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行政强制执行。(南开大学2003年研)
问答题[案情介绍] 2002年9月30日,河南省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人员对河南省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商品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五粮液”酒防伪标签无暗记标记,涉嫌假冒,遂当场对该公司的177瓶“五粮液”酒进行了封存,并在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提取酒样品,经中国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五粮液产品。之后,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剩余的176瓶“五粮液”酒予以登记扣押。由于此案涉及货值金额和社会影响较大,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将此案移交给该局上级单位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年11月26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确认该公司经销的“五粮液”酒系以假充真产品,已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9条的规定,将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在11月28目前将陈述意见送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并说明如要求公开听证,应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送达告知书的当天就用邮政快件邮送了陈述意见,同时提出公开听证的申请。次日,即11月29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向该公司送达了(豫焦)质技监罚字[2002]第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 责令停止销售以假充真的“五粮液”酒。(2) 没收176瓶以假充真的“五粮液”酒。(3)并处该公司以假充真“五粮液”酒货值金额2倍罚款94560元。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服,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权,处罚决定无任何依据,程序违法,剥夺公开听证权,处罚决定内容违法为由,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刘某1997年4月向某县郊区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后,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105平方米的平房。同年9月,某县城建局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认定该建筑为违章建筑,责令刘某拆除该平房,并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给刘某。同年12月某日,城建局将刘某新建的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拆时,将刘某部分合法财产损坏。刘某予1999年1月向某区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城建局的作为违法,并要求赔偿违法造成的损失一万三千元。 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取得赔偿? (2)原告提出行政赔偿的程序是否合法?
问答题2000年7月,航天工业部某省管理局所属某厂,以“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授权,维护高压电线路”为由,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无证砍伐高压线路下林木123亩。林业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罚款1万元,责令该厂补种滥伐数5倍的树木,并赔偿损失5万元。该厂接到处理决定后,以“在其管辖的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或修剪危及线路安全的林木、竹子属正常的线路维修工作,对线路的管理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而不受法律保护的林木,是合法行为,不是滥伐森林的行为”为由,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 (补充材料:(1)《森林法》第32条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电力主管部门可以修剪或砍伐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但没有规定强行伐、剪树木、竹子要申请采伐许可证。(2)航天部该省管理局所属某厂在该县有长达35公里的高压线路,如果不砍伐,单纯靠修剪则每次都需1万元以上。) 问: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
问答题论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山东大学2011年研)
问答题论述成文宪法、现实宪法、观念宪法与宪法秩序之间的关系。
问答题试论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武大2009年研)
问答题某市规模相差不大的造纸厂甲与乙,共同向河流排放污水,河流涨水,致使沿岸农民庄稼受损,颗粒无收。市环保局经检测发现,甲与乙都超标排放了某类有毒物质,而且,农民庄稼受损的原因在于该类有毒物质。于是,市环保局作出一项决定,甲交纳超标排污费1万元,乙交纳超标排污费1万元,并责令甲与乙赔偿农民损失5万元,各承担一半。甲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甲认为,市环保局的行政征收显失公正,要求人民法院责令市环保局重新作出合理的行政征收费额。并认为甲厂处于河流的下游,自己只对农民的损失有轻微的致害行为,所以不应当与乙平均承担农民损失,而且农民的损失根本没有5万元,请求人民法院对赔偿费重新作出确定。 问:
问答题某县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采取了直接选举的方式。
在确认选民资格时,凡年满18周岁的城镇和农村人员均列入选民资格,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及正在被羁押的人和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一律不得行使选举权。
在提出代表候选人时,有些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推荐提出的,有些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提出的,有些是乡镇人大单独或联合推荐提出的。
问: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该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
问答题对条约的违宪审查——砂川事件(日本最高院1959年12月16日大法庭判决,刑集13卷13号3225页) [案件概要] 在砂川案件判决中,反对砂川基地扩张的游行队伍的一部分进入了禁止进入的场所,被视为违反了《刑事特别法》第2条的规定。该案件涉及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以下简称“安保条约”)是否符合宪法以及法院是否有权对条约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在本案一审中,并没有直接涉及条约的合宪性,而是认为“美军驻扎在日本,并没有妨碍日本国政府的行为”。当然,从“日本国政府允许联合国驻扎在日本”是违宪的意思来看,如果不适用《刑事特别法》所规定的正当程序就不得课以刑罚,与日本宪法第31条相悖。 对此,越级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对《宪法》第9条及《宪法》序言的解释存在误解。条约不涉及法院审查权的问题,条约一般不涉及审查权。安保条约是与日本国防密切相关的具有高度政治性的条约,超过了审判权的界限。 [判决内容] 本案判决认为:本案所涉及的安保条约是与作为主权国家的日本国的存在基础有着重大关系的高度政治性问题。对它的内容作出是否违宪的法律上的判断,是缔结条约的内容和批准条约的国会所具有的高度政治性的自由裁量内容。因此,对上述条约作出是否违宪的法律上的判断,在法院的司法审查中,原则上不应涉及该问题。仅限于非常明显地存在违宪无效的场合中才能作出这种判断,一般应当在法院地司法审查范围之外。基于有缔结条约权的内阁和对缔结条约具有确认权的国会的判断,最终应当接受享有主权的国民的政治批判。(引用了“统治行为不审查原则”) [问题]
问答题某县集体企业文华木器厂生产木制家具。该县人民政府为发展农业,命令该厂改生产农具。该厂对县政府命令不服,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析:
问答题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问答题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25分)
问答题试述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问答题试论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问答题概述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问答题白某与黄某系同村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白某趁黄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黄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白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白某不服,委托其儿子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复议期限,白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白某不服,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中财2006年研) 问题: (1)本案属于治安行政案件。白某未经行政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 (2)白某委托其儿子提起行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拒绝受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3)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何认定?如果白某对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该作出何种类型的判决?
问答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该法第2条第2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请结合材料分析下列问题:
问答题1988年6月至1989年6月,航天工业部某省管理局所属某厂,以“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维护高压电线路”为由,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在某县无证砍伐高压线路下林木达12.3亩。据此,某县林业局根据《森林法》之规定,对某厂作出包括赔偿49320元等数项行政处罚。某厂接到决定后,以“在其管辖的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或修剪危及线路安全的林木、竹子属于正常的线路维修工作,对线路的管理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并按上级部门的指令进行。根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而不受法律保护的林木,是合法行为,不是滥伐森林的行为”为由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中涉及哪些行政法法源,它们的效力位阶如何,当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
问答题某车管局未经检查就给机动车办理了年检证,后一车因未被检查的毛病给他人造成损失。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