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我国实行既统一又分层的立法体制的原因
问答题2006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丙以劳务作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约定了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的比例。(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了下列事实:(1)2006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协商后,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根据合伙协议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2)2007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他合伙人同意。此时,合伙企业又接纳了戊新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7年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5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甲、乙、丙、丁、戊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责任。(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与C公司建立长期伙伴关系,独自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C公司提供担保。(4)2008年3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进行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联系我国法治建设实际,论述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问答题对世权利与对人权利(中南财大2005、2003年研)
问答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曾经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请结合法理学原理对此加以剖析。(武大2007年研)
问答题论述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问答题简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南京理工2011年研;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研;中财2007年研;首都经贸2002年研;浙大2000年研)
问答题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40多万起,近10万人死亡。司机的酒驾、超载和超速驾驶,行人无视红绿灯的“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为都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西方思想家曾言,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
请根据上述材料,谈谈良好的法律意识对法治的意义以及培养法律意识的措施。
问答题张明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追究了他的法律责任。但张明所违反的法律是在张明出国期间由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张明不知道有这种法律规定,他回国后也无人告知他已经制定了这一法律。张明认为不知者不为过,法院不应当根据他不知道的法律规定处罚他,至少也应考虑对他予以减轻处罚。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法律基本原理分析以上案例。
问答题授权性规则
问答题阶级分析方法
问答题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谈谈法在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作用。
问答题(1) 根据《工人日报》1998年7月12日报道,1996年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控告《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认为该杂志社所报道的关于该院审理《工人日报》“侵犯”某企业官员名誉一案中,侵犯了该院的“名誉权”,于是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杂志社败诉,赔偿5000元。 (2) 1960年3月,《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则政治广告,描述了全美各地的黑人团体和青年学生举行的抗议种族歧视活动,以及他们所遭受的恐怖主义报复。文中特别提到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政府动用军警以镇压黑人抗议活动。4名市政官提起诽谤诉讼,声称《纽约时报》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案子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布坎南法官认为,对公共问题的争议应该健康进行、不受阻碍,并广泛公开;它可能包括对政府及其官员的激烈、辛辣且有时尖锐的攻击。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宪法仅处罚那些“实际恶意”的行为:被告明知陈述是错误的,或满不在乎地罔顾陈述是否错误:否则官员就不能对有关其官方行为的评论错误而获得赔偿。 问题:你认为上述案例哪种处理方法较为合理?试用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原理分析。
问答题法律原则与法律价值(武大2007年研)
问答题结合相关事例。论述法律责任的理论根据。(南京大学2010年研)
问答题司法解释(南京大学2008年研;北师2007年研;厦门大学2005年研)
问答题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相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问答题试论当代中国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及其意义。(南京师大2002年研)
问答题新法可以从旧法中继承哪些主要内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5年研)
问答题(1) 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 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3款:“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问题:司法的原则之一即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案中法院审判所依据的事实是法律事实还是客观事实?二者有何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