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13年法条分析57)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请分析: (1)本条文中“犯罪过程”的含义。 (2)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3)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砍成重伤后,放弃杀人意图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
问答题李某是某市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鉴定小组副组长,受该市某区人民法院委托,在负责鉴定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陈某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时,受陈某父母的托请,明知陈某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却违背事实,故意鉴定陈某为“精神分裂症(早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意图使被告人陈某逃避法律制裁。后经该省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复鉴,证明陈某无精神病,作案时有刑事责任能力。 问: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2014年真题)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当镇干部进驻该村做善后工作时,李某之子纠集部分村民围住镇干部谩骂,砸坏镇干部的汽车、摩托车,并对镇干部进行殴打,要求放人。遭到拒绝后,李某之子等人将三名镇干部关在柴房达数个小时,三名镇干部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解救出来。
问:李某之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将镇干部关进柴房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问答题《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如何理解本条规定?
问答题简述行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问答题某镇农民刘某共生有两子。后来,刘某有了外遇,与妻子的关系恶化,刘某一怒之下带着自己的情人来到某市开始同居。几个月之后,刘某将身上所带钱财花完,生活捉襟见肘,十分困难。刘某于是打起自己儿子的主意,突然回到家中,抱走两岁大的二儿子,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一个个体户,并谎称自己离婚后养不起两个孩子,只好把他们中的一个送出去,给别人养活。一星期后,刘某之妻报警,很快将孩子和刘某找到。刘某之妻告诉警方,他们家的经济状况一点也不困难,一年收入几万元,完全有能力养好孩子。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问:刘某出卖自己亲生儿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说明理由。
问答题(2012年真题)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试论主犯的种类。
问答题简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界限。
问答题贾某因吸食毒品耗费大量金钱,在无经济能力继续购买毒品的情况下,在本市大肆盗窃摩托车并销往外埠以获得毒资。后考虑到自销赃物过于繁琐,遂找到同乡赵某,许以一定报酬,让其代为销售赃物。赵某遂答应下来,先后获得赃款4000多元。 问: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徐某所在公司承包了某住宅小区电梯安装工程,公司委派他负责电梯安装的派活、技术指导等工作。某日,徐某安排公司的许某等人调试修理电梯。在调试过程中,许某等见电梯不动,就报告了徐某。徐某为了赶修另一小区的修理活,便要求许某等2人从电梯井旁边的爬梯下到井底进行维修检查。许某等2人犹豫了一下,还是遵从了徐某的违章指挥。结果电梯突然启动下落,许某等2人无处躲闪,被挤死在电梯底坑内。 问:对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请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余某因挪用本单位资金,被依法逮捕,余某之妻徐某找到好友赵某,希望赵某出面让其担任法院审判员的丈夫李某帮忙将余某放出来,并表示一定给予重谢。赵某回家后对李某讲了这件事,李某先是表示拒绝,但禁不住妻子的反复劝说,又表示说看她愿意拿出多少钱。赵某上班后将此事告之徐某,徐某于次日送给赵某、李某1万元现金,二人当即收下。后李某利用职务便利自己办理此案,在审判活动中,想方设法为余某开脱,因被人察觉而事发。 问:(1)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2)赵某的行为与李某的行为关系如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在某玩具厂打工的女工姚某,于2011年春的一个早晨下夜班回住处的路上拾到钱包一个,回到出租屋后与17岁的妹妹小玲共同查看钱包,发现内有一个身份证和农行银联卡一张。姐妹二人商量早饭后去附近自动柜员机取款。二人因不知密码,但对着拾来的身份证试几次后奏效,取出1万5千元寄回老家给父母用。丢失钱包的汪某第三天到银行挂失,发现卡内钱被取走,遂报警。警方通过监控摄像头,将姚某及妹妹小玲抓获,二人认罪态度较好,且于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 问:对姚某及其妹妹小玲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论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问答题仲某,男,44岁,无业。2008年春天的一个夜晚,仲某来到北京市某国际商务会馆,洗完澡后,点了炸牛排和12瓶啤酒。吃饱喝足,仲某做了足疗、松骨、刮痧、拔罐和其他保健项目八次。其间,他又点了熊猫、中华高档香烟。 仲某一直消费到次日晚,消费额共计6500余元,仍无离开的意思。会馆要求他先付款再继续消费,仲某将工作人员打发出自己的房间。当晚11时许,仲某下楼要走,正好被会馆经理撞上,仲某称自己没钱付账,会馆立即报警。 当警方赶来时,仲某先以威胁方法欲跳楼阻碍警方的盘查,后看无效则承认自己无业无钱,想着能赖账就赖账,反正会馆拿他没办法。 经查,仲某曾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于2006年底刑满释放。 问:对仲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
问答题2007年12月2日22时许,王某在酒后且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海马牌轿车送朋友回家,送完朋友后独自驾驶轿车行驶至某市某区金顶街青年公寓前,因酒后注意力不集中,将被害人李某撞伤。为毁灭证据、逃避追究,王某将李某放在后备箱中,运至某人迹罕至的树林,后驾车逃逸。几天后李某的尸体被行人发现,并报案。 问:王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