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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问答题张某被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乡长,并在任职6个月之后,接到县委组织部的调令,令其在接到通知3日内赴县人事局就任局长。当地各村农民对此评价说:“千万张选票不如一纸调令”。 请结合有关宪法知识,对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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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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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给付的概念、特征。(北大2011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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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特征及其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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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8年3月15日,李某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村旁河道内用马车采砂石。3月29日,县水利局发现了此种情况,责令李某停止采砂,并处以300元的罚款,同时没收了李某的马车。李某不服,于4月5日向市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县水利局处罚的决定。4月15日,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县水利局辩称:“对李某的处罚既有事实根据也有法律依据”,并申明:“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8条规定:‘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控、挖筑鱼塘等,由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根据此规定,给予李某罚款和没收其马车的处罚是完全正确的。”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超出了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没收马车”的处罚决定,维持“罚款”的处罚决定。 问题:①省政府的行政处罚设定权是什么? ②该案中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可否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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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1年3月,某村村委经镇政府同意,在荒山开办一采石厂。随后承包给村民张某和李某经营。因二人不交第二年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欲请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经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厂未依法办理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收承包费为非法所得。为此,县矿产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张、李二人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产品,没收村委会及张、李二人的违法所得。请回答以下问题: (1)如张、李二人申请行政复议,谁可为行政复议机关? (2)在行政复议中,村委会的法律身份如何? (3)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县矿产局的处罚决定应当撤销,但张、李并未提出赔偿请求,对二人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4)如复议决定送达生效后,县矿产局无故拖延不予履行,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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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我国宪法中的平等权条款。(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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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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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论行政许可的原则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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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A市B区人大换届选举时,该市某著名的大饭店员工王某等16人,在大饭店登记为合法选民,但该饭店以王某等并没有本市户口或暂住证为由未发给他们选民证,选民名单也没有列入王某等16人作为选民,也没有通知他们参加选举。为此,王某等16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但选举委员会到第四日仍未作出处理决定,王某等16人被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饭店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请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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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介绍] 2004年6月15日,某县公安局以甲殴打乙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为由,作出给予甲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该裁决,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于2004年7月15日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原裁决。乙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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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地选举人民代表时,张某在三次讨论候选人提名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候选人都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在正式选举中,张某到会场对一些选民说:“我们不选他们(指两个候选人),我要选就选我自己。”他先向两名没有带笔的选民索要选票。因为这些选民没有听到张说:“要选自己”的话,以为他为人代笔,便把选票交给他代写。就这样张共收了33张选票,在未征求选举人同意的情况下,把两个候选人的名字上打了“×”,在另选人栏下填上自己的名字。经检查,这些选民都不同意选张某。由于他的破坏,两名候选人的选票都没有超过半数,造成选举无效的严重后果。 试用宪法学相关知识对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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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论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中山大学2011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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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2)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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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结合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试列举目前被排除在法院受案范围之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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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申诉与行政诉讼(武大2007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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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转业9天的石东玉,因一起毫不相干的凶杀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未婚妻因此改嫁他人,大姐精神恍惚探监时被火车撞死,小妹出走他乡。6年后,伊春市公民局友好分局终于查清此案。1995年4月22日,石东玉被无罪释放。黑龙江省及伊春市很快给石东玉赔偿人民币6万余元,二室一厅居室一套,并安排了工作,使黑龙江第一大赔偿案划上了句号。 试用宪法学相关知识对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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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依法行政、行政法治与行政法定(武大2005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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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9年5月,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省与外省两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在该案审理之前,审判人员先后接到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多份批示,指出该案涉及本省重大经济利益,要求审判人员公正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决本省当事人一方败诉。事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指出,该判决严重影响本省经济利益,损害了投资环境,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纠正法院的判决。 请结合我国宪法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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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结合《行政复议条例》关于“调解”与“和解”规定的精神。谈谈“调解”与“和解”的行政法意义。(南开大学2011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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