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特征和效力)。
问答题甲与乙是生意上的合作关系,甲长期向乙供货。2007年10月3日,甲因为资金周转不灵,遂分别以其价值800万元的临街铺面8间和其机器设备、生产资料等抵押给银行,经过评估,银行借款1200万元给甲。同时,甲又通过乙认识了丙,丙答应借款200万元给甲,但要求乙做保证人,乙应允。但到签订合同时,乙反悔不愿意在合同上作为保证人签字,丙非常气愤,但是由于各种手续已经办好,就默认了此事实,并当场要求乙不提供保证可以,甲事后需另行提供担保。请就本案案情分析:
问答题甲是一孤寡老人,有别墅一栋,2001年1月甲与其远房侄儿乙签合同约定,以乙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甲将把乙列为房屋共有人,从此乙搬来与甲同住。2002年1月,甲到房产部门更换了房产证,将乙列为共有人。但从此以后,乙对甲不闻不问,还擅自将该别墅一层出租,把甲赶出家门。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乙房屋共有人的资格。问:
问答题简述我国民法领域建立判例制度的必要性。(北科2011年研)
问答题(2015年简答5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
问答题李明和王晓然签订买卖一幅名画的合同。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达后,李明拒绝交付该画,王晓然起诉李明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明交付该名画,而李明也提出反诉,要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在诉讼的进行过程中李明的父亲李玉向法院提出该画系自己所有,李明无权处分。 问:在本案中存在哪些具体的诉讼请求,它们各属于诉的分类中的哪一类?
问答题请求权(人大2006年研;南开大学2004年研)
问答题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作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08年9月,甲企业将所建厂房作价1200万元转让给丁公司,但该转让行为并未取得抵押权人乙银行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2011年真题)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
问答题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问答题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难救助报酬的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问答题公民甲、乙、丙订立协议约定:三人各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三人依约出资买下一台卡车,由甲驾驶,乙、丙负责装卸货物,长期为宏安公司运输货物。某日,甲、乙、丙三人饮酒吃饭后继续运送货物。途中因甲操作失当发生车祸,致使卡车毁坏,所运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损坏。宏安公司向三人索赔时,乙、丙称此车祸是甲不慎驾驶所致,发生的损失应由甲全部承担责任;甲辩称该车是三人共同购置,车祸引起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宏安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
问答题破产取回权与别除权的关系。
问答题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是什么?
问答题试论商法上的外观主义及其在票据法中的具体体现。
问答题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简述占有人享有的请求权。
问答题(2013年真题)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 000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按照我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利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莱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朋友赵某知晓情形后告知王某,反正财产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不如便宜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台价值5万元的汽车卖给他。王某表示同意。其间,王某父亲病故,其父有个人合法遗产20万元,其母早亡,继承人只有王某和王弟,因王弟遭遇车祸而残疾,生活困难,王某明确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2个月后,王某的财产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辆汽车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汽车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桌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以及王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汽车,以冲抵债务。问题:
问答题一条中国籍载货船从青岛出发驶往日本,在航行途中货船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大火扑灭以后,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佣拖船将船舶拖回青岛修理,检查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日本。事后经调查此次事故共造成损失如下:①500箱货物被大火烧毁;②1500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雇佣拖船所支出的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问:
