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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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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在谈到我国的法律时,有下列不同的观点:(1)认为法律应当具有稳定性,这是其固有的特点,否则朝令夕改就会让人难以适从;(2)认为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各种社会关系变化极快,无论怎样加紧立法,也永远无法适应生活对法律的需求,因此还是要及时修改法律,有效的办法是先制定一些法规、规章,待将来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变成法律;(3)认为要使法律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生活,有效的办法是充分发挥其他社会规范的效应,如道德、党的政策等,也可以加快法律解释的步伐。 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上述观点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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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分析下列史料。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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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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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试说明:(1)该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类型。该罪中的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 (2)根据刑法理论确认该罪的犯罪构成。 (3)什么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4)什么是“遗忘物”? (5)本条规定中的“拒不退还”、“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 (6)如果甲去银行支取1万元人民币,结果欣然取走了营业员误付给的10万元人民币隐匿家中,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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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实际上是判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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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周某,男,32岁。被告人周某好逸恶劳,又一心想发大财,于是便打起了歪主意。周某从云南某地出境到达缅甸境内,用6000元人民币向当地的毒贩购买500克海洛因。周某回国后将海洛因分成小包出售,获利1万元。一次周某出售毒品时被查获。经查,周某所贩毒品为假毒品。 请分析: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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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既往不咎”的说法,试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的理论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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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从法的形式特征论述法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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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债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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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留置权的概念及其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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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李某,男,37岁,某劳动局财务科出纳员。1997年11月,某市人民政府委托建设银行发行该市奖券,每张奖券30元,中奖者一等奖奖金为5万元,二等奖奖金为3万元,单位和个人均可购买。购买时不留印鉴,买后不挂失,并要求开奖后头一天,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全部封存登记。 该劳动局代为职工买了一部分奖券之后,部分职工不愿意买,因此财务科又将这部分奖券原价收回作为本单位购买的奖券,委托李某保管,但没有封存登记。1998年11月,中奖号码公布之后,被告人李某发现自己负责保管的单位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李某将没有中奖的自己的奖券替换了这张已经中奖的单位奖券。由于该奖券是由劳动局统一从某职工手中回购所得,因此,劳动局职工很快知道本单位有张奖券中了二等奖,但李某保管的奖券中却并没有中二等奖的奖券。李某因害怕而不敢去银行兑换奖金。后单位领导找李某谈话,李某觉得不妙主动将该奖券交给局领导,并承认了自己偷换奖券的事实。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该如何定罪量刑?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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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试分析: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的主客观要件。 (3)试举例说明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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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试说明:(1)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2)本条规定中的“其他手段”的含义是什么? (3)本条规定中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含义是什么? (4)什么是“轮奸”? (5)本条规定中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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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公室告何也?非公室告何也?贼杀伤、盗他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解释此段话的含义,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知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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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债权上的不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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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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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革命根据地的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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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阅读下列法条.说明其含义。 我国《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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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谈一谈你对法治基本原则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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