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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
问答题简述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2001年11月9日下午自然小测验课,老师甘某改完试卷后,气冲冲地跑进教室,指责该班的学生没有考好,对学生进行辱骂。后又走到受害人刘某(男,9岁)面前,一边骂他,一边用左手在他的脸上连扇了5个耳光,然后,指着试卷上的错误让他看,看完后,仍不解气,又打了他3记耳光,导致刘某耳朵出血,造成耳穿孔,以致失去听觉。 问:甘老师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试分析此案的主观方面。
问答题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汽车司机张某驾驶“130”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将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刘某、李某撞倒,致刘某当场死亡、李某重伤,张立即停车将被害人李某抬在自开的车上驶向医院抢救;途中张突然停车,将伤者扔在偏僻地段驾车逃窜,致其死亡。问:司机张某驾车违章肇事撞人的行为和将伤者扔掉致其死亡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否相同?如何处罚?
问答题什么是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与集资诈骗罪如何区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与集资诈骗罪如何区分?
问答题《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回答: (1)本条中“多次盗窃”、“扒窃”、“入户盗窃”应如何界定? (2)如何理解本条中“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3)携带凶器盗窃的是否一律构成盗窃罪?携带凶器盗窃与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之后果有何不同? (4)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得乙的一个包,打开包发现里面装有现金人民币3 00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另外包里还装有枪支、弹药等物品,请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5)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试述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持有型犯罪。
问答题简述集合犯的特征和处断原则。
问答题《刑法修正案(六)》对安全责任事故型犯罪的修订及其评析。
问答题简述侵犯著作权罪的具体行为表现。
问答题成立特别自首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某适龄青年甲一心想参军,但因文化程度太低,未获批准。于是通过熟人找到市征兵办公室的主任乙某,请他帮忙。乙某说:“帮忙可以,但是办这事难度很大,我还需要作多方面的工作。我尽量办,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第二天,甲某给乙某送去2万元钱,乙某收下当即填写了入伍通知书和批准书,加盖该市征兵办公室公章,使甲某当年应征人伍。第二年,乙某更加有恃无恐,采取类似手段使6名不合格的青年入伍,非法获取17万元,严重影响了兵员质量,案发后上述不合格人员都被部队清退。 问:乙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问答题庞某和其女友刘某系邻居关系,已保持恋爱关系2年多时间。某日下午,刘某和同村男青年王某到附近水库去玩,庞某发现后,即骑摩托车追至该水库,庞某当即对王某踢了两脚,并警告其10天内如果再和刘某在一起,就要承担残废的后果。王某走后,庞某和刘某发生争吵不欢而散。次日晨5时许,庞某起床后出门即窜入刘某家,趁刘家人未起床之机将刘家放在窗台上的氧化乐果农药倒入窗台下圆桌上的一个保温瓶内,然后又潜入厨房在3个水桶内也倒入农药。庞某作案后,逃离现场。刘某起床洗脸时发现水桶和保温瓶被倒入农药,遂让其父母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实,该药因过期而失去效用。 问:(1)庞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 (2)本案中,农药失效对于庞某行为的定性是否有影响?
问答题事实一:甲(17岁)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却又好吃懒做,花钱大手大脚。为了满足日常花销,甲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开了多张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都进行透支,但是从不还款。银行催收多次,甲都不予理睬。 事实二:一日,甲实在没钱花了,于是偷偷进人奶奶家,将奶奶藏在床角的5 000元生活费拿走。奶奶发现钱不见后报了警。后来警察调查发现是甲拿的,奶奶表示不想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事实一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事实二甲的行为可如何处理?
问答题严某搭乘客车回江西老家,在旅途中,客车副驾驶姚某与唾在司机卧铺位置的严某发生口角,但此事不久便平息。当日中午,严某的丈夫洪某接到严某电话,说在客车上被司机欺侮。洪某随后邀集徐某等人商量准备教训司机,给妻子出气。洪某还提出搞司机一点钱,并让徐某执笔写下一张赔款单。当日下午,洪某等人在其老家的汽车站等到姚某驾驶的客车,洪某当即喝令姚某下车,并和徐某等人一起上前殴打姚某,姚某未敢反抗。后来,姚某在被逼问“此事公了还是私了”的情况下,无奈交出500元钱,并在事先准备好的赔款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洪某等人得款后逃离现场。事后查明,姚某身体有多处皮外伤。 问:洪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问题:
问答题请对“只要构成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判处刑罚”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张某系某国有单位领导,在负责为单位采购一批电脑时,虚开一张2.2万元的发票在电脑发票中一起报销,单位其他人员均不知情。后来,单位组织职工外出旅游,因财务上现金不够,张某拿出2万元交给会计,说是暂时垫付一下,会计为张某写了一张收条。同年11月,张某在单位年终做账时告诉会计,那笔2万元借款本来就是公家的,不用还了。至于为什么是公家的钱,张某没有向会计说明。案发后,张某不承认贪污事实,提供了两张共计1800元的餐饮发票,说是2.2万元中为单位开支的。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能构成何种罪名?理由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