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简述相约自杀行为的定性
问答题为炫耀制造假币的技能,吴某伙同王某用吴某哥哥和妹妹的身份证登记承租某市白云区京溪街梅苑小区的203号房作为伪造货币的窝点,在上述地点伪造货币。2005年1月13日吴某和王某被该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干警抓获,并当场缴获假人民币60970张,总面额3094150元,假美元5000张。 问:吴某和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丁某系某市东郊电器厂(私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厂长,2003年因厂里资金紧缺,多次向银行贷款未果。为此,丁某仿照银行存单上的印章模式,伪造了甲银行的储蓄章和行政章,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名章,伪造了户名分别为黄某和唐某在甲银行存款额均为50万元的存单两张。随后,丁某约请乙银行办事处(系国有金融机构)副主任朱某吃饭,并将东郊电器厂欲在乙银行办事处申请存单抵押贷款的打算告诉了朱某,承诺事后必有重谢。朱某见有利可图,就让丁某第二天到办事处找信贷科科长张某办理,并答应向张某打招呼。次日,丁某来到乙银行办事处。朱某将其介绍给张某,让其多加关照。 张某在审查丁某提交的贷款材料时,对甲银行的两张存单有所怀疑,遂发函给甲银行查询。此时,丁某通过朱某催促张某,张某遂打电话询问查询事宜。甲银行储蓄科长答应抓紧办理,但张某未等回函,就为丁某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并报朱某审批。后甲银行未就查询事宜回函。 朱某审批时发现材料有问题,就把丁某找来询问。丁某见瞒不过朱某,就将假存单之事全盘托出,并欺骗朱某说有一笔大生意保证挣钱,贷款将如期归还,并当场给朱某10万元好处费。朱某见丁某信誓旦旦,便收受了好处费,同意批给丁某100万元贷款。丁某获得贷款后,以感谢为名送给张某5万元,张某予以收受。丁某将贷款全部投入电器厂经营,结果亏损殆尽,致使银行贷款不能归还。检察机关将本案起诉至法院。 问题:简析丁某、朱某和张某涉嫌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然后根据有关的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确定三人分别应如何定罪处罚。
问答题被告人,周某,女,46岁,工人。
2000年10月,周某来到担任动迁员的董某办公室,询问其母亲住所地相关动迁事宜及在动迁过程中如何能多得到补偿。董某表示可以为周某办理假离婚,将周某及其女儿作为“引进人口”列入其母亲住所地动迁时应安置的人员范围内,从而多得到房屋拆迁安置款。数日后,周某将伪造的法院离婚调解书及复印件交给董某,并要求董某在办理相关事宜时能够提供方便。后来周某利用该方法共骗取房屋拆迁安置款87000元。事后,周某给董某1万元作为政策咨询费,董某收下。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试论交通肇事罪。
问答题试论刑法中的避险过当。
问答题甲,男,30岁,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999年12月,甲教唆乙(1984年10月生)与一名痴呆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甲在一旁观看取乐,但其本身并未与该痴呆女子发生性关系。乙回家后,被其父发现异常,随后追问出真情,将乙捆绑后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将甲抓获归案。
请你就本案应如何处理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
问答题简述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减刑的对象条件
问答题试述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问答题某区派出所民警张某与某乡派出所的干警在去一起抢劫案件的现场途中,见国道旁有两人在等车,发现两人形迹可疑。张某上前询问,这两人自称名叫王某和李某。张某怀疑这两人是这起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遂将这两人带回乡派出所予以扣留。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张某与乡派出所的干警赵某、钱某、孙某对王某进行讯问。在讯问过程中,张某用一根长约50厘米、粗约40毫米的灰白色橡皮管击打王某的臀部、胸部和背部。在9点30分左右,张某让赵某、钱某去休息,由其本人与孙某留下继续讯问。在此期间,张某又用一块厚木板击打王某的背部、双腿及臀部等处,造成王某的双腿内外侧皮下大面积淤血,深达肌层。上午10点左右,张某让赵某、钱某接替其继续讯问,但讯问两个多小时仍无结果,便将王某关押。第三天早上7点左右,在把王某带往现场辨认的途中,张某发现王某神情不对,立即把王某送往医院。王某经抢救无效,干当日下午3点死亡。经过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果为:“王某生前患有心腔内血栓形成和肺、气管、心包等处感染,在受到多次皮肤、皮下组织挫伤出血、疼痛等因素的刺激下,激发心内血栓断裂出血而死亡。” 问:张某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说明理由。
问答题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犯脱逃的,一律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试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
问答题杨某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他人介绍结识了在A市新华印刷厂制版车间工作的李某、赵某,并两次前往A市,要求二人为其印制1934年版面值为500元和100元的假美元。李某、赵某同意后,即用本车间的照相制版设备,制出了假美元胶片。杨某为此付给李、赵二人人民币各5000元。为能印制出假美元,杨某从B市购回名片机一台,试制假美元未获成功。同期,李某、赵某两人又前往C市印刷一条街查看资料,并购回一台小型胶印机,由赵某调试机器,试印出了部分假美元。为此,杨某又付给李某人民币3000元,赵某人民币5000元。为了印出效果更好的假美元,杨某出资人民币8.4万元,同李某一起到某省印刷物资公司购回一台胶印机及立式制版照相机,并在C市某酒楼租房,进行制版,印制了大量1934年版、1966年版假美元。刘某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杨某手中购得1934年版面值为500元假美元100张,共计金额5万元,1966年版假美元100张,并将1934年版假美元卖出。 (附:假定1934年版假美元在案发时,市场可以流通;1966年版不可以流通。) 问:杨某构成何罪?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问答题贾某系国有公司业务员,在代表公司接受进口货物时,发现溢货现象,贾某清点后发现溢货250打。几天后,贾某将此溢货以每件500元的价格卖给个体经营者李某,并要李某将货款汇至其原来工作过的某外贸公司的账上。该外贸公司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的指示,从银行提取现金1万元交给了贾某。贾某则以李某的名义,以借款为名填写了借支单。案发以后,贾某称外贸公司给他的1万元是他为自己原单位做了12.5万元“贡献”后所得到的奖金。后经查证,溢货实为200打。 问:贾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为什么?贾某误将属于本公司的50打货物当做溢货转卖是何性质?为什么?
问答题试论我国死刑的存废。
问答题贾某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的裁判,在其担任主裁判的若干场比赛中,在比赛中不公正执法,有意控制比赛进程,影响比赛结果,为足球俱乐部牟取利益,总计接受足球俱乐部贿赂30多万元。 问: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在于破坏行为的直接指向不同,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简述犯罪预备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