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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试分析该法律规定(要求从制度的概念、特征和处理原则等方面分析)。
问答题简述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问答题私法自治原则(北科2009年研)
问答题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问答题谭天和李娟婚后共生育了两个儿子:长子谭一光和次子谭一明。2007年,李娟去世。次年,谭一明也因病去世。谭一光长年在外打工,其妻嫌恶公公,不愿和公公来往。谭天随谭一明的遗孀宋芳和谭一明的儿子谭小松生活。宋芳对老人悉心服侍,承担了照顾其生活的全部责任。2011年,谭天去世。办理后事时,发现谭天留有遗嘱一份,上书:“我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6万块钱。战友姚忠对我有过救命之恩,给他2万元以报答其恩情,剩下的你们自己分,不要伤了和气。”谭一光经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姚忠家人,得知姚忠已经去世多年。姚忠的儿子姚明礼认为自己是姚忠唯一的继承人,这2万元应归自己。谭一光则以尊重老人遗嘱为由拒绝。姚明礼于是起诉到法院。后宋芳加入诉讼,要求分一份遗产。 问:(1)姚明礼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宋芳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3)谭小松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4)本案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财产保险
问答题刘某和王某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刘某以一辆2000型桑塔纳换取王某面粉若干袋。刘某负责给该车安户和办理车牌号,而且在使用中如果出现任何的非人为的故障,其责任由刘某承担。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面粉交付了刘某。刘某在将该车交付王某办理相关的手续时发现该车系被盗车辆,该车被公安部门依法扣押。该汽车后来被李某认领。此时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其交付的面粉。但是,刘某说,该面粉已经被用于生产食品。于是王某要求刘某返还价款11万元。王某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已经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但是同时发现,刘某曾经在一个月之前在朋友的儿子郑某的生日上送给郑某5万元人民币的生日礼物,而且半个月之前,刘某曾经将自己的一些价值6万元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卖给了陌生人何某。
问:(1)王某能否向认领汽车的李某主张的汽车的权利?为什么?
(2)王某向刘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价款后,王某能否再次向刘某提起撤销权诉讼?
(3)王某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4)郑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5)何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6)如果王某在撤销权诉讼中胜诉,是否可以根据该胜诉裁判对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问答题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法律要求和具体功能。
问答题公司设立与公司登记(华师2004年研)
问答题老李的儿子病重住进了医院,眼看着自己欠邻居老王的一万元钱就要到期了,但他由于经营不善,根本没有钱还债,并且自己的儿子生病还等着用钱。一天,他的表姐赵某来看他,老李把情况一说,赵某表示愿意老李还了这笔债务,并与老李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但是并没有征得老王的同意。问题:
问答题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套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13年8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900元,而甲须于2013年9月6日前交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9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13年8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
问:
问答题简述我国建立“揭开公司法人面纱”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南开大学2005年研)
问答题案情:1998年1月,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据我国《公司法》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食品公司的生产规模,食品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即由现有股东按照目前出资比例继续出资,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600万元。股东会对该方案表决时,3个股东赞成、2个股东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赞成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64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64/%;反对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36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36/%。股东会结束后,董事会通知所有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缴纳增资方案中确定的出资数额。2个反对增资的股东拒不缴纳出资。董事会决定暂停这2个股东1998年度的股利分配,用以抵作出资。这2个股东不服董事会决定,以食品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 问题:
问答题张三、李四夫妇因感情不和,于1997年6月5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后在6月7日立案。被告李四在6月15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理认定异议不成立,于6月25日裁定驳回异议。但在法院送达裁定书期间,发现李四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于是在6月27日开始公告送达裁定书。李四于8月31日出现,法院定于9月15日开庭。 请问:本案审理期限应当如何计算?
问答题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歧,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 问:(1)丁一与王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依据是什么? (2)你认为法院应作如何判决?
问答题王彬与李兰于1999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兰继承了父亲的遗房1间。10月,王彬与李兰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01年2月,李兰生下一子。期间,王彬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2001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闹离婚。王彬认为李兰继承其父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兰不同意,王彬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据查实,双方对财产未作任何约定。问:
问答题“一旦缔约当事人不再发生实际的接触,就不会产生任何民事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试述民事诉讼主管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处理民事争议的关系。
问答题试论述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人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甲当时以实物出资,每份实物30万元,作价900万元,并请资产评估事务所做了评估,但当时市场上只要每份1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年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务人要求所有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 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2) 资产评估事务所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3) 债务人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涉及公司法上的什么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