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阅读下面几段文字,分析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实质。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钦定宪法大纲》)“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总揽于统治大权,故一言以蔽之,宪法者所以巩固君权,兼以保护臣民者也。”(《钦定宪法大纲》)
问答题《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刑法》第452条第1、2款规定:“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列于本法附件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如何理解该条的内容?
问答题简述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问答题《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分析:
问答题大地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洋电脑公司,在大地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大地公司的名义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80万元,并约定于7月20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大地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6月12日,并由海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月11日,大地公司收到了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月10日,海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71台电脑毁损,6月12日,大地公司仅仅收到29台电脑。之后,大地公司以海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洋电脑公司以大地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问:
问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问答题2005年6月24日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个关于男女婚前应当进行婚检的地方法规《某省母婴保健条例》。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自2003年10月1日始施行的行政法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婚前可以自由选择婚检。有人认为,某省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抵触,但某省的地方性法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谈一下你的意见。
问答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
问答题《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试说明:
问答题试论从法的形式特征论述法的主要优点。
问答题简论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
问答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上标)。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 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1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的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的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A公司与某甲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A公司与某丙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
(4)A公司应对某甲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请对“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刑事责任”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法律责任的分类。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问答题民间有一种说法:“负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继承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民间有一种说法:“冤有头,债有主。”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刑法》第25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