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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简述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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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根据下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问题。 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做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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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自杀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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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宪法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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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遗产债务,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后,有义务清偿该遗产债务。”请运用我国继承法规定和继承法理论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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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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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保证的特征和设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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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百日维新”的新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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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论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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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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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对“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没有以行为方式实施犯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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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根据下述案情,回答问题并说明理由。 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陈学建驾车途中,在一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吸食毒品。当日23时许,陈学建驾车行至上海市曲阳路、中山北二路时,遇公安人员设卡例行检查。陈学建拒不接受检查,强行驾车闯卡逃逸,公安人员遂驾驶警车对其进行追截。陈学建驾车连续闯红灯、在非机动车道逆向快速行驶、碰撞道路隔离栏,并剐倒一名行人,在逃至广灵二路近广纪路口时被追截的警车碰撞后仍不停车,在撞碎一面包房玻璃墙后弃车逃跑。次日,陈学建向公安机关投案。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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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 消费者陈女士为在外地大学读书的女儿通过甲快递公司快递一封信件,第3天陈女士接到女儿电话,问为什么还没有收到信件。陈女士很奇怪,便致电甲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承认工作人员开封检查了,但对陈女士和其女儿提出的赔偿要求予以拒绝,理由是快递公司有规定,即“本公司拥有绝对权利对每票快件开封检查是否符合有关政府机关规定或者航空限制,如发现寄件违法、违禁,有权退回或拒收。本公司有权在未事先通知寄件人的情况下开封检查交寄的物品”。陈女士怀疑信件被拆开偷看后丢弃了,于是报了警。 材料2: 近些年,一些街头小广告成为我国现代城市的公害。小广告内容涉及办理证件、刻章、疏通管道、开锁等各种五花八门的内容,被随处张贴在树木、居民楼、电线杆等处。这些小广告的特征还表现在特别留下电话、手机或寻呼机等通信方式。为有效治理这种“城市牛皮癣”,近年来全国有近20个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来治理乱贴、乱写并公布其通信方式的行为,利用24小时不间断呼叫、暂停或终止其通讯工具的使用等手段来治理此类违法行为。对此有人认为这一地方立法行为已经侵害到了公民所享有的通信自由的基本权利。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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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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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黄某,男,28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3岁,农民。 被告人黄某与王某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突然有一天,黄某发现王某已今非昔比,乃悄悄请教致富秘诀。王某碍于多年朋友之情面,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黄某鼓吹了一通诸如“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之类的“至理名言”。在王某的“开导”下,黄某蠢蠢欲动,便和王某一起从他人处购得50克纯度为50%的海洛因。为了增加数量,黄某和王某又在海洛因中掺入50克西药“头痛粉”,并转手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间由王某联系下家并交接毒品,黄某在一旁“学习”技巧。其后,黄某开始单干,索性以“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当黄某携带250克假毒品准备贩卖时,被我公安机关当场擒获。黄某归案后,检举了王某和其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王某。在王某住处查获海洛因200克,并查明王某没有吸食海洛因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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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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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周某为刑满释放人员,2008年4月7日,周某在石景山游乐园游玩时,发现一妇女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有许多现金,即产生歹意。周某尾随该妇女至偏僻处,见四周无人,便上前扯断该女子的拎包带子,将包抢走后正欲逃跑。见一男子迎面走来,周某认为该男子为抓捕自己而来,便一拳将该男子打倒之后逃跑。1个月后,周某被抓获归案。周某之父为使周某免受刑事追究四处活动,委托韩某(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给其帮忙。韩某声称需要花一万元打点,周某之父即给韩两万元,说明一万元作为韩的辛苦费,另一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韩某多次向法官吴某打电话说情,吴某迫于情面,对周某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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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请结合法条分析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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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悉,《海滨晚报》记者在采写报道时,发现王某的朋友、区人大代表张某在2011年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时,曾以现金贿赂选民。 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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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5年,吴仁与刘云结婚,生一子吴相。夫妇经营一书店,生意很好。2002年春节,一家三口外出度假,在高速路上发生意外,一家三口全部遇难。丧事处理完毕后,吴仁的弟弟吴义(吴仁唯一的亲人,已经成家)帮助清理了全部遗产:有豪华住宅一套,别克轿车一辆,还有书店资产等共值200万,吴义打算继承全部遗产,但刘云的养父提出要继承女儿一半的财产,于是与吴义发生争执。后刘云的养父向法院提出继承女儿全部财产。 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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