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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
问答题简述留置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问答题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防御商标
问答题简述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问答题试述物权的效力。
问答题2008年4月,陈朋答应将一块名贵手表卖给方忠,作价8000元。由于陈朋参加5月10日的托福考试需要使用手表,因此双方约定待托福考试结束当天交付手表,交付后一个月内交钱。考试结束后陈朋如约交付,但两个月过去了,方忠仍未付款。陈朋忙于准备GRE考试,也无暇催讨。2010年5月20日,陈朋出外游玩时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陈朋家人对谁来担任监护人发生了严重争议,迟至2010年6月20日才确定由陈朋的伯父甲担任陈朋的监护人。2010年8月份,甲在清理陈朋的财产时,发现尚有方忠的欠款没有追回,遂向方忠主张权利。方忠则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支付手表价款。
问:(1)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哪天开始计算?为什么?
(2)陈朋对方忠的付款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问答题甲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座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很好地欣赏海景。乙公司取得了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担心乙公司修建高层建筑,会妨害在旋转餐厅的客人的视野,遂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10年内不修建20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
问:
问答题简述防御商标与联合商标的区别。
问答题李某有两子一女,分别为大儿子李甲、二儿子李乙和三女儿李丙。李某于2001年3月立了一份遗嘱,把他的两间房和2万元存款给其大儿子李甲,并将该遗嘱进行了公证。后他又觉得其三女儿李丙也挺孝顺,于是他又于2002年6月份立了份自书遗嘱,将原来的两间房和2万元存款重新分配,由其大儿子李甲和三女儿平均继承,但未进行公证。2002年9月份李某死亡,留下遗产:两间房和5万元存款。问:
问答题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
问答题简述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
问答题某该工队承包了某大学的地下管道铺设工程,在一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上,挖了一条1米深的大沟,准备安装地下管道,施工队在开挖处的路段上,竖立了一个木牌,上写“此处施工,行人及车辆禁止通行”。一天晚上,张三骑车路过此处,因没有看见禁止通行的木牌而掉进沟里。后经他人相救送往医院,经查,张三左臂骨折以及其他部位的擦伤,共花医疗费749元,被迫休息1个月。张三找到施工队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张三即以施工队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施工队赔偿医药费749元、自行车修理费60元、误工补助费610元,并承担本案起诉费。
施工队辩称:在道路上挖沟进行施工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在开挖处也设立了标志。张三掉进沟里纯系他自己骑车不注意所造成的,施工队没有过错,也不应对张三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问:法院应如何判决?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2000年4月8日,甲受乙的威胁将一块价值5000元的古怀表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当日付给甲1000元,并约定甲于同年10月1日将古怀表交付给乙,2000年8月1日,乙下落不明,10月1日甲将古怀表提请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该怀表在公证机关保管期间遭遇雷击引发的大火而灭失。2000年12月1日,乙向公证机关提请领取提存物,甲同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买卖怀表之诉。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甲请求乙赔偿怀表价金,乙以自己对怀表灭失无过错为由给予拒绝。问:
本案中,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破产管理人
问答题试述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问答题王某早年丧偶,留有三个儿子。因生活困难将小儿子王甲交由其兄收养。王某的大儿子与二儿子均已结婚,他与大儿子王乙住在一起。二儿子王丙因工伤死亡,留有一女王丁。2009年王某因病死亡,留下与儿子共有的房屋4间,存款4万余元,以及对村里果林15年的承包经营权。
问:(1)王某的哪些财产可作为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3)王甲能否继承王某的遗产?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