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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依据所学的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该法条。
问答题(3)对胡某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的行为,如何定性?
问答题简述中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
问答题甲(男,1988年3月5日生)平时游手好闲,贪图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零花钱而费尽心机。2005年7月3日,甲让乙(男,1989年8月4日生)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乙问:为什么要撒谎?甲吼道:“这不用你管!”乙虽不乐意但还是打了电话。甲于当日半夜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处剁下,第二天清晨,甲让丙(男,1988年6月9日生)将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自家门前。中午,丙按甲的旨意给甲的父亲丁打电话:“你的儿子已被我们绑架了,限你在三天拿20万元来赎人,否则要你儿子的命。”丁立即报案,后公安机关将甲、乙、丙抓获。甲在被羁押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起事实:甲于2004年2月15日,在马某家盗窃了3000元现金,为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乙在预审讯问期间,主动交代了自己于2005年4月15日参与一起绑架案的经过,并分得赎金2000元。丙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韩某的抢劫行为,并带侦查人员在韩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归案,后韩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简述北洋政府的司法机构体系。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法条的规定。
问答题《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请结合我国现行法及相关民法理论,谈谈你对此一规定的理解。
问答题(2)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问答题简述我国刑事立法中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
问答题杨某因幼时疾病而留下残疾,不能走路。2010年在参加中专考试时,报考本市一卫生学校,考分超过该校录取分数线40多分。但该校以杨某无自理能力,学校亦无相关设施为由,拒绝录取。 请结合宪法学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分析杨某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问答题简述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
问答题马某挖菜窑占了被告人张某家的地,张某便找马某讲理。马某不但不认错,反而依仗自己身强力壮,打了张某。张某气愤异常,便伺机报复。某日,张某见马某15岁的女儿在地里干活,便产生报复马某女儿的念头,但又怕自己打伤女孩犯法。这时,他想起别人说过的“少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便找来自己13岁的儿子和15岁的侄子,叫儿子和侄子去打死马某的女儿。儿子和侄子听了张某的怂恿,一人拿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对准马某女儿的小腿各铲一锹,顿时将女孩大动脉血管砍断,流血不止。邻近的群众见状,急忙将女孩送住医院抢救,终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此案如何处罚?
(2)张某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问答题论述犯罪中止特征中“自动性”的含义。
问答题清朝嘉庆间,曹怀璞以名孝廉宰福建闽县。一日,于途中遇两人辨,执而问之。某拾得银五十两,持归呈母。其母日:“银数太多,倘此人急需,失之必有他变;速至原处,俟其人而还之。”如命而往,果有人寻,遂还之。而失者日:“尚有五十两,你当一并还我。”争辨不已。其意盖欲籍此讹诈,以免谢也。曹遂诘失银者,日:“汝所失果是百两乎?”日:“然。”命二人各具结上,乃语拾银者日:“渠所失系百两,与此包不符。此乃他人所失,汝姑取之。”复语失银者日:“汝所失之百金,少项当有人送至,可仍在此候之。”拾银者持银而去,而此人默然不能复置一辞。围观者莫不称快焉。 《大清律例·户律·钱债》“得遗失物”条:凡得遗失物,限五日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与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如三十日内无人识认者,全给。限外不送官者,官物,坐赃论;私物,减二等,其物一半人官,一半给主。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问答题简述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问答题简述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联系与区别。
问答题某国家机关招聘一名工作人员,甲、乙、丙三人竞争。就综合素质而言,甲最优,乙次之,丙再次之,甲、乙都担心招聘不上,分别各自向有关领导送去1万元、2万元钱。后甲被招聘上。丙得知甲、乙行贿后便去告发。
问:甲、乙的行为分别构成什么?
问答题某县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采取了间接选举的方式,并于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了选民名单。45岁的史密斯对选民名单有意见,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史密斯刚刚加入中国国籍且居住期限不足一年,坚持不将其列入选民名单。该县某选区在举行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选举委员会宣布甲以多票当选。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存在哪些问题? 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