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4年10月12日,田某在路过郊区时发现被害人兰某一人在牧羊,便产生强奸的邪念。田某将被害人拉入附近的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被害人的衣裤,欲行强奸。兰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田某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兰某的腹部刺一刀。被害人继续呼叫,田某又向被害人的腹部连刺数刀,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田某取走被害人身上的20元钱,并将被害人的尸体掩埋。随后,田某将被害人放牧的15只羊赶到临近的一个村中卖给他人而被发现。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2013年真题)试论累犯的构成条件。
问答题简述行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问答题(2015年真题)请对“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刑事责任”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
问答题《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试说明:
问答题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到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10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这么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000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邻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让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三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试论放纵走私罪。
问答题(2004年简答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问答题被告人李某于某日深夜窜入某大学校园内,企图待机强奸女生。李某摸到该校学生公寓2号楼,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第三间房门撬开。李某进入宿舍后,见床上睡着一个人(王某,男,18岁),就上前用双手掐住王某的脖子。王某被掐后,剧烈反抗、挣扎,但李某仍不松手。待王某停止挣扎后,李某便将乙的裤子褪掉,正欲行奸时,发现王某原来是个男生,于是急忙将被子盖到王某的身上,仓皇离去。 问:本案中的李某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甲无业,一日甲在商场闲逛,见一珠宝柜台前人比较多,顿时想浑水摸鱼,于是到珠宝店柜台处佯装买首饰,让售货员拿出几款钻石戒指假装挑选。因为客户较多,甲趁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的时候,趁机将一枚价值6000元的钻戒拿到手中,转身便走,售货员没有发现。在商店门口,保安A察觉甲形迹可疑,就拦住了甲,甲见状迅速返回,将钻戒扔到珠宝柜台上转身逃离。问:对甲的行为该如何定罪?甲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问答题张某长期怀疑其妻子王某有外遇。一日,两人因为小事发生了争吵。张某大怒之下,揪住王某的头发,用红墨水在王某脸上写上“我是娼妇,我有外遇”等字眼,把王某拖到自己家门外的大街上,用手按住王某迫使其跪在地上,大声吆喝周围的街坊邻居前来观看,长达3个小时。直到有人拨打“110”,警察赶来才制止了张某的行为。 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0年6月某日,陈某经张某介绍,以800元的价格购得自制小口径手枪1支、子弹40发。当日晚,陈某携带所购得的自制小口径手枪、子弹至该市某洗浴城门前,因和朱某发生争执,陈某遂拔出自制手枪朝天上开了一枪后乘坐出租车离开现场。十分钟后,陈某又乘坐出租车返回洗浴城门前,坐在出租车内向外发射两弹,致刚好经过附近的凌某面部擦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陈某又乘坐出租车回家,因怀疑有人追赶,在自家门口又对天开了一枪。当陈某乘坐出租车逃至市人民商场附近时,被“110”警车截停。陈某持枪顶着自己的头部拒捕,与公安人员相持一个多小时。围观群众近千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后陈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并收缴自制小口径手枪1支、子弹17发。 问:陈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中的必备要件。
问答题论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形式。
问答题王某系某基层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一直希望能够得到领导的提拔和重用。在其负责主审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分管副院长李某要其想办法把该公司的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从破产财产中划出去,并允诺事后将其提拔为经济庭庭长,王某当即应允。后来,王某利用加班机会,亲自伪造收条,并偷盖该案清算小组印章,将该轿车排除在申请破产的财产之外。此后的办案过程中,王某故意隐瞒此情节,未将该债权告知清算小组,从而使清算小组的清算报告中未体现该债权。最终,王某根据清算小组的清算报告作出民事裁定书,对清算报告的破产分配方案加以确认。副院长李某见时机成熟,便与该公司经理钱某一起将该轿车变卖,得款20万元,二人均分。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张某、王某、李某以捡破烂和偷窃为生,一日商定对居住在铁路立交桥东侧河边一条水泥船上以收破烂为生的陈某实施抢劫,同时以张某为主初步策划了抢劫过程中的具体分工。当晚9点左右,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前往陈某居住的水泥船附近伺机作案,并准备了石块和尼龙绳等作案工具。晚12点左右,按照事先的分工,由李某、王某持尼龙绳在舱外守候,张某则以找席子睡觉为由进入陈某居住的船舱。张某先用手掐陈某的颈部,陈某挣脱后逃向舱门,并呼救。守在舱口的李某与王某即用尼龙绳套住陈某的头颈并紧勒,随即张某也参与,李某则脱手用砖块和小板凳砸陈某的头部,王某也随即用石块和螺纹钢击打陈某的头部。三人将陈某杀死后,在船舱中劫得现金800元,然后逃离现场。 问:张某等3人构成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为什么?
问答题《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问题:
请对该条款进行分析。
问答题简述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