [问题] 针对西单交通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请结合行政法基本原则阐述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 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 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 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试论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的联系与区别。(20分)
问答题某省工商局决定一经济合同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服,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试析:
问答题简述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问答题如何确定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案件的管辖?(武大2007年研)
问答题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规定。
问答题对美国政治问题审查第一案“贝克诉卡尔”进行分析。 案情:贝克(Charles W.Baker)是田纳西州有选举权的公民,卡尔(Joe C.Carr)是该州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州政务卿,他负责为郡县选举委员会制作空白表格、套封及选举信息、确认选举结果,并负责掌管选举记录。与卡尔一起被起诉还有该州的司法总长、州选举协调官,以及州选举委员会等,他们也都分别承担一部分选举工作。在该案当中,原告认为田纳西州1901年的立法对该州95个郡县的大选议席的分配是专断而任意的,并且明显无视该州几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变迁,致使原告“选举权受到贬抑”,从而不能实现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法律的平等保护。他们由此诉请法院判决1901年立法违宪,并请求法院发布一项禁令,要求该州的有关官员不再根据该法组织选举。联邦区法院初审裁定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理由之一就是该案属于“政治问题”,不具备“可诉性”,因此法院不能为本案提供适当的司法救济。对此,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要求保护政治权利的案件并不等同于“政治问题”案件。所谓不具有可诉性的政治问题案件,应当主要限于宪法第四条所规定的“保证条款”,即“合众国保证本联邦各州实行共和政体”(美国宪法第四条第四款)。最高法院认为,本案与保证条款无关,因此不属于保证条款所指向的“政治问题”。保证条款之所以不具有可诉性,是因为裁决将涉及法院与其他平行的联邦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而无关乎联邦法院与各州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判定某一问题是否属于政治问题时,首要的考虑是看该问题是否已交由其他政治部门进行终局性裁决,以及是否缺乏司法裁量的适当标准”。传统的属于政治问题范畴的事项包括:(1) 对外关系;(2) 与敌对国的敌对时间;(3)立法的实效,包括宪法修正案议案的效力和普遍立法的程序等;(4) 对印第安部落的法律地位的确定; (5) 共和政体的形式等。“政治问题”案件必须具备“五项基本原则”,只有符合以下五项要件之一的争议才能被认定为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政治问题”:(1) 宪法已明文规定这一事项属于另一平行的政治部门管辖;(2) “缺乏司法上可发现的和可以掌握的解决争端的标准”;(3) 在不预先从政策上确定显然属于非司法部门斟酌决定的情况下,不可能进行判决;(4) “非常需要毫无异议地恪守已经作出的政治决定”;(5) “潜在着出现各部门对同一问题有种种不同意见的尴尬局面之可能”。据此,联邦最高法院以6:2的多数票裁定:原告以未适用宪法修正案第14条平等保护权利为由提起的诉讼请求成立,区法院的判决被撤销,并要求区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判决的意见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
问答题现场笔录
问答题行政公正原则的要求及其基本规则。(山东大学2010年研)
问答题简述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问答题2011年9月13日,席某从附近一超市购得某食品厂生产的火腿肠2袋,回家食用后,引起头痛与作呕,经附近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席某便将该超市与食品厂一并投诉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调查,证实该超市所销售的此种火腿肠是质量不合格产品,有严重的掺杂、掺假行为,于是对超市与食品厂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1)对超市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对食品厂处以罚款10000元,同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对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这一处罚决定,食品厂不服,认为自己从未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该超市所销售的这种火腿肠并非是其生产,而是别厂冒用该食品厂的名义进行生产。于是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这一处罚决定。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食品厂应以何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 (2)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 (3)复议机关受理此案后。受害人席某在该案中处于什么地位?我国行政复议第三人都有哪些情形?
问答题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第三人(武大2011、2009年研)
问答题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东财2004年研)
问答题选择宪法中的一个案例,韦有德杀人案,80岁高龄老人因年龄大被中院改判死缓,问对该判决的评价。这也是北大的一道复试题。30分
问答题[案情介绍] 2000年7月18日,某县人民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发布《关于对某县个体工商业经济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的文件。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对全县个体工商业经济的管理引导,打击个体经济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纠正职工的不合理流动,保障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个体经济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文件列举下列五种情况的个体户要予以取缔:(1) 凡乡、村、机关、各直属单位在编现职干部直系亲属从事个体工商业的;(2) 无证、无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3) 与乡、村办集体企业争原料、争技术、争业务、争人才的个体工厂;(4) 挂村办厂的私人企业;(5) 阻碍乡、村企业发展的某些加工、服务行业。 县政府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根据县政府的文件,于2000年7月23日强行扣缴了19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宣布从即日起予以取缔,并剪断电源线,迫使其停产停业,给个体工商户造成重大损失。该19户个体户在上访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对某县个体工商业经济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并返还营业执照,恢复营业,并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试述我国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
问答题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
问答题A市甲公司和B市乙公司签订一份农机购销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请求A市甲公司所在地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合同无效。区工商局经审查确认合同无效。乙公司不服,向A市工商局申请复议。A市工商局决定维持原确认,驳回申请。乙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如下答辩: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合同的暂行规定》,上一级工商局对合同的认定为终局认定。因此,市工商局的确认是《行政诉讼法》第10条规定的终局决定,法院不应受理。之后,被告一直未出庭。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被告是谁?乙公司应向何地何级法院起诉? (2)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否成立? (3)国家工商管理局的《暂行规定》对本案是否适用? (4)被告未出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作出了哪些修改?(武大2006年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