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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2年11月29日,山东省苍山县村民徐某同本村村民张某等三人结伙驾驶机动三轮车,携带渔叉、线网等工具来江苏省邳州市境内作案。在盗得几只鸡后,转而寻找新的盗窃目标,路遇公安巡逻民警。民警见其形迹可疑,遂进行盘查。为逃避盘查,徐某等人见状驾车逃离。民警遂紧迫抓捕。在逃跑途中,徐某等人驾驶的三轮车不慎翻倒,徐某等人弃车徒步而逃,民警和随后赶来的村民继续追赶。徐某等人为逃跑方便,先是乘村民王某不备,夺下其自行车一辆,后又分别采用暴力手段先后夺取了前来追赶他们的民警和村民的摩托车四辆,并将公安人员打伤,徐某被当场抓获,张某驾驶其中一辆摩托车逃离。 问:本案徐某行为如何定性?
问答题简述危险驾驶罪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
问答题判决宣告前犯数罪的犯罪分子不应当适用一般缓刑。
问答题简述假释和减刑的区别。
问答题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分析: (1)如何理解“过失”?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2)如何理解“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答题吴某的哥哥在其公司同事李某家里吃饭,因为小事与李某的表弟张某发生争吵,吴某的哥哥被张某打了一个耳光。吴某的哥哥便打电话叫吴某来为其帮忙,吴某接到电话立即赶往李某家中,并且在路上捡了两块砖头。进入李某的房间时,吴某发现张某手中有一把菜刀,便将自己手里的砖头朝张某扔了过去,打在张某的头上,致张某轻微受伤。这个时候,李某将吴某拦住,并向他解释说刚才的冲突只是因为一点误会,张某才动手打人。吴某听后对其哥哥说:“没有别的事情,那我们就回家吧。”但吴某的哥哥已经喝酒太多,不听吴某的劝告,仍然与张某争吵不休。吴某一怒之下便将手里的另外一块砖头朝哥哥扔了过去,正好击中其头部。随后,吴某和其他人扶他哥哥回家休息。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吴某的哥哥被发现死于家中。经过法医鉴定,吴某的哥哥因为受钝器作用,致使急性脑膜出血,引起呼吸衰竭从而导致死亡。 问: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
问答题试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及认定。
问答题请对“罪刑法定则法无溯及既往的效力”进行辨析。
问答题简述特别自首的成立要件及对于自首犯的处罚原则。
问答题请对“罪刑法定则法无溯及既往的效力”进行辨析。
问答题王某经常去其在证券公司当副经理的邻居张某家串门。一日,王某去张某家串门,正巧张某出门去了,只有张某的10岁小女儿在家。他在与小孩逗玩的时候,发现张某的公文放在书桌上,便心生一念。他哄走小女孩,飞速地翻看有关自己投资股票的最新情报,发现有两支股票的价格将大幅上扬。回去后,他抓紧时间购买了100万股,获利50余万元。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8年简答26)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问答题张某(30岁)为牟利将火车站上一外地妇女王某(实际为两性人,但张某不知)骗至一边远地区,以5000元将王某卖给当地一个单身男子李某(35)岁为妻。当天,李某在王某不情愿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欲与王某发生两性关系,后因发现王某系两性人而未能如愿。李某为此十分恼火,决定挽回“损失”,之后李某将王某带到外省,谎称王某是自己的妹妹并以同样的价格将其卖给他人,后经人检举而案了。 请依据刑法规定及基本原理分析本案中张某和李某行为的性质及刑事责任。
问答题农民余某、代某为牟利同时带动全村人致富,擅自非法组织村民在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被国家查封的某矿洞继续开采煤矿。经有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余某、代某在应付有关部门检查时,多次指使他人制造停电假象,应付检查。某日,洞内作业人员在更换灯泡过程中扯动电缆,使破损电缆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当场炸死25人,另有10人受伤。 问:余某、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某(男)婚后嗜酒成性,不管家里,致夫妻感情不和。一日,甲某喝酒后回家,寻妻出气,在与其妻殴打过程中,顿生杀人之念,遂举刀将妻砍伤,并欲进一步行凶,恰逢邻居赶到,将甲某手中菜刀抢下,并对其教育,甲某酒醒怒气渐消,略有悔悟,及时送妻到医院抢救,得免妻死。试分析吴某的行为性质以及属于何种停止形态及应负的刑事责任。
问答题简述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问答题某甲为乡政府干部,因村民某乙等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某甲以办学习班的名义将某乙等人集中食宿,不准回家。到第三天,某乙因不堪忍受,上吊自杀身亡。问:某甲的行为是构成非法拘禁罪还是滥用职权罪?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郑某长期借贷不还,债权人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郑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向徐某还借款港币200万元,人民币18万元及利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郑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多次发出通知和传票并通过他人通知其到法院来履行生效的判决的情况下,郑某也始终不到法院与执行人员联系。判决生效两个月后,郑某与女友欲离境出国旅游,在机场被扣留,其间,郑某暗中将一块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的雷达牌手表转移给女友。郑某被拘留后继续隐瞒其住处、经济收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拒不配合调查。后查明,郑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有房产一套、名贵手表若干、高档家用电器数台以及20多幅名画等大量财物,价值达人民币200多万元。
问:郑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其女友接受其转移的财产是否构成共犯?
问答题简述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