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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法律史
问答题《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音疵——编者注)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大戴礼记·本命》:“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何休注:“妇人有……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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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战国时期各国立法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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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清朝则例的含义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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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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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大清现行刑律》的内容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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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立法原则和立法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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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尚书·康诰》:“净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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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是怎样维护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的?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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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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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大明律·吏律》:“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接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人人罪者,罪亦如之。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接泄漏事情夤(音银——编者注)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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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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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清末修律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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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疏议·斗讼律》:“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即嫡、继、慈母杀其父,及所养者杀其本生,并听告。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诸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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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汉文景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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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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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二):诸部曲殴伤良人者,加凡人一等。奴婢,又加一等。若奴婢殴良人折跌支体及瞎其一目者,绞;死者,各斩。其良人殴伤杀他人部曲者,减凡人一等;奴婢,又减一等。若故杀部曲者,绞;奴婢,流三千里。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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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矢贵族案。此案记载于《散氏盘》铭文中,案件的大意是一个名叫“矢”的贵族侵扰了另一贵族散氏的地盘,并且已经造成了损害。有关的官员根据受害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判决“矢”应赔偿责任。从提供的材料中可以看出哪些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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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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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唐律疏议·斗讼律》(卷二十四):诸被囚禁,不得告举他事。其为狱官酷己者,听之。即明知谋叛以上,听告;余准律不得告举。即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官司受而为理者,各减所理罪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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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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