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法的规范性(南京大学2001年研)
问答题法与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
问答题一名16岁的男孩毒死了他的祖母,围绕他能否继承被害人的遗产出现了大的争论。肯定者认为他是合法继承人,按法律规定他应当继承遗产,反对者则认为让其继承则与法律的目的不符。最终法院以“一个人不能从他的不当行为中得利”这一原则剥夺了男孩的继承权。请你运用所学的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关系的原理对法院的判决作出评论。
问答题李某一日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将王某打成重伤。李某因此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赔偿王某医药费。经过教育改造出狱后,李某改过自新,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
请根据以上的案例,简要分析法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
问答题简述法与法律的区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5年研)
问答题简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问答题法律职业技术与法律职业伦理(武大2010年研)
问答题1994年6月13日,前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两被害人及辛普森的血迹,也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手套和一双血袜子;在其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迹。警方遂将辛普森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当警方怀疑系辛普森作案准备对他逮捕时,通知了他的律师,之后辛普森组成阵容强大的律师团为自己辩护。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辛普森始终保持沉默。无论他本人还是他的律师都不承担证明他无罪的举证责任。相反,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责任由发动起诉的控方承担。为此控方准备了上千件证据,控方证人一一出庭并在法庭上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询问。作为决定本案命运的主审法官和陪审团,则完全站在控辩以外第三方立场上,倾听双方发言,分析双方的证据,特别是12名陪审员,大多为未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职员和工人,与控辩双方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在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法庭审理中,中断与外界的联系,最后本着无罪推定原则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本着良心作出一致裁决:辛普森无罪。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于2006年3月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并承诺以公司所有的房产做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与银行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7年1月,甲公司将抵押的房产转让给了乙公司,并将转让的情况通知了银行。2007年3月,银行发现有人破坏该房产,但因乙公司正在更换董事,无人顾及此事,银行便出面制止。2007年6月,银行债权到期,甲公司无力还债,银行申请拍卖该房屋,但遭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纠纷。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法律行为
问答题如何理解法是阶级统治意志的体现?
问答题“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试用自由与法律的关系理论分析这句话。
问答题试述自然法学家对于“法”的定义。(南京大学2010年研)
问答题联系人体的器官的属性论述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的特性。
问答题马克思说过: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问答题简述司法法治主义的基本要义。(南京师大2008年研)
问答题简述法的继承的概念以及原因
问答题辨析:公民的人身自由属于对世权利。(北师2009年研)
问答题为何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问答题论述司法权的性质及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