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问答题被告人:黄某,男,22岁;刘某,男,20岁;靳某,女,17岁。
2001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年10月30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15万元贷款。张某借故推脱,刘某继续殴打,此时,黄某从室内出来,与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2万元现金”的便条,要某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刘某持此便条到某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黄某、刘某才将张某放回。
问:本案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方法。
问答题“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答题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犯罪就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问答题简述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问答题李某,男,17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索要生日礼物。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尔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10月26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100箱,洗面奶100箱,物品价值7690元。
[问题]
问答题请对“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如果外国法院已经审判的,不再予以追究”进行辨析。
问答题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
问答题2000年10月,熊某在汉口某文化市场开了家音像店,并取得了零售音像制品的经营资格。2002年初,他租用了位于保华街的某闲置厂房作为库房使用。同年12月,武汉市文化市场管理处来到该库房进行清查,发现13万余盘未及销售的盗版VCD、CD、磁带等音像制品,当场收缴。后据熊某供述,盗版碟利润大,有赚头,特好卖,因此大量囤积,等待出售。
问:熊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问答题《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
问答题非法持有毒品罪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请分析:
问答题甲由于盗窃他人财物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他入狱后的第4年,甲被假释。但是,在他被假释出狱后,又旧病复发,再次盗窃他人财物。
对于甲,司法机关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问答题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但是,审判前人工流产或者自然流产的妇女则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问答题简述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关系。
问答题我国刑法对外国人没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