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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论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问答题甲、乙、丙、丁、戊系同胞兄妹。他们的父亲于1991年去世后,丙即另外成家单独生活,母亲杨某与甲、乙、丁、戊一起生活。1998年,丙以700元价格买下村里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间。2000年,丙出面为此房产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填明户主是丁,并办理了登记,家庭成员为五口人。登记表上记载,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所填五口人是户主丁、家庭成员杨某、甲、乙、戊。这五口人曾对此房产管理、使用过一段时间。2001年,杨某去世。2006年4月,兄妹之间因家务发生纠纷,丙在此时声称,丁身有残疾,争议房产只转让给丁一人所有,并不包括其他成员,并且将其保存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所填的五口人改为一口人。同年7月,丁为了承包该村果园,因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并将房屋和宅基地抵押给银行作为债务的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乙以房产是全家共有房产为由提起确权诉讼,原告诉称:争议的平房三间、马房一间是丙为全家人购买的,有宅基地使用证为凭,被告丁准备将此房据为己有,请求法院确认争议的房产归全家人所有。问:
问答题2009年3月9日,原告何华应聘到被告某表业厂工作。上班第二天如厕时,原告抬头惊见头上方有一架电视探头在来回转动,吓得他“赶紧停下”。原告于是买了一台照相机,在厕所里拍下“探头”作为证据。其他工人证实,因工作需要进入装有闭路监视器的写字楼办公大厅,好几次透过玻璃窗看到厂方老板办公室里的两台闭路监视器正在放映男厕所内部的情形。本案另外两名原告也表示,曾在该办公室里看到过男厕所内的情形。3月22日,何华等18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每人5000元。表业厂则辩称,厂方为了规范管理,在2008年6月安装厂内闭路电视系统时,在男厕所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但这个摄像头只与电源连接,没有与监视器连接,这样的摄像头没有摄像功能,监视屏幕不可能显示男厕所内部的画面。因厂方没有实施侵害原告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行为,原告名誉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厂方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问:(1)被告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 (2)被告侵犯了原告什么权利?
问答题如何完善我国的再审制度?
问答题甲公司经过联系,与乙公司达成关于购买进口红松原木的合同;约定价格1400元每吨,购买1000吨,并商定了其他相关事宜。甲公司按合同在约定日期支付乙公司140万元,乙公司也按时发货。但甲公司对货物进行商品检验时,发现是国产原木,质量要低些,市场价格大约1200元每吨。但考虑到国产原木也能进行生产,于是只想要回自己20万元差价损失,于是向你进行咨询。 你会给他提供什么样的建议?甲公司认为乙是不当得利,你认为呢?并给出理由。
问答题简述共同海损牺牲金额的确定。
问答题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文化大革命”10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稿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张某发现书中照片均是自己过去发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在事前未征得他的同意,事后也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出版社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出版社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 问: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请问:
问答题侵害姓名权的主要表现方式。
问答题简述破产重整的原因。
问答题简述债的保全制度。
问答题2010年3月5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在3月10日之前将货物交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交付货款。后来甲公司在3月8日将货物交给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借口各种原因不交款。甲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调查了解到,乙公司已经负债累累,并且在6月10日将某批机器送给了丙公司,做出此赠与后,乙公司已经没有能力交付价款了。
问:(1)甲公司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2)如果甲公司在交付货物之前,通过调查已经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债务累累,公司状况不佳,有不能支付货款的可能,甲公司应当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问答题“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问答题民事行为(首都经贸20l0年研)
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试述商主体的独立性。
问答题尚某与陶莱系同一单位职工,共同居住于单位家属楼同一层相邻。两户住宅中间,有一条共同使用的通道,并有一个临街的窗子。尚某先入住,就将这条楼道打上隔断,自己装杂物使用。陶某入住时发现此事,曾向尚某提出拆除割断的意见,尚某没有接受。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双方都交房款购买了住房的所有权,住房成为私房,陶某又向尚莱提出拆除隔断、该处楼道应共同使用的要求,尚某仍然不同意。经过单位领导调解不成,陶某遂向法院起诉。试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问答题在买卖合同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浙大2007年研)
问答题《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1)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该权利有什么效力?
问答题2009年11月3日,甲销售公司与乙仓储公司达成协议,乙为甲保管其新购进的500辆自行车,保管费10000元,期限2个月;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11月8日,原告突然接到被告的通知,因其租到了更便宜仓位,不再需要乙保管。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主张货物没有交付,合同还没有成立,所以拒绝承担责任。 问:(1)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何时生效? (2)甲应否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