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7年7月初,刘某与李某、章某、朱某经事先预谋后,由甲地窜至乙地某商业银行江北支行门前,安装自制读卡器窃取他人借记卡账号并在ATM机上安装探头窃取密码,然后刘某将获取的信用卡信息和密码输入笔记本电脑。案发后,无法证明刘某等人试图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 问:刘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请结合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这句话进行辨析。
问答题李某到云南大理打工时与贾某相识,贾某要求李某帮忙带一样东西到昆明,李某表示同意。贾某于是把自己买的750克鸦片用塑料膜包成条状,使其减少鸦片气味,然后装入用毛巾缝的袋子里,让李某系在腰上带上火车。李某问是什么东西,贾某说:“别多问,带到就行了。”李某在携带过程中隐隐约约闻到一点气味,但不知是什么。后来李某所携带的鸦片在途中被查获。 问:贾某触犯了什么罪名?其犯罪形态是什么?李某的行为性质如何?与贾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问答题翁某在某酒店工作,负责酒店的收银工作。因偶然机会认识蒋某。为谋私利,蒋某提出伪造信用卡的提议,并为翁某认可。蒋某提供窃取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专用工具读码机,由翁某利用其接触客人信用卡的机会,秘密使用读码机窃取客人信用卡磁条内信息(因其方式是将信用卡有磁条的一端插入读码机的卡槽,沿槽从头至尾拉过,俗称“拉卡”),蒋某在翁某的协助下,利用获取的信息伪造了大量信用卡,在日本、香港等地使用,后被抓获。
问:翁某、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2000年10月,熊某在汉口某文化市场开了家音像店,并取得了零售音像制品的经营资格。2002年初,他租用了位于保华街的某闲置厂房作为库房使用。同年12月,武汉市文化市场管理处来到该库房进行清查,发现13万余盘未及销售的盗版VCD、CD、磁带等音像制品,当场收缴。后据熊某供述,盗版碟利润大,有赚头,特好卖,因此大量囤积,等待出售。 问:熊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甲乙因琐事发生争斗,甲由于体格单薄,打不过乙。甲向乙求饶,但是乙觉得自己恶气未出,非要痛打甲一顿不可。甲赶快逃跑,乙在身后紧追不舍。途中,甲多次试图拦车,均遭别人拒绝。乙离甲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抓到甲了,正好丙此时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价值5 000元)缓速经过,情急之下,甲从丙手中夺过电动车,将丙推下车去,自己驾车跑了。丙跌倒在地,但未受伤。跑到安全处后,甲停车休息时,发现电动车前筐中有个小包,包内有3 000元现金,甲将其据为己有。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甲强骑丙电动车的行为是否成立紧急避险? (2)甲将电动车内3 000元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何罪?
问答题20岁的女青年鄂某在南方某城市打工期间曾怀有男友赵某的孩子,其男友赵某是已有一个儿子的离婚男子,想要一女孩。鄂返回北方家中休息期间B超检查怀的是男孩,虽自己作主人工流产,但鄂觉得无法向男友交待,遂产生抱一个女孩子的想法。于是在2009年11月某日凌晨,假扮护士溜进某医院产科住院部,以检查新生儿为名骗取刚生下女儿15天的产妇王某夫妇信任,将王的女儿抱走。警方在十天后于南方某城市抓获鄂某,并抱回王某的女婴。 问:对鄂某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问答题论论玩忽职守罪的构成及认定。
问答题2006年5月10日,某著名摇滚歌手窦某因对新京报的某条报道不满,前去该报社交涉,在交涉过程中,他把报社办公室内的DVD机、电脑、电视机等物品予以摔毁。当日下午5点左右,窦某再次来到这家报社,并往报社职工停放在报社门前的一辆小轿车上泼洒汽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经评估,损坏财物价值5000多元。 问:窦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问答题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加工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审讯中甲还主动交代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银行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分析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特别累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及累犯的处罚原则。
问答题《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问答题试论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表现及其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问答题在防治“非典”期间,某村外出务工人员杨某、陆某两人从疫区返回老家,在老家所在县的汽车站下车后,经县红十字会防疫人员检查发现两人体温异常,红十字会有关工作人员迅速采取措施要将两人隔离。但两人声称体温异常是在车上喝酒所致,而且两人根本没有在疫区停留,只是经过疫区。两人自恃有理,不听劝解,对实施隔离措施的工作人员先是谩骂、侮辱,进而拳打脚踢,致使车站秩序混乱,检查和隔离工作难以顺利进行。其间,两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被殴打致软组织受伤,一些桌椅和检测设备受到损坏。 问:杨某、陆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刑法》第414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分析: (1)如何理解本条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2)如何理解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 (3)若在食品安全领域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放纵制售伪劣食品的犯罪行为,并且最终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如何处理?
问答题(2014年辨析55)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屠某与贺某同在某镇的集市上摆摊卖护肤保健品,因价格问题二人产生了矛盾。贺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1年10月的一天,贺买了4支果丹皮和一包灭鼠药,将鼠药涂抹在果丹皮内后又恢复原状。10月31日这天贺将其中一支果丹皮悄悄放在正在集市上卖货的屠某的身后,中午屠卖货间歇时捡食果丹皮后身体出现危险症状被人立即送县医院抢救,一直处在神智不清的抢救过程中。贺为制造混乱,转移警方侦查视线,又在以后的一周内,分三次将其余3支果丹皮分别投放在另一个集市、某小学生放学回家的路上、某中学门口三处地点,致赶集的李某的2岁小儿子、7岁的小学生姚某、17岁的高二学生于某捡食后中毒身亡,同时姚某的同学7岁的杨某和王某因与姚一起分食了果丹皮而中毒送医抢救后落下了眼睛失明的残疾。后经鉴定,该鼠药为多年前已被禁止买卖的剧毒鼠药——“毒鼠强”。破案后将贺某与卖鼠药的洪某抓获。 问:(1)对贺某、洪某的行为如何认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该案中行为人的行为应如何处罚?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10月7日,贾某在集市上见张某在出卖一头大犍牛。贾某上前仔细观察以后,决定买下此牛,遂向张某问价。张某开价4000元,贾某还价2000元,张某不允。贾某拿出2000元硬塞入张某的口袋里,牵起牛就走。张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告知贾某2000元买一头牛无论如何太少,并将贾的2000元塞还给贾某。贾某大怒,扬言“这头牛,老子今天要定了!”见张某仍要阻拦,贾某遂将张某打倒在地,并大声吼道:“老子给你面子你不要,那就白送给我,回去想明白了再说吧!”然后牵起牛扬长而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右耳被贾某打聋。贾某将牛牵走后,来到邻村好友屠户齐某处,将牛的来历告诉齐某并声称“有好处大家一起得”,提出以3000元将此牛卖给齐某。齐某表示同意,将牛买下后屠宰出售。案发后,公安机关找齐某了解案情,齐某称贾某1999年10月7日一直与其在齐家,并未到集市上去。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条文中“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2)条文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3)条文中“不退还”应如何理解?
问答题《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分析: (1)如何理解“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 (3)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