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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造成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了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该案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试论述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问答题农户甲的一头母牛染上重病,甲即将该牛拉到偏僻野外抛弃。此牛被兽医乙拾得,牵回家精心调养,花去医疗费300余元将牛治愈。又经几个月喂养,此牛还怀上了牛仔。乙见牛精神饱满,于是对外宣称欲以1200元钱出售此牛。农户丙闻听此事,决定购买,但身边只带了800元,遂将钱交给乙并称过几天会带400元钱前来牵牛。当晚乙之子放牛时因贪玩不慎将牛走失。此牛自回农户甲家,甲一见十分欣喜。甲又饲养几天后,此牛产下一牛仔。这日,乙到甲邻居家给其牲畜看病,路遇张某发现甲所牵母牛为其治愈之牛,遂向甲提出将牛及所生牛仔返还自己,甲不允。丙听说此事,也要求获得此牛及牛仔。
问:(1)此牛的所有权应归谁所有?牛仔应归谁所有?
(2)本案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日,张女士乘坐一辆无人售票公交车去上班。当时车上很拥挤,张女士只好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当汽车驶离车站约20米处时,驾驶员甲见有乘客招手要上车,在未提醒张女士注意的情况下打开了车门。张女士为避免甩出车外,情急之下抓住了站在她身边的乘客乙,致使乙肩上的背包滑落,包中的数码相机摔坏。乙要求张女士赔偿。张女士认为,损失是由于驾驶员甲的过错引起的。应由甲来赔偿。
问:(1)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为什么?
(2)乘客乙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为什么?
问答题1994年初,某市一家有限公司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市红都时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同年11月,与该公司地理位置仅隔100米远的另外一条马路上,又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名称为“××市红都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这两家虽然相隔很近,但行政区划上却不属于同一个区,因此,均分别向各自所在的区工商机关办理了公司名称注册登记。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打起了名称权官司。 甲公司主张,该公司自1994年初经工商局批准开业以来,就一直以“红都时装公司”名称营业至今;而乙公司在此之后却用“红都制衣公司”名称,与它的名称相似而且乙公司也兼营时装,而两公司相距不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甲公司据此认为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名称专用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停止使用“红都制衣公司"这一名称,并承担赔礼道歉及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乙公司主张,本公司名称与甲公司名称不相同,登记机关也不相同,并且行业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名称登记有行业之分,我方属服装加工业,而甲公司属于商品零售业,行业不同,字号可以使用同一名称,因而不存在侵权问题。 问:乙公司是否侵犯甲公司名称专用权?为什么?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试分析该法条,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问答题如何认识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问答题甲公司分批向乙公司购买自行车,双方约定必须使用丙公司的某型号的轮胎。乙公司在第三批自行车交付后,发生了财务困难,无力从丙公司购买轮胎来组合自行车。为了使乙公司能如期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丙公司订购了某型号的轮胎一批,约定由丙公司直接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将来交付的自行车单价不包括轮胎价格。丙公司将轮胎交付于乙公司后,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致使轮胎全部毁损。请问: (1)谁对该批轮胎享有所有权? (2)该批轮胎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问答题石女士家有一只黑贝犬。一天早上,石女士给狗带上犬链,将狗牵到楼门准备遛早。此时,恰逢邻居王大妈出门,王大妈见狗很可爱便站在狗的前边观看,谁料这只狗一时兴起,竟扑向王大妈,老人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致使“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Ⅰ椎体压缩骨折”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1.2万元。王大妈请求石女士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石女士认为,当时狗虽有扑人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王大妈,而是王大妈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狗的主人没有过错。因此,石女士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王大妈诉至某人民法院。问:
问答题王某(11岁)和李某(25岁)为同父同母的兄弟。但是李某自幼被他人收养,与生父母断绝了来往。2003年10月,一起意外车祸使得王某的父亲丧生,母亲(黄某)残疾,从此王某生活无着。万般无奈之下,王某经多方打探,找到了李某,请求李某顾念兄弟之情,每月给他一定的生活费。李某断然拒绝了弟弟的要求。王某在失望、气愤之余,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 王某要求李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的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2) 黄某能否因为自己生活困难,要求李某与其养父母解除抚养关系并承担自己的赡养费? (3) 如果经过此事后,李某与养父母关系恶化,李某能否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问答题试论代理商、居间商、行纪商各自的主要特征及相关区别。
问答题论述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问答题上海某生物研究所发明了一种“抗衰老饮料”。这种饮料是由多种营养成分经提取、净化、过滤、灭菌而制成。它可以改善老年人的体质,延缓衰老过程。 问题: 这项发明创造是否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试论占有保护请求权和物权保护请求权的区别。
问答题事实行为(南开大学2011年研;北科2011年研;浙大2004年研)
问答题2003年4月1日,A煤炭有限责任公司、B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C商厦、D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E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F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六家公司商议成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B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公司。C商厦与D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E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F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公司。他们计划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公司。总资本额为1200万元发起人认购500万元,其他700万元公开向社会募集。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G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G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办公家具。六家公司首先起草了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募集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但是,在大会上,却决议公司不成立。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试述共同危险行为。(浙大2006年研)
问答题试述保险公司的整顿。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