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张某系某制药厂负责人,1998年10月来到某区劳务市场招聘车间工人。张某接到王某的简历,觉得王某身体不错,很适合在制药厂的生产车间工作,于是和王某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雇用合同。王某曾经提出自己1986年出生,年纪太小恐怕不能胜任制药厂的工作,张某说:“没关系,在车间工作不需要太多经验,只要把药装在瓶子里就行了。”王某遂跟随张某来到该制药厂,进入一线车间工作。一个月后,王某发现自己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先是浑身起了红斑状的疹子,后来出现腰痛的症状,并且伴随小便的不正常。王某一个月后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为长期处于汞辐射状况之下,导致肾功能衰竭,并有可能影响以后的生育功能。但该制药厂知道此事后,并未做出任何反应,1999年2月王某将当初招聘自己,并且有隐瞒事实真相行为的张某起诉至法院。 问:张某的行为属于民事范畴还是刑事范畴?如果属于后者,那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说明理由。
问答题《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问答题简述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问答题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
问答题2007年2月,甲与乙相识,又通过乙结识了丙。三人经协商,达成了去A市买牛皮的协议。同年4月,丙、乙集资1万元,由丙与甲到A市购买牛皮。甲见丙身带钱款,遂生抢劫之念。他以到别处购买牛皮为由,将丙骗出,当行至一隐蔽处,乘丙不备,用石头将丙的头部击伤,丙急忙逃跑,甲仍穷追不舍。丙见甲即将赶上,便扔掉随身携带的一个兜子说:“你不是要钱吗?给你!”继续向前跑。甲认为兜内有钱,但为了杀人灭口,仍追赶丙,直至追上并将丙按倒在地。丙见状忙说:“我跟你出来乙是知道的,你打死我你也跑不了!”甲听后,停止了暴力行为。丙被迫交出1万元。事后甲供认:“别说兜子里没装1万元,就是装了1万元,不等我拿走,他就到公安局把我告了,所以我得把他整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王某在某市从事保姆工作。2008年10月,王受雇于居住楼房的于某家,工作一个月后于家为王办理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家政保险,保险受益人可以是王的家人,也可以是雇主于某一家。但王某拒绝,理由是自己干活出了意外,雇主于某家还获理赔,故与于某吵了一架。 2009年1月,于某家要搬新家(住在某高楼的第11层)。王某认为万一自己在高层擦玻璃出了事,于某家还可以获保险公司赔钱,自己接受不了,想报复于家后离开。于是,1月初王某将雇主家买给她看的21寸液晶电视(放置在王的房间)邮寄回农村老家。几天后王某在于家泼洒酒精后用打火机点燃,并用箱子装走于家的两台笔记本电脑、金银饰品、高级箱包等物品离开,致于某家发生火灾将家具衣物等烧成炭灰,后邻居报警灭火。于家财产损失2.5万余元。 问:(1)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请简要说明理由。 (2)对王某是否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问答题李某,男,17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10月26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其结拜兄弟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货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批发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100箱,洗面奶100箱,物品价值7690元。
问答题(2011年真题)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查证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万元的事实。 请分析: (1)“事实一”中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为什么? (2)“事实一”中的犯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为什么? (3)“事实二”中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4)“事实三”中丙的行为性质和量刑情节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问答题某外国公民黄某长期侨居我国,在返回其国籍国探亲期间被该国间谍机构招募,接受派遣任务并参加训练。黄某返回我国后,多次秘密与该国间谍组织联络,并按“每月报告两次”的密令,先后多次直接或者采取通过第三国转寄的方法向该国间谍组织密报我国空军歼击机机型、空军作战训练基地等情报。黄某还按照该国间谍组织的命令,两次密报了我国领导人会见某外国议会代表的谈话内容等情报。 问: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分析:
问答题房某于2004年5月11日7时在市场销售肉类制品时,市场税务助征员孙某、李某依法向房某征收人民币600元的定额税,房某置之不理,拒绝交税。助征员李向其指出,不交税应停止营业。房某大声嚷嚷:“我就是不交税,看你把我怎样!”由于房某态度恶劣,助征员当即决定扣留货物,房某即揪住助征员的衣领并持身边的一个棍子殴打助征员。由于房某对孙某、李某二人的殴打导致孙某、李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某外伤后左侧第八、九、十根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被害人李某胸导管损伤;两人伤情均构成重伤。房某闹事后,其家人见后果严重,力劝房某主动认错。房某在家人的劝说之下,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事情的主要经过并表示承认错误。
问:房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本案有何法定量刑情节?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0年6月某日晚,某煤矿工人陈某因旷工被扣发全年奖金而发泄不满,用炸药、雷管和导火索自制爆炸物,放于一宿舍窗台引爆,造成窗户玻璃部分破碎。次日凌晨2时,陈某为转移公安机关侦查视线,先将部分炸药、导火索埋藏于附近河滩上,后再次携带自制爆炸物来到厂区,将爆炸物置于一办公室后窗台上引爆,造成该房屋部分损坏。同年6月底,陈某被抓获,在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中发现单管猎枪1支、自制猎枪子弹10发等物。另查明,陈某所使用雷管、炸药、导火索等物是其在长期从事的爆破作业中私自藏匿的。单管猎枪来路不明。 问:陈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案情]
被告人李学文,男,26岁,工人。
被告人王文佩,男,24岁,工人。
李、王二被告均系我国公民。2002年10月,该二人受雇在美国轮船上工作。同月24日,轮船停泊于巴西某港口后,二人在轮船上酗酒闹事,不仅不听从船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反而公然杀死制止他们的中国公民张世良。杀人后又抢劫了一些其他船员的财物,然后逃到巴西某市藏身,并策划叛逃第三国。由于在隐藏期间二人的财物被盗,王文佩被迫回到船上,并报告了李学文的隐身之处。其后,巴西警察将李、王二人逮捕。
[问题]
有关法院能否根据我国法律对李学文和王文佩二人行使管辖权?
问答题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厂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某香港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在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在审讯中,甲还主动交代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巨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构成何罪?并请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
(2)对甲被指控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
(3)对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问答题《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问题:
问答题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
问答题《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09年辨析28)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问答题华某在服刑期间接到家中来信,信中告知其子患重病住院,华某遂申请请假出狱探望,但考虑到华某为重刑犯,监狱机关未批准其申请。两天后,利用在监外劳动的机会,华某趁机逃跑,一周后返回监狱。
问: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其属于何种犯罪形态?
问答题甲与乙、丙多次聚会并策划起草了“告同胞书”,成立了反动组织,印刷宣传文件,煽动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并物色发展成员。乙策动其好友丁参加反动组织,却遭到丁一口拒绝。甲、乙、丙三人害怕罪行暴露,遂密谋杀人灭口。一天,乙借故将丁骗到自己家中,事先躲在乙家中的甲、丙二人用准备好的尖刀将丁杀死,并拿走了丁随身携带的皮包,内有人民币3000元。事后,甲、乙、丙三人又将丁分尸,投入河中。 问:甲、乙、丙三人构成何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