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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2005年11月6日,甲委托乙出售红富士苹果10吨,乙在为甲出售苹果时,因有丙公司需购买20吨,乙就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20吨苹果的买卖合同,并约定甲交货后乙在2个月内结清货款。甲在得,知此事后便通知乙将在12月4日交货,但在12月1日,甲得知丙已经将银行账户的全部存款无偿划到丁公司的银行账户上,现丙无力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款项。为此甲中止了合同的履行。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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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体系和司法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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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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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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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试运用侵权责任法原理分析该条文的概念、特征、主要适用情形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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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张某,男,28岁。 被告人张某于2003年12月利用因病休假的机会,与其兄张浩合伙投资开办新兴木器厂。该厂资金大部分为张浩所投入,张某只投入部分工具和木材。在1年多的经营中,张浩分给张某人民币及家用电器等物共合人民币7万多元,张某认为分配不公,经常表示不满,兄弟二人为此发生过纠纷。2005年7月中旬,张某的所在单位要张某回厂上班,张某又为分配问题对其兄嫂不满。2005年7月22日上午8时许,张某先到木器厂,将和其兄张浩共同保管的保险箱打开,拿走其中的新兴木器厂的经营资金4万元。然后,张某趁其兄嫂家中无人,携带羊角锤、螺丝刀等工具,翻墙破窗进入其兄家中,撬开保险柜,盗走人民币48700余元、价值13000余元的金饰品以及一本存折。随后,张某利用假的身份证将存折中的1万元取出。作案后,张某把窃得的财物藏在家中,将作案使用的羊角锤和螺丝刀扔给一个收废品的人。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传讯,张某交代了盗窃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其作案时使用的铁棍、塑料编织袋等物也一并查获。 问:(1)本案当如何处理? (2)如果张浩要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你作为法官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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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法律解释目标主观说的成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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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试分析该条规定的罪名、罪状类型、犯罪构成特征,本条所称遗忘物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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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分析刑事诉讼法第149条①“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①该条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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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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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 A市土地管理局在依法发出有关土地适用的许可执照后,为了以更高的价位将土地,便以公共利益为由将已经生效的土地许可收回,从而使该市的财政收入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 材料2 B市卫生防疫站对该市某一食品店进行卫生突击检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食品店的店主当场进行申辩。卫生防疫站的检查人员认为该负责人态度不好,当场决定对该食品店加重处罚。 材料3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C市某发明专利人提出申请后,专利行政部门并未按照《专利法》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经发明申请人几次申请,3年后,申请人的专利权最终予以公布。 (1)材料1、材料2和材料3的行政机关分别违反了哪项原则? (2)结合材料说明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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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会导致胜诉权和实体权利消灭。”请运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民法规定对这种观点加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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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移植只限于“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因帮扶形成的亲情关系”之间进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了多例器官“交叉移植”现象。典型的例子就是:两名尿毒症患者急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来挽救生命,各自家庭的所有亲人均未能与患者配型成功,但两个家庭中各自肾源提供者恰恰能与对方匹配,只要彼此交换,双方都能得到最好的手术效果。然而,甲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以8:1的表决结果否决了“交叉换肾”的请求,理由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没有规定允许来自不同家庭人员之间进行“交叉换肾”。但是,乙医院在基于相同事实的基础上,本着实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实施了“交叉换肾”手术,使肾移植手术最终完成,从而挽救了两条生命,且双方家庭均表示满意。该“交叉换肾”手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卫生部也表示要深究此事。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阐述: (1)根据法律与科技关系的原理分析: ①科技发展对立法的影响。 ②科技发展对立法和法律适用带来的挑战。 (2)针对社会上对“交叉换肾”的不同反映,阐述对器官捐献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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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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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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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4年1月,某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投票结束后,39名村民以有候选人在选举前给他们发钱为由,向县政府反映此次选举涉嫌贿选,要求调查。县政府据此派出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出具书面答复,认为该村换届选举不存在贿选,确认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请结合宪法学的知识和原理,以及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分析材料并回答问题:   (1)县政府关于选举结果的确认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村民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有问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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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丙的行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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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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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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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建筑公司,因施工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公司同时向某县甲、乙两家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渣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于接到信后15日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方承担。”甲水泥厂接到信后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500元发货100吨。建筑公司回电同意。乙水泥厂与甲水泥厂同时接到建筑公司要货的函件,便积极组织货源。在接到函件后的第10天,乙水泥厂将100吨袋装水泥,直接送至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拒收乙水泥厂送来的货物。理由是:本建筑公司仅需要100吨水泥,已与甲水泥厂建立了合同关系;给乙水泥厂发函,只是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水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 (1)乙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为什么? (2)建筑公司拒收水泥厂的水泥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3)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过错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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