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甲,26岁,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甲服刑前曾借给乙2000元钱。刑满出狱后,甲多次找乙索要,但乙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2001年某日,甲再次到乙家索要欠款,乙不仅拒绝还款,并对甲进行辱骂。甲恼怒之下冲上去与乙撕扯在一起,撕打中,乙被甲绊倒,头部撞在桌角上,当即休克。甲见此情景后慌忙离开乙家,但想到自己2000元钱未讨回,于是又返回乙家,从乙家床头柜中翻出18000元现金后携款离去。乙妻回家后,见乙已死亡且家中凌乱,即以抢劫罪报案。后乙被抓获。
问答题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 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 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问答题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钱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钱某混入购票的人群中行窃。后王某、钱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钱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休克死亡,王某逃走。钱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钱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钱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问答题王某系某公安局警察,一日,王某下班回家后,将自己的配枪放在自家的抽屉,并且上了锁。然后,王某陪其妻子上街买东西。在街上,王某遇到一个以前的同学,两人交谈了很长时间。晚上王某和妻子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盗。家中一片狼藉,很多贵重物品被盗。同时,王某发现自己放置配枪的抽屉也被撬,公安局配给他的“五四”式手枪也不见了。王某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现场留有一定的犯罪痕迹,作案分子携带的作案工具和一顶帽子遗留在现场。由于害怕受纪律处分,同时怀着一种侥幸心理,王某暂时没有报告枪支丢失,想自己侦查。后盗窃王某枪支的犯罪分子在与他人争执过程中掏枪射死了对方,闹了人命。请回答下列问题: (1) 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2) 王某在本案中主观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3) 如果盗窃犯罪分子盗窃枪支后没有闹出人命,而是被王某找回,王某在行为又该如何认定? (4) 如果王某不是警察,而是某地质勘探队的队长,其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问答题(2012年真题)试论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问答题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涵及要求。
问答题试述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
问答题请对“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就不能把结果归责于行为人;只要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就要负刑事责任”进行辨析。
问答题黄某从2000年1月以来购买专门设备,先后伪造该市财政局、规划局、土地局、房产局等不同部门的大量公文,并私刻多枚公章,以牟取非法利益。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其还伪造了大量根本不存在和已经撤销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问: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过失犯罪的特征。
问答题简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问答题简述煽动分裂国家罪
问答题郭某驾驶一辆自卸货车和表哥金某一起去运货。当车行驶到省城北京路国际汽车城附近时,郭某因驾驶不慎,将车开到人行道上,连续撞倒4个行人,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的后果。案发时,金某考虑到郭某年龄还小,不能让其坐牢,于是就和郭某商量好说出事时是自己开的车。在侦察过程中,警方根据两人的上述证言,将金某逮捕。后来,郭某又主动投案,说明事实真相。 问:郭某、金某的行为性质是什么?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牵连犯的概念特征。
问答题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刘某某,乘该乡下巴村村民马某不在家之机,将马某之妻强奸。次日,马某夫妇到派出所报案。该所所长焦某某在当晚查看了案发现场,并先后向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某某和政委姚某某汇报了案情,提出了“私了”的要求。李、姚二人明知刘某某有强奸犯罪嫌疑,不但不向局长汇报和采取立案查处措施,反而同意焦某某“私了”的要求。姚某某和焦某某一起参与了“调解”,让刘某某筹款7000元交给马某,致使刘某某强奸一案以钱“私了”。 问:本案中刘某某、焦某某、李某某、姚某某分别构成什么罪,理由何在?
问答题简述刑法上关于不作为的相关规定。
问答题根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问答题《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问答题一日晚,某市公安局巡警江某与其友吴某等人酒后到舞厅娱乐。后吴某等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用刀将两人捅成重伤,然后逃离现场。江某在现场看到吴某持刀行凶时并没有制止,案发后也不阻止其逃跑,更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而是继续玩乐。案发次日,刑警大队向江某了解情况时,江某隐瞒了自己在案发现场看到的事实。在得知刑警大队有可能采取行动后,江某又赶快向吴某打电话通风报信,说“刑警队今晚要来找你,你自己注意点”,吴某等人获悉后迅速外逃。 问: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