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9年简答57)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问答题李军和沈梅系夫妻,因感情破裂欲离婚,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异议。经查,两人的家庭财产包括:房屋一套,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但房产证上只有沈梅的名字;红木家具一套,系李军父母通过遗嘱指定留给李军的遗产;沈梅撰写的学术专著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约定稿酬3万元人民币。另查,李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因父母住院以个人名义向王钢借款3万元,至今未还。问: (1)上述房屋、红木家具和稿酬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2)王钢是否有权请求沈梅偿还3万元的债务?为什么?
问答题1998年1月14日,张某与某村签订苇场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为了便于渠道管理及维修维护,于2004年12月16日水利局与张某重新签订了干渠两岸确权土地承包协议,承包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于2005年12月20日张某与水利局签订水利水土开发利用合同,合同约定:水利局向张某提供国有水利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57764平方米,供张某种植使用,在合同期内,张某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使用的水土资源转让给第三人使用;有偿使用费每年按0.062元/平方米缴纳,使用期限为1年,一年共计影响水利局缴纳水资源使用费3584.32元。后来,因张某未缴纳水资源使用费,双方发生争议。问该案如何解决?
问答题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甲将一批水果交给乙出售,要求在10天之内售完,价格不低于5元/斤,售完后乙可以按照销售款的5/%提成。由于突发泥石流,使道路堵塞,根本没有办法将水果运出,水果发生腐烂。乙又无法同甲取得联系,便以3元/斤的价格处理了一部分水果,剩下的水果乙自掏腰包全部买下,从而处理了全部的水果。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问题:
问答题甲原籍是某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老家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春节期间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知乙,乙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3月再买吧。甲回城前的一天晚上,丙正好前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000元放在信封里交付给丙。丙在当晚回家途中,1000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乙将甲和丙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对自己的1000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1)甲对乙的损失有无赔偿义务?为什么? (2)丙对乙的损失有无赔偿义务?为什么? (3)乙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问答题黎某从杭州买回一件蓝色真丝连衣裙,价值250元。黎某的男朋友白某见后,觉得颜色有些单调。这位青年画家决定在连衣裙的前襟上绘几朵白玉兰花。几天后的一个傍晚,白某将白玉兰绘制完毕,准备骑自行车给黎某送连衣裙。连衣裙就夹在自行车后座上。途经夜市时,白某下车吃了些东西,待来到黎某家门口时,他发现夹在后座上的连衣裙已丢失,白某急忙顺原路往回找,未找到。
事隔两个月,黎某与白某偶然发现,那件与众不同的连衣裙穿在一位姓张的小姐身上。从张小姐那儿,他们了解到:这件连衣裙是张小姐不久前以260元的价格,从同事王小姐手中买来的。当时,王小姐声称,连衣裙是托别人代买的,自己穿上不合体,因此才卖掉。于是黎某与白某找到了这位王小姐。在白某的再三追问下,王小姐不得不承认,连衣裙是两个月前拾得的。黎某掌握情况后,就要求张小姐返还连衣裙。张小姐则说连衣裙是自己花钱买的,并且当时并不知道连衣裙是王小姐拾来的,拒绝返还。于是,黎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连衣裙。
请问:(1)谁有权取得该连衣裙?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问答题2003年6月,陈某同仇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仇某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居住。2004年5月,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届满时,陈某提出续签一年合同的请求,仇某因自己的儿子要结婚,需要住房,拒绝了陈某的请求。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陈某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中,对仇某提出腾还房屋的请求不予理睬。仇某无奈,于2004年7月12日趁陈某外出之际,扭开门锁,将陈某的物品从房中搬出。陈某闻讯后急忙赶回予以阻止,双方发生纠纷。陈某起诉到法院,以仇某私闯民宅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仇某则以陈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腾房。 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试述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及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中财2004年研)
问答题提存(南京师大20l0年研;东财2010年研)
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甲以所承包鱼塘中的鱼,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10万元意外险。在保险期间,附近的丙厂发生意外事故,排放了有毒的污水,该有毒污水流到甲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 问: (1)假设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未向甲赔偿前,甲与丙达成协议放弃对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乙是否还可向丙行使代位权?乙是否可向甲拒付保险赔偿金? (2)假设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未向甲赔偿前,甲与丙达成协议放弃对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但乙不知情向甲支付保险赔偿金。乙还能否向丙行使代位权?乙是否可向甲追回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 (3)假设保险事故发生后,乙向甲支付保险赔偿金。但甲未经乙同意,与丙达成协议,放弃对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乙还能否向丙行使代位权?乙能否向甲请求返还保险赔偿金? (4)假设甲与乙签订保险合同后,保险事故发生前,甲与丙约定:如丙的行为造成甲损失,甲愿放弃对丙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事故发生后,乙能否向丙行使代位权?甲是否还能向乙请求保险赔偿金?
问答题论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某向赵某提出愿以6万元购买该房,赵某表示同意。王某当即交给赵某5万元,并约定:(1)余下的1万元于一个月内付清;(2)一周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三天后,王某雇请个体户李某将事先委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该房中,并答应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再给付其加工费和搬运费。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屋遭雷击着火,房屋和家具均因此毁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经交付的5万元房款,赵某不仅不返还,而且还要求王某给付所欠余款1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家具加工费和搬运费,遭到王某拒绝。三人发生争执。
问答题简述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问答题知识产权可以作何分类?
问答题有人认为:“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请运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2016年简答54)简述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
问答题2002年5月19日,唐某对13岁的李乙说,他打算到广州进一批货,还差2000多元货款,请李乙找其哥哥李甲帮忙,暂时借给他这笔钱,等货脱手后马上归还。李乙答应下来,当天便来到店里找李甲要钱。碰巧李甲外出进货,店主委托杨某看管。为尽快帮唐某借到钱,李乙向杨某借钱,但杨某问明来意以及唐某后,没有同意借给李乙钱。 唐某遂找到杨某,说明来意,暗示会有重谢,杨某遂答应借给唐某2500元。第二天,杨某给了李乙2500元,在杨某的要求下,不谙世事的李乙写下了一张借条,借条写道:“今借到杨某现金2500元,一个月后归还。借款人李乙,2002年5月20日。”唐某拿到钱后,再无音讯。杨某心痛不已遂决定找写欠条的李乙,请求李乙返还欠款。
问答题简述破产法律制度的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