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试分析:
问答题论数罪并罚。
问答题试述聚众赌博的含义。
问答题李某与张某原来是同居关系,后来因为感情不和以及经济纠纷等多种原因而分开居住。一天,李某到张某住处,要求与张某发生性关系,遭到张某的拒绝。李某就从衣服里面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对准自己的喉咙,对张某说:“我绝对是真心爱你的。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要求,我就死在你的面前。死后就是变鬼也不会放过你。”张某害怕这件事情张扬出去,自己脸上不好看,就在李某的威胁下被迫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当天晚上,到半夜时分,李某又用同样的手段再次威胁张某,于是张某再次与之发生性关系。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说明原因。
问答题杨某是某地外乡人聚居区为人熟知的接生婆(无医师资格和行医许可证)。某日晚杨某接到李某的电话,被告知其妻刘某将临产,要杨某去接生。杨某遂携自备的药品、器械至刘某的住地为刘某接生。当日16时,刘某分娩出一男婴。在对产妇和婴儿进行一番处理并收取400元接生费后,杨某回家取为婴儿注射的免疫针剂。大约半小时后,当杨某再次来到李家时,刘某称其眼睛发麻、模糊,杨某因不明缘由,故未对刘某做进一步的检查处理,给婴儿打针后离开李家。但因为不放心,杨某随即又打电话给李某,询问刘某的情况,并叮嘱李某赶快送刘某去医院。而李某则认为妻子不会出太大问题,同时还考虑到如果住院可能花费太高,就没有立即把妻子送往医院。直到刘某情况进一步恶化,李某才于19时左右拨打“120”呼救,当急救人员到达李家时,发现刘某神志丧失、呼吸停止、颈动脉搏动消失,经抢救无效,刘某死亡。经对刘某尸体检验,刘某系因发生胎盘残留造成产后子宫出血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如果发现及时,可以挽救生命。 问:杨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杨某是否应对刘某死亡的结果承担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
问答题简述教唆犯的构成条件。
问答题论犯罪未遂。
问答题某乡信用社工作人员李某在信用社、乡政府门口等处的墙壁上,都发现有人用红油漆书写的诽谤自己的文字,捏造自己与同村一名女青年有不正常的关系,语言极其下流。这给李某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李某曾请朋友或亲自守候试图将书写者抓获,均未能成功。后来,李某与同单位的同事出差返回信用社,在经过乡政府的东门时,发现一人正在墙上周红色油漆书写,李某与其同事便将写字的人抓获,发现此人正是同学王某,遂将王某送到派出所。据王某交代,正是因为李某的原因,自己从前的女朋友才会和自己分手,导致自己年逾30,连一个对象都找不到,王某对李某一直意图报复,所以才会用红油漆书写诽谤李某的文字。 问: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为什么?
问答题试论刑法上特殊预防的作用。
问答题丁某流窜到火车站候车室看到两位军人聊天兴趣正浓,不注意身边的提包,丁顺手拿走,到僻静处打开查看,没什么钱物,却有“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20发。丁将枪支、子弹藏在家中,直至案发后。问:丁某构成何种罪?怎样处罚?说明理由。
问答题试述死刑适用应当注意的问题。
问答题简述特殊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问答题试述对刑法中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及评价。
问答题论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问答题某日深夜,甲喝醉酒后,叫上乙外出找乐,乙应邀开车载甲前往一娱乐场所。当车行至一昏暗的路上时,甲看见路边有一女子丙(21岁)正在等车,遂对乙说:“停车下去看看,找那个女的玩玩。”乙便下车,跟丙搭讪,发现丙神情恍惚,有点发呆,顿觉无趣,便上车对甲说:“那个女的脑子好像有问题,我跟她说话,她精神呆滞。”甲听后酒兴发作,顿生邪念:“有病的听话,更好玩。”甲再次让乙下车想办法叫丙上车。乙遂以送丙回家为名义,将丙骗上车,继续开车前进。在车上,甲抚摸拥抱丙,并脱掉丙的衣服,丙并没有反抗。甲见丙如此听话,淫欲大增,遂让乙靠边停车,并对乙说:“哥俩好好陪她玩玩,你先下车,我一会儿叫你。”乙心知肚明,表示同意,便下车等待。甲迫不及待地脱掉自己的衣裤,与丙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甲让乙上车玩玩,并说“这个女的很听话,你好好放松吧”。乙便上车,见丙光着身子,便欲与丙发生性关系,但乙由于内心害怕、行为失常而最终未能与丙性交成功。经鉴定,丙系精神病智障患者,对性侵犯几乎无防御能力。后甲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在预审讯问期间,甲如实交代其与乙的上述行为。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2004年案例分析31)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审讯中甲还主动交待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银行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构成何罪?并请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 (2)对甲被指控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 (3)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问答题(2014年简答5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问答题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
问答题甲某,男,现年25岁,四川省成都郊区农民。1999年12月26日晚8时许,甲某在县城公路桥上乘一骑车人黄某(女,24岁)不备,突然把黄某推倒。黄与其搏斗,甲某把黄某推到桥下菜地中,拿出一把军用匕首威胁黄某,趁黄某惊恐之际抢走“诺基亚”手机一部,日本进口手表一块,现金2000元以及信用卡数张。接着,甲某以拳打脚踢、掐脖子等手段,致黄某昏迷后,将其奸污。为了灭口,甲某持匕首向黄的面、颈、腹、臀部猛扎数下,然后把黄的双手捆住,用黄的自行车压在黄的身上。甲某认为黄某已死,即逃离现场。后来黄某被一农民发现,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脱险,但是黄某因刺激过度而精神失常。经诊断,黄某的面、颈、腹、臀部有15处刀伤,鼻骨骨折,左骨关节扭伤。本案中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