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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赵某为湘财证券公司的董事,1997年3月至1998年5月期间,赵某多次将公司对股市的分析预测告知其妻孙某。孙某在此期间通过购买红叶客车股、金长城电脑股,获利3万余元。 问题:对赵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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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赠与合同规定特殊终止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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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揭开公司面纱(北科2008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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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原告葛某开办的“盐城教育培训中心”于 2003年8月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第41类“盐中”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学校(教育);教育;培训;教学;讲课、教育信息;安排和组织培训班等。 被告盐城中学于2004年9月至11月间,多次在报纸上发布营利性教育服务宣传广告,突出使用“盐中”二字,并以其他方式在多处将“盐中”二字使用于营利性教育服务活动。被告盐城中学认为,“盐中”作为被告的名称已长期使用,且系正当使用,在盐城,“盐中”就是指江苏省盐城中学,而被告的“盐中”注册商标尚未实际使用,且在盐城这一地域内显著性不足。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盐中”注册商标专用权;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 结合该案,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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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动产物权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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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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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支票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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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公司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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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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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日,股东甲占股份60/%,股东乙丙丁戊各占10/%,并且甲被选为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后来股东甲于2005年11月6日把股份转让给了刘某,甲于2006年11月18日擅自以公司名义投资,致使公司亏损5000万。刘某就向监事会提出起诉甲的请求,过了一个多月,监事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刘某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甲。请问: (1) 刘某有权起诉甲某么?为什么? (2) 假如刘某有权起诉,最后所获得的赔偿受益人是谁? (3) 假如刘某的利益受到甲的损害,他所提起的诉讼跟上面的诉讼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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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论遗嘱的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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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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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A钢铁制造公司招用了一批工人,高某 (男,22周岁)是其中一员。高某上班后,多次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可一直到高某上班后2个月,公司才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有,暂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对高某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合同期,实行劳动合同制;高某人公司时,须交纳2000元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后退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高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可以报销医疗费,医疗期满后,如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合同期内高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如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45天通知公司,同时,所交押金不予退还;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高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高某应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果高某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公司不予负责;高某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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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7年10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2月,甲向银行乙借款20万元从事苹果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3个月内还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抵押物为房屋一套,双方于2008年1月办理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甲由于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于是,2008年7月,银行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欲拍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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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海商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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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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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A地的甲与B地的乙是朋友。因为甲急需用钱,便找到乙,向乙借了26000元。急切之间,甲只是写了一张欠条,双方没有再作其他约定,甲拿着26000元钱便离开了。请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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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票据权利及其特征。(武汉理工2008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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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述我国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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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某市供销合作社的大楼共有七层,配有电梯七站七门,七层顶上(八层)系天台,天台设有对外营业的露天舞厅,外单位的人员常乘供销社大楼内的电梯上八楼舞厅学跳舞,被告亦未反对。某日晚,原告林启梁夫妇及其朋友一同到被告的八楼露天舞厅学跳舞。跳舞后,原告夫妇及其朋友离开舞厅,步行到七楼欲乘电梯下楼,随行一朋友随即按电梯的电钮,但电梯厢停在三楼,又按了七层电梯的按钮,电梯厢仍停在三层上,电梯前厅门仍然关闭。与此同时,原告用手扳开电梯前厅门,随即一脚向前迈进踩空,跌入井道,坠落至停在三楼的电梯厢顶部。经法医鉴定,原告受伤为脑震荡,多处皮肤挫裂伤,左手背第四、第五掌骨骨折。经市劳动安全卫生检验站鉴定:被告电梯七楼层门机械锁锁钩磨损,锁钩固定钉未紧固,使锁钩有小角度的转动,所以机械锁不能起到可靠的保护作用,以致当电梯停靠于三楼层门时,乘客能从七楼层门外施加外力扳开层门,致使踏空坠落。原告向被告主张赔偿不成,诉至法院。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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