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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论债权人的撤销权。(华侨大学2011年研)
问答题2007年10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2月,甲向银行乙借款20万元从事苹果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3个月内还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抵押物为房屋一套,双方于2008年1月办理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甲由于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于是,2008年7月,银行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欲拍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甲租用新婚夫妇乙丙的一间空闲房间居住,甲出于好奇及无聊,在墙上凿一小孔,用摄像机摄下乙丙夫妇二人的亲昵行为。甲的行为被发现后,妻子丙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从此对夫妻生活失去了兴趣。丈夫乙气愤至极,将甲告上法庭,诉请精神赔偿10万元。 问:(1)本案中,甲侵犯了乙丙夫妇的什么权利? (2)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某影楼摄影师周某为甲乙夫妇制作婚纱效果,后经甲乙夫妇同意将该组照片用于摄影参展,该组照片受到广泛好评。某保健品公司找到周某协商利用该组照片进行药品广告宣传,周某未经甲乙夫妇同意擅自将该组照片交予该保健品公司并收取稿费5000元。该保健品公司将得到的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并且将妻子乙的头像换成另一女子的头像,配以“某某保健品,有效促进夫妻关系”等广告词,给甲乙造成不良影响。
问答题赵某与钱某在6月1日签订一份买卖一头牛的合同,合同约定,赵某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将牛交给钱某。钱某在合同签订时当即支付了价款2000元。但在合同签订时,钱某询问赵某牛的秉性时,赵某谎称该牛秉性温和,其实该牛性格暴烈,经常顶人、伤人。由于赵某与钱某居住地相隔较远,故赵某委托孙某(16岁)将牛交给钱某。6月4日,孙某在送牛的路上,因牛突发脾气,将行人李某顶伤,李某为了治伤,花去医疗费700元。牛交给钱某刚刚3天,牛又将到钱某家的客人周某顶伤,周某为此花去医疗费800元。钱某为此于6月11日向赵某主张撤销该合同。问:
问答题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2月,吉某外出进货时,不幸遇害。杨某悲痛欲绝,竟也在几天后因过度伤心死亡。此后,已经多年不来往的吉某的弟弟吉甲突然向张某提出,吉某的女儿杨某已经死亡,现在只有自己才是吉某唯一的亲人,应该继承其全部遗产。张某不同意,二人争执不下,吉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张某的妨害,实现自己的继承权。问:
问答题简述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债务移转的条件。
问答题简述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问答题沦述专利的优先权原则。
问答题试论租赁权物权化。
问答题简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体制的模式以及其发展方向。
问答题宋自立有两个儿子,长子宋红军在外地工作,宋自立与次子宋红建及儿媳黄朝菊、孙子宋小辉一起生活。宋红建病故后,宋自立瘫痪在床,生活不能不理,黄朝菊为了能使老人安度晚年,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2008年宋自立死亡,在办理后世时,发现宋自立留有存款60000元和一份遗嘱,遗嘱中声明:宋自立的好友姚一平曾对他有过极大的帮助,决定在其死后从遗产中拿出20000元赠送给姚一平,以示报答。长子宋红军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且姚一平已经于2006年死亡,遂将存款全部提走。为分割宋自立的存款,宋红军、黄朝菊、姚一平的儿子姚胜明等发生争执。 问:(1)黄朝菊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宋小辉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3)如果黄朝菊参加继承,对宋小辉有无影响? (4)姚胜明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问答题甲、乙双方于4月2日约定:甲向乙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3间,分两次将房款付清,付清价款后房屋即归甲所有,乙迁出该房屋;乙若想继续利用此房经商,则应该于甲最后一次付清房款之前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2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即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5月16日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双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也没有迁出此房,而是继续在此经商,每月月初支付给甲2000元房租。6个月之后,乙未按时交付第7个月的房租,甲即宣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乙迁出此房屋,遭到乙的拒绝,于是甲便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归还房屋。问:
(1)如何认识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关交付的性质?为什么?
(2)甲何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3)假如乙于4月28日以9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又卖于丙,并与4月29日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4)如果甲、乙二人在5月16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将房屋卖给丁,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5)如果乙以事后未达成租赁协议为由主张返还租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为什么?
问答题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及两者竟合时的处理规则。
问答题《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北科2010年研)
问答题李军和红梅结婚后,李军的父母为李军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35万元),供李军和红梅婚后居住。李军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因资金不足,于2007年3月将这套房屋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007年5月,李军在房屋的前院修建了一车库。2007年9月,李军因业务需要,全家搬迁到北京,房屋无人看管。于是李军将房屋租给王斌,租期2年,但李军并未告知王斌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王斌人住后,经李军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耗资2万元。2008年1月,李军因急需周转资金决定出卖该房屋。因经济上的原因,王斌没有买下该房屋,于是李军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刘成,并对刘成说明房屋出租和抵押的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对于此次房屋买卖,银行并不知情。2008年3月,银行债务到期,李军没有偿还债务,银行将该房屋拍卖,卖的价款为32万元,房屋被黄海购买。为此,当事人之间为房屋的租赁权、抵押权以及所有权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简述物上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问答题刘某到商店以1085元买下一高级佳能相机,后商店发现该相机应该卖1850元,由于营业员在处理商品标签时,粗心大意,把1850元的价格错误地写成了1085元,因此造成以1085元将相机卖给刘某。而刘某已于前几天将该相机以1285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张某在买得该相机的第二天,不慎将该相机丢失,现在商店要求刘某补交价款775元,刘某则要求张某补交575元。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被告自2001年起多次购进原告生产的“银雉”牌旧胶印机进行翻新,并在除去该厂“银雉”商标之后,以无任何标识的方式对外销售。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妨碍了其“银雉”牌商标知名度的扩大,影响了该厂胶印机的市场份额,淡化了商标对其产权人利益的积极影响,构成了对“银雉”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因此,原告向法院提出: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承担相关诉讼费用等诉讼请求。 结合本案,回答以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