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原告韩某是辽宁省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察,自1997年始,原告由于工作和生活上等原因,曾多次到本案被告某市(为某市下属县级市)公安局以及某市市委、市政府上访,因未令其满意,原告便采取了往被告墙上挂草包’皮等行为。被告某市公安局认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疑其患有精神性疾病,于1997年12月3日向某市公安局精神疾病司法医学鉴定组提出申请,要求对原告进行医学鉴定。该医学鉴定组接受委托,于1997年12月28日作出鉴定结论:被鉴定人韩某频繁上访,言行偏激,妨碍公务的行为与疾病有直接因果关系,对其行为丧失辨认及控制能力,故评定为无责任能力,因目前正处于本症发病期,建议采取监护性措施。该鉴定书未向原告及其家属宣布,鉴定书中没有鉴定人签章等要件。被告据此依据某市《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于1998年3月2日将原告送往某市安康医院进行监护治疗长达9个月,至1998年12月1将其放出,进行保外就医。被告对原告入、出院,未给其下达任何法律手续和文书。在此期间原告家属曾多次要求被告对原告重新鉴定和要求变更监护人,但被告未给予任何答复。因此,原告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对其强制治疗精神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对原告采取强制监护治疗措施? (2)被告是否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
问答题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 案情: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的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8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临考老师发现。临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有关考试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并根据“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其变更学籍的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年至1996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老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但1998年6月田永毕业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毕业派遣的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虽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但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学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田永诉称,其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北京科技大学参加了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被告才通知其所在的系,以其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他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其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违法,并责成被告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为其办理毕业派遣手续。(北大2001年研) 分析: (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对该案应作出怎样的判决?为什么?
问答题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予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环保局在处罚决定中没有告知造纸厂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及相应的期限。在接到环保局送达的处罚决定后,造纸厂不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1998年11月20日,县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决定。3天后,京海造纸厂就罚款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分析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以及造纸厂的起诉。(环保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答题红星副食品商场于1997年6月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营业执照,在营业期间,部分消费者反映该商场出售的某些食品质量低劣。1998年9月,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调查,发现反映情况属实,对该商场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问题: 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对该商场进行调查取证时可以采用什么方式? ②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需要做什么? ③听证程序适用哪些案件? ④听证费用由谁承担? ⑤听证是否应公开举行? ⑥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问答题简述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区别。(中财2002年研)
问答题论宪法的司法适用。
问答题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
试分析之。
问答题A县乡镇企业局与B市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后公安局多次向A县乡镇企业局催要变卖货款均未果。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1996年5月17日将到B市出差的A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试问:
问答题试述宪法序言的效力。
问答题某镇某村村民李某与村民委员会于1995年1月签订了由李某承包4亩耕地,期限为9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经村委会同意,李某于当年种梨树190棵,1998年梨树进入盛果期。某镇人民政府所属教育委员会为扩建某中学,于1999年2月下发第18号决定书,决定给予该4亩耕地上的附着物一次性补偿。李某认为给其补偿2000元太少,拒绝领款,并拒绝移栽果树。 1999年7月,镇政府又下发一决定,限李某15日内将梨树清理完毕。否则,由镇政府组织人力强行清除;没收地上附着物;不发给移栽梨树补偿费。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并增加梨树移栽补偿费。 问: (1)某镇政府所属的教委征用李某耕种的3亩地作扩建学校用。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法院该如何判决?
问答题简述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特点。
问答题单方行政行为与职权行政行为。(武大2000年研)
问答题行政诉权(南开大学2011年研)
问答题为什么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问答题试述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和范围。
问答题“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请谈谈对法条的理解。(北大2009年研)
问答题论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北大2000年研)
问答题准立法权
问答题2009年7月10日,某县公安局以赵某殴打他人(李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为由,作出给予赵某治安拘留5日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赵某不服该裁决,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于2009年8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决定撤销原裁决。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请问: (1)哪个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2)李某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问答题李某(女)响应政府号召,经村妇联主任陪同,在本镇卫生院施行女性结扎手术(第一次手术)。术后,李某经常感到腹部疼痛,腰伸不直,申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鉴定。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经组织县医院手术检查、诊断(第二次手术,包括阑尾切除手术),认定为慢性阑尾炎,不属于结扎手术并发症。在阑尾切除手术后痛感未见消除,李某又申请计划生育鉴定。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经组织医院检查、诊断(第三次手术),认定为结扎手术并发症。李某遂要求赔偿自己的手术费、用药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经济损失25686元。(武大2000年研)问: (1)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鉴定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试比较《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进行分析。 (2)本案中是否能构成行政赔偿责任?试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