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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论公司的法律特征。
问答题论述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11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北京市某综合公司某月发生以下业务: (1)承包天津市某商务楼工程,承包额2400万元,其中内装修工程转给其他工程队承包,分包额920万元。 (2)销售给石家庄市某客户坐落在秦皇岛市的一座别墅3500万元,已预收款3000万元,其余款按协议于移交所有权时结清。 (3)为天津市某工厂安装一套价值150万元的自动化设备(不计入工程产值),收取安装费30万元,同时收取辅助材料价款10万元。 (4)各地运输业务,北京市15万元,天津市8万元,石家庄市7万元。 (5)在北京从事广告代理业务,取得代理业务收入4000万元,支付广告制作费2000万元,支付给媒体广告发布费1000万元。 (6)安装北京至石家庄通讯光缆,工程收入7000万元。 (7)在北京组织跨国旅游,总收入1000万元,支付给境外旅游团体接团支出850万315,替旅游者支付境内交通费100万元。 (8)在天津提供汽车租赁业务,取得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入300万元。 (9)自建两幢面积相等办公楼,其中一幢出售,取得不动产销售收入2500万元,另一幢以不动产参与对外投资,不承担风险,每月取得固定收益20万元,两幢房屋建设成本均为2000万元。 (10)取得外汇买卖差价收入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营业税及应扣缴营业税并写明纳税地点(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问答题在哪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问答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主要义务?
问答题
问答题试述我国预算管理体制。
问答题北京A公司、B公司与海南C公司准备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经营。其共建方案的要点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作价出资1000万元;B公司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900万元,另出资人民币300万元;C公司以人民币出资1800万元。 问题:
问答题2002年12月2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购买B公司2000吨钢材,每吨价格为2800元,由C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一次向A公司交货,A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清560万元的价款,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承兑后6个月。2002年12月28日,A公司向其开户的D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并获同意,同日开出了2003年6月28日付款、金额为5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转让给E公司,以支付所欠货款。A公司为开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向D银行交付了该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 2003年5月,因钢材价格上涨,C公司以此为由未按时向A公司交货。A公司在上述银行汇票到期日,未按照约定在D银行开户的账户内存足保证金之外的280万元承兑金额。E公司持上述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时,D银行以A公司未存足承兑金额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票据法》和《合同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某市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决定扶持本市的针织企业。为此,该市从外地聘请专家前来授课,并且派技术人员到外地学习,投入大量资金。很快,针织品在本市打开了局面,刺激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可是不久发现,邻市一家针织企业的产品由于花样品种更多且宣传策略得当,迅速占领了本地市场。为此,该市经济主管部门发文全市有关部门,凡需针织品应从本市针织厂购买,并以税务局名义通知邻市针织厂将提高税率。 问题:某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甲建筑公司从乙公司购进钢筋100吨,支付货款56万元。在验收时发现钢筋表面有裂缝,多疤结,在加工试验中有断头现象。经技术鉴定部门鉴定发现这批钢筋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技术标准均达不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于是甲公司通知回收。 经查明,乙公司的钢筋是从丙公司购入的,该产品有厂名、厂址,并附有质量合格证,符合正常的经营手续。当乙公司知道经营钢筋是劣质钢筋后,积极采取措施封存、回收钢筋,并要求有关部门解决。丙公司这批钢筋是从一家乡镇企业进货的。明知此乡镇企业无生产钢筋的技术能力,因贪图价格便宜而予以经销。在产品质最暴露后。丙公司不但不停上销售,反而积极“促销”,试图将劣质产品推向社会。 要求:
问答题原告:李甲、李乙;被告:赵某 案情:原告李甲、李乙诉称,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旧房三间,被告背着二原告擅自将该房产以20万元卖给王某,二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此合同无效,返还该房产。被告辩称,此房购买时90/%的钱来自被告生父的遗产,因此,该房产的90/%部分应归被告所有;因无法按实物分割,才将此房卖出,拟从卖房得款中拿出10/%即 2万元给二原告,其余归被告所有。法院查明:二原告与被告系同母异父关系,买房时三人均未成年,产权原为二原告生父及被告生母夫妻共有,原产权人去世时未留遗嘱,房产为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被告在卖房时假造了二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将房屋卖给王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被告对90/%购房款来自其生父留下的遗产无法举证。 试分析:(1) 原、被告三人与本案房产是何种产权关系? (2) 被告售房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3) 被告关于购房款90/%来自其生父遗产的说法如何认定? (4) 本案购房者王某是否必须返还该房屋? (5) 被告的行为可能产生哪些其他法律后果?
问答题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日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甲公司于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问题:
问答题什么是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有哪些?
问答题试述公司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
问答题某法学院著名导师应出版社邀请写一本法学本科教材,约定第一次按照书出版后的定价和发行册数支付稿酬,再版另支付稿酬。书出版后,出版社支付该导师2万元报酬,出版社代扣个人所得税2000元。后该书十分畅销,出版社又再版一次,支付导师稿酬1.5万元。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发现导师本人没有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版社代扣代缴的数额也不足,向该导师发出了补缴税款通知。 (1)该导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缴纳? (2)该导师认为其已经履行了纳税义务,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问答题某市老干局负责基建的老张同志,为了使本局的集资宿舍楼早日开工,来到市节水办办理基建用水手续。节水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老张,老干局应向节水办缴纳2000元供水用料保证金,并要求到自来水公司购买通水器材。另外出示了相关文件。该文件规定,工程安装施工所需器材、管道配件等必须统一由节水主管部门指定的供水器材经营部(或单位)提供,否则节水部门不予验收,供水部门不予供水。老张无法,只得交了钱。回头想想又觉得不对,于是问在当律师的侄子小张,此事是否合理。但节水办指定自来水公司的原因是因为节水办与自来水公司实际上是一班人马两块牌子,节水办的工作人员每月都领自来水公司.的工资,而保证金实际上也是自来水公司收去。问:
问答题甲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向银行乙申请贷款500万元,并以其价值700万元的厂房做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1个月后甲公司需要添置一批设备又向银行丙借款300万元,也用该厂房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两笔贷款到期后,甲公司不能偿还,银行乙和银行丙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拍卖甲公司的抵押厂房以偿还其贷款。 要求:
问答题案情:华润公司是2004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3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华润公司名义投资200万元,与华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华润公司名义向跃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00万元;(3)聘任赵某为公司经理;(4)在公司内增设市场发展部,重点开拓海外市场。 事后不久,当华润公司的股东大会得知董事会的上述方案后,提出以下异议:(1)聘任公司经理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聘任;(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不得作出;(3)董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该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只达到1/2以上,不符合法定人数;(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该次会议有1名董事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了另一位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是非法的。同时,股东大会认为董事王某能力低下,不能尽职,遂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将其更换。 董事会则认为,董事会的方案(3)与(4)完全是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未越权。董事会的举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所有方案均已得到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当执行。而且,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王某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 由于存在以上分歧,华润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召开当年的股东会。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