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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上海海事大学2005年研)
问答题“一旦缔约当事人不再发生实际的接触,就不会产生任何民事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如何解决海商法的法律冲突。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冤有头,债有主”,请运用民法有关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问答题甲建筑公司因建楼急需水泥,遂同时向A、B、C三家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50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收到甲公司函电后,先后向甲回复了函电,在回函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价格。A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甲公司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甲公司之前,甲得知B水泥厂的水泥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B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50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发出函电的第二天,B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第三天,A水泥厂的50吨水泥送到,甲告诉A厂,其已决定购买B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A厂送来的水泥。A厂以甲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
请问:本案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民事权利的分类。
问答题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以自有的10台笔记本电脑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在合同中,双方还特别约定:(1)如果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10台笔记本电脑即转移给乙所有,甲不得对此提出异议;(2)在乙占有期间,乙可以出租、使用该10台笔记本电脑,所得收益用于冲抵债权。合同签订后,甲转移了10台笔记本电脑的占有。在乙占有电脑期间,乙将10台电脑出租给丙网吧用于丙网吧的经营。丙网吧在经营期间将10台电脑全部损坏,并为此支付了一笔损害赔偿金。后甲无力还款,双方就行使质权问题发生争议。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了债权债务人清单;法院裁定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中有甲公司拖欠的货款95万元。后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但乙公司已破产的事实因故没有告知甲公司。此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继续发生业务往来,随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发了一份征询函,说明甲公司欠其货款128万元让其盖章确认128万元欠款,包括前述债权95万元。甲公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即盖章确认。丙公司以此为据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偿付欠款及利息、罚息。在诉讼中,丁公司提出证据证”目乙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个月内将该95万元债权无偿转移给了丁公司,于是要求甲公司向其偿还该债务。请问: (1) 丙公司是否对甲公司享有该95万元的债权? (2) 乙公司破产时未通知甲公司履行债务,在破产终结后,该债权如何处理? (3) 乙公司是否有权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
问答题简述经济补偿请求权的适用条件。
问答题某甲与某乙系夫妻,生一子丙。某甲因生意需要经常与其女秘书某丁外出,二人渐生情愫。某乙得悉,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与甲离婚。经法院调解,二人离婚,财产大部归乙,子丙亦归某乙抚养。经此打击,某甲生意渐渐衰落。然某丁对其不离不弃,始终默默支持某甲。某甲甚感欣慰,生意渐有起色。二人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某甲向好友某戊借款5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供其与丁居住,20万元用于清偿与丁结婚时积欠的债务,剩余10万元汇给某乙充作某丙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甲所借债务中有多少是夫妻共同债务?
问答题有人认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担保物权相对于保证来讲,对于债权人而言具有绝对的优越性。请运用担保法的相关理论对此加以辨析。
问答题一天下午周某(23岁)与吴某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母猪在街边躺卧。周某便对吴某说:“去逗逗它,你看它到底有什么反应”。吴某便照办,拾起一木棍向母猪砸去。母猪被打中后负痛跃起往前猛冲。这时65岁老人胡某正在街上行走,见母猪向他冲来便往街边急闪,将街边一玉器摊推翻,损失价值3500元玉器两件。另外,老人胡某由于躲闪不及时而被母猪撞倒在地摔伤右腿,花去医药费、住院费等共计3000元。问:
(1)老人胡某因闪躲母猪而撞翻玉器摊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2)周某和吴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3)若吴某当时8周岁,老人胡某受伤的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若吴某当时12周岁且无个人财产,老人胡某受伤的费用应由谁承担?应如何分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5)玉器摊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6)若吴某用木棍打猪是由于母猪追咬其而实施的,则老人胡某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运输合同及其特征。
问答题2006年10月,刘某(女)与宋某(男)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都由各自清偿。婚后,由于宋某经常赌博、酗酒而欠下债务7万余元。刘某为此经常规劝宋某改邪归正,但宋某非但不听,还经常打骂刘某。一日,因宋某酗酒晚归,刘某与宋某再起争执,宋某一记耳光导致刘某右耳失聪。刘某忍无可忍,最终于2008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查,刘某和宋某拥有下列财产:住房一套,此房产于2005年登记于宋某名义下;汽车一部,该汽车系刘某和宋某共同在2007年从经销商处购得;存款4万元,存折上的储户名称是刘某。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欠张某3万元钱,对于刘某与宋某结婚期间的约定,张某并不知情。二人婚后还生有一子宋嘉,二人都想争当宋嘉的监护人。问:
问答题8岁的金英子是儿童影星,片酬颇丰。其伯父金某不幸身患重病,支出巨额医药费,家中不堪重负,故向金英子之父金峰求助。金峰在征得金英子同意后,以金英子的名义赠与金某3万元。金英子之母叶芳得知后大为不悦,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而金峰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得到了金英子的同意,是合法有效的。 问:金峰代金英子所为赠与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李某明知其朋友刘某没有驾驶证,但碍于情面不得不将其轿车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无证驾驶该轿车沿A公路向东行驶,因超速行驶,加之清晨雾气较大,在发现路边有人影闪动时,刘某已经来不及刹车,为躲避该人影而强行将车向右拐,但还是将该行人吴某撞伤。因躲避吴某,刘某不慎掉入附近100米处的施工路段,导致车毁人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得知,该路段施工未在距离施工作业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2010年真题)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问答题民间上有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这种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套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13年8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900元,而甲须于2013年9月6日前交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9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13年8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 问:(1)《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乙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金庸全集》被火烧毁之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 (3)若甲、乙当初约定,甲应将其购买的那一套《金庸全集》交付给乙。则该套书被毁后,甲或乙能否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