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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7年1月,郑萍(女,1984年4月出生,无配偶)和陈世杰(男,1981年6月出生,无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购置了彩电、冰箱、录像机、家具等生活用品。2009年4月11日,郑萍和陈世杰在家中被害身亡。经公安机关核查,郑萍、陈世杰遗有存款和现金12810元,债权1万元,彩电2台,冰箱、洗衣机、收录机、电视投影机各一台,金项链一条及家具和生活用品。陈世杰、郑萍死亡后,郑萍父母谢东辉、郑兆本与陈世杰的兄姐陈世军等四人共同出资并主持了丧事。后双方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郑兆本和谢东辉认为:郑萍从2007年1月与陈世杰以夫妻名义同居至2009年4月11日2人被害身亡,已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在此期间,两人共同劳动,先后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要求继承郑萍的遗产。而陈世军等四人认为:郑萍与陈世杰生前未进行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其同居是非法的。郑萍与陈世杰被害所遗留的财产是陈世杰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故谢东辉、郑兆本无权继承。经调解无效,谢东辉和郑兆本起诉到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对郑萍、陈世杰被害时间出具的法医鉴定证实:陈世杰的死亡时间先于郑萍20分钟左右。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郑萍与陈世杰共同生活期间,未生育子女。陈世杰的父母已分别于1997年、2002年去世。陈世军等兄姐四人对陈世杰有一定扶助。此外,陈世杰生前借其兄陈瑞玉人民币1000元未还。 问:(1)如何认定郑萍和陈世杰的关系? (2)郑萍生前有没有继承陈世杰遗产的权利?陈世军等人能否依《继承法》取得相关权利? (3)郑萍的遗产如何继承?陈世杰生前所欠的1000元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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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近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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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我国《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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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甲是一位十分受观众喜爱的著名小品演员,某演出公司欲以某甲的出演来提高晚会的知名度和门票收益。因此该演出公司与某甲签订合同,约定于新年晚会上由某甲出演小品节目,演出结束后支付全部演出酬金。晚会当天,由于当地雾气较重,航班停飞,某甲无法按计划赶赴晚会。于是,某甲便委托其徒弟某乙代为其出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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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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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7年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其补票。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吗那么多废话。”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戊坚决反对。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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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10年冬天,北京气温骤降,持续多日,一时间羽绒服热销,供不应求。由于先前气象专家均预测该年冬天是“暖冬”,各大商场的羽绒服存货均为数不多。A百货商场采购部主管李某看到市场需求后,未经公司授权,擅自向羽绒服生产商B公司采购5000件羽绒服。货物到达后,A百货商场即开始对外销售,仅仅三日就销售出1000件。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三日后天气即急剧变暖,并且持续半月有余,羽绒服销量大减。眼看冬季就要过去,A百货商场总经理张某心急如焚,B公司又多次追讨货款,遂主张采购部主管李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否认该合同的效力,拒付货款。B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问:(1)在A百货商场追认合同之前,李某代理A百货商场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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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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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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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非法人组织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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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将一批布匹委托乙商行出卖,双方约定,每米布售价为当时的市场定价20元,乙商行的报酬为售价的5%。1个月后布价突然上涨,乙商行以每米22元的价格卖出一批布。对多出的售价收益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问:(1)这笔多出的收益应该归谁所有? (2)乙商行此时能否以20元价格将布买下以赚取差价?如果这样做了,乙商行还能否要求获得约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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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商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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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5年9月,某商贸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在广播电视报上刊登“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广告语。高某按照启事上的要求,以一句简洁、流畅、易记、上口的广告语应征并被评为二等奖。同年11月,商贸公司在《某某日报》上刊登评选结果,宣布高某创作的广告语为企业广告用语之一,同时在该公告中刊有“获奖作品版权归公司所有”字样。第二年3月,高某接到商贸公司的电话,方知自己获奖:在颁奖典型上,高某谈了自己的创作构思并接受了商贸公司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事后,高某发现商贸公司已在广播、电视、报刊、出租汽车、商品包装袋等处使用其创作的广告用语,便立即向商贸公司提出异议,但协商未果。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创作的广告用语的著作权归属;商贸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根据商贸公司在使用该广告语期间营业收入逾3亿元这一事实,要求商贸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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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合同到期后,甲无力还款,拍卖自己的财产还款。丙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甲处购买了一批货物。这期间,甲的祖父去世,留给甲一笔价值11万元的遗产,甲心灰意冷放弃继承该笔遗产。后经核算,甲财产共拍卖得款6万元,乙得知丙购买货物的情况后,要求甲收回该批货物,重新拍卖。同时,甲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来偿还甲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那么: (1)乙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2)乙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丁的债权? (3)乙能否主张对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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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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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法律特征。(中山大学2011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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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乙、丙三村分别按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水库,蓄水量10万立方米,约定用水量按投资比例分配。某年夏天,丙村与丁村约定当年7月中旬丙从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供应灌溉用水1万立方米,丁村支付价款1万元。供水时,水渠流经戊村,戊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丁村因未及时得到供水,致秧苗损失5000元。丁村以为丙村故意不给供水,遂派村民将水库堤坝挖一缺口以放水,堤坝因此受损,需花2万元方可修复。因缺口大水下泻,造成甲村鱼塘中鱼苗损失2000元。由于发生了上述情形,乙村欲将其30%的份额转让给庚村。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丙村与丁村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丁村秧苗损失可向谁索赔?为什么? (4)对于堤坝毁坏谁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为什么? (5)甲村鱼苗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6)乙村如欲将其30%的份额转让给庚村,乙村应履行何种义务?甲村、丙村享有何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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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省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2001年12月因经营不善,已达破产境地,故准备向法院申请破产,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该公司是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该公司的债权人某省建筑公司因经济纠纷于两个月以前起诉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分行贷款2000万元,其中的1200万元贷款是用该公司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该公司曾为吉庆公司向省建设银行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吉庆公司借款已到期,吉庆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经审查决定于12月15日立案,并指定章某独任审理此案。12月28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通知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来申报债权,200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3月30日,人民法院宣告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在4月30日指定管理人,接管了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讨论提出了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决定将大地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拍卖出售,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工商银行提出异议,被人民法院驳回。 (1)请回答以下问题: (a)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受理? (b)大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省建筑公司之间未审结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c)工商银行的2000万元贷款应该如何处理? (d)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 (e)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2)请指出本案中法院有哪些程序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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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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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反向假冒”的相关理论并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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