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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问答题试论述行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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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2000年2月,A市居民张某去B市提取一批从香港进口的香料。在此过程中,张某被B市海关以“走私犯罪嫌疑”为由扣留(此属行政行为)。扣留1个月之后,海关定论:张某行为不构成走私犯罪,但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决定免予处罚;故将张某释放。张某被释放后对海关的扣留行为不服,于释放后的第50天向B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市人民政府第二天便以当事人申请复议超过申请时效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张某回到A市,马上以B市海关为被告,向H市有关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①确认B市海关扣留原告行为违法;②判令被告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A市基层法院受理了此案,但事后又驳回了原告的起诉,理由是:①行政赔偿案件应当先向侵权的行政机关即B市海关提出请求,原告未经事先向B市海关请求赔偿便向法院起诉,程序上不允许;②行政赔偿程序应当以“确认违法”为前提,海关扣留张某的行为尚未经有权机关确认违法,故不能向法院起诉。原告收到该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后,便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此期间,原告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原告除一位关系疏远的外孙女外无任何亲属。法院通知原告外孙女有权以原告代理人的身份继续诉讼,但原告外孙女宣布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便宣布该案诉讼终结。 请问:A市有关法院在处理张某诉讼案中,程序上存在什么瑕疵?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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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在下班途中,遭人殴打致轻微伤。县公安局认定是乙所为,决定对乙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赔偿甲医疗费等损失的行政处罚。乙不服,向上一级公安部门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甲辨认错误,乙没有殴打甲,而是丙殴打了甲(丙为精神病患者,无行为能力人),于是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另外把丙追加为第三人。由于丙是无行为能力人,仅作出了令丙的监护人对甲的医疗费给予赔偿的决定。甲对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不服,他认为殴打他的人是乙没错,而并非精神病人丙,市公安局在复议过程中之所以作出相反认定,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所致。遂对此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财2010年研) 请分析案情并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为什么? (2)丙是否也可对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3)假设丙在复议决定作出不久后因意外事件死亡,那么他的权利要想得到保护,谁有权行使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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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选举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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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补偿的概念与特征。(武大2003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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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就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武大2004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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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裁决(武大2011年研;东财2008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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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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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结合国家赔偿制度的修改动态,分析我国国家赔偿法现行的归责原则,并谈谈你认为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应该使用什么归责原则?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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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村甲与乙宅基地相距3米远。居民甲住的是平房,居民乙住在甲的南面。乙打算建一栋5层的住宅楼,大约有5米高,如果建成,则甲的住宅将见不到任何阳光。乙在向城建局申请建筑许可时,甲亦向城建局提出了异议,要求城建局保护自己的采光权,但是,城建局批准了乙的申请。在乙的建筑过程中,甲乙发生争执以至殴斗,甲首先动手打乙,并将乙打成轻微伤。该县公安局的治安科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拘留甲10天,并赔偿乙的损失1000元。 问:(1)乙对城建局的行为不服.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在甲被拘留期间。谁可以以甲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公安局的处罚,甲的权利如何救济? (4)甲对公安局治安科的处罚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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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有人认为,西方国家已步入法治社会,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和人民享有的权利也更为广泛,因而我国法治建设应该朝资本主义国家的方向发展。试根据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不同来分析上述看法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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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郭某被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乡长,在任职8个月后,突然接到县委组织部的调令,令其接通知后立即赴县商业局就任局长。当地老百姓对此评价说:“千万张选票不如一纸调令。”请你运用有关宪法和组织法方面的知识,对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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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程序(南开大学2004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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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中央党校2004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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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介绍] 1998年6月1日,居住甲市市北区的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于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4项的规定,以朱某进行流氓活动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复议裁决不服,于同年6月14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市中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市公安局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复议裁决中维持了市北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本案被告应是市北区公安分局,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亦无管辖权,案件应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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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宪法和宪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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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在我国其他社会权力组织只能因法律、法规的授权才可行使行政职能而成为行政主体。(电子科大2011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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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行政救济与行政制裁(武大2007、2006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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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适用。(武大2005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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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如何理解现行宪法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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