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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简述法条竞合犯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
问答题2000年4月8日,甲受乙的威胁将一块价值5000元的古怀表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当日付给甲1000元,并约定甲于同年10月1日将古怀表交付给乙,2000年8月1日,乙下落不明,10月1日甲将古怀表提请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该怀表在公证机关保管期间遭遇雷击大火而灭失。2000年12月1日,乙向公证机关提请领取提存物,甲同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买卖怀表之诉。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甲请求乙赔偿怀表价金,乙以自己对怀表灭失无过错为由给予拒绝。问:
本案中,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请对“杀人偿命”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教唆犯的特点及成立要件。
问答题被告人:刘某,男,30岁。1995年11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998年6月刑满释放。景某,男,25岁。1995年7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年,1998年7月解除劳动教养,2000年11月28日因本案被逮捕。 2000年9月间,被告人刘某找到被告人景某为他开汽车,两次由外地购进假冒的山海关牌香烟1150条,在倒卖时被某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山海关牌香烟300条、赃款14500元以及运烟的汽车扣押,并罚款1万元,责令刘某于月底前交清罚款。刘某拒交罚款,并与景某预谋将被扣押的汽车偷开回来。同年9月24日晚12时许,刘某携带尖刀、手铐与景某一起翻墙进入该工商行政管理所院内。因大门上锁无法将汽车开走,二人经商量,遂由景某负责给被扣汽车加油并注意周围动静,刘某从被扣押的汽车内拿出斧子、手电筒直奔二楼所长办公室要大门钥匙。值班的副所长张某被惊醒,当即起身,刘某见状便大叫:“别动,扒下,把脸蒙上。”这时,张某趁机抓起被子朝刘某捂去,刘某挥斧将被子刮破,砍在办公桌上,张与刘边搏斗边呼喊,致张某轻微伤。刘见势不好,扔下斧头下楼和景某一起逃跑。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与景某到外地购进假冒的山海关牌香烟进行倒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定何罪? (2)刘某和景某车辆被扣后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3)二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如何? (4)犯罪形态如何? (5)二人是否构成累犯?
问答题请说明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问答题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问答题甲收藏名画一幅,并为其保险。现甲将此画转让于乙,双方约定,乙当日付一半价款,名画所有权转移于乙,另一半价款3日内付清,价款付清交付名画。乙当日给付一半价款,一周后,乙仍未清偿欠款,甲家因雷击失火,名画毁损。甲向乙索要欠款,乙要求甲退还已付价款。 问: (1)此画风险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2)谁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说明理由。 (3)谁的主张可以成立?说明理由。
问答题《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注:《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是抢劫罪。) 试说明: (1)“携带凶器抢夺”的含义。 (2)对“携带凶器抢夺”案件认定处罚时应注意的问题。
问答题简述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问答题简述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及其特征。
问答题被告人:汤甲,男,26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3月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岁。
2004年4月4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2.3吨,计价值1500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
问:(1)本案如何定罪?
(2)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
(3)本案如何量刑?
问答题简述法律体系和法制体系的区别。
问答题被告人王某在水库非法打鱼时,其渔网被派出所民警江某没收,王某便怀恨在心,图谋报复江某。在得知江某新买了一台电视机后,便预谋将江某家的电视机烧坏。一日晚上,王某携带电工工具,窜到江某家附近,爬上连通江某等十几户住宅电线的电线杆,将附近的430伏高压线接入到民用线,致使江某的电视机被烧坏,其他多户居民的电灯、电饭锅等电器也被烧坏。 问题:王某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犯罪客体与行为对象是什么?
问答题《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入、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2)“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的含义是什么? (3)在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甲为了争取胜诉,花了500元请乙对本案的关键情节作虚假陈述,乙明知这是虚假的陈述仍然出庭为甲作证,致使一审法院据此判令原告甲胜诉,并造成被告经济损失5万元。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查明了其中的原委,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本案中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本条规定的罪?请说明理由。 (4)本条规定的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问答题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 A.“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 B.“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 C.“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
问答题阅读下列宪法条文,分析它们的含义和区别。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
问答题简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